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分行本部营业用房中心机房装修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广东
-惠州市
受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行的委托,对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分行本部营业用房中心机房装修工程项目(重招)进行 国内公开招标 ,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投标。
一、 项目编号: ZZ0230655-1 (采购编号: CGXM44199923100008 )
二、 项目名称: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分行本部营业用房中心机房装修工程项目(重招)
三、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1. 项目概况:本工程位于惠州市惠城区江北云山西路八号交银大厦八层,本项目占地面积约 92 平方米。本次装修项目包含:装饰装修工程、配电工程( UPS 及电池甲供)、暖通系统(空调甲供)、综合布线系统等,具体工作内容以施工图、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文件为准。
2. 招标内容:本项目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确定 1 家中标人,完成本项目施工。
3. 招标控制价:本项目不含增值税最高限价为人民币 64.78 万元,报价超过最高限价为无效投标。
4. 工期: 90 个日历天(从建设单位签发的开工报告之日起计算,至取得建设单位签发的验收证明的日期为止) 。
四、 投标人资格:
1. 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独立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的供应商;且必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若分公司投标:投标人为非独立法人(即由合法法人依法建立的分公司),须同时提供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总公司对分公司出具的有效授权书原件。已由总公司授权的,总公司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2. 投标人须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 投标人须持有有效期内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4. 投标人拟委派担任本工程项目的负责人须为在该企业注册的机电工程(或通信与广电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B 类)或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 类)。(提供证书复印件或电子证照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注:①资质标准按照建市 [2014]159 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 [2015]154 号)承接工程。并按《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 ( 建市 [2016]226 号 )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 2021 〕 30 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 2022 〕 361 号)、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 2022 〕 846 号) 的要求执行。
② 建造师的专业及等级标准按《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及《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根据广东省住建厅《关于明确二级建造师注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 2023 〕 469 号),二级建造师应在考试取得执业资格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申请注册,二级注册建造师可随注册企业在全国范围内执业。投标人应提供有效的建造师注册证书,证书应符合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 2021 〕 40 号)、《广东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关于启用新版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电子证照的通知》等相关规定要求 。 建造师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电子证书应体现使用期限,投标人须确保电子证书中使用有效期限内容清晰可辨,且应在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当日有效,否则该电子证书无效。
5. 投标人拟委派出任本工程项目的 专职安全人员,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C 类 )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 C2 证或 C3 证) ,且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与专职安全人员不为同一人 。(提供证书复印件或电子证照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6. 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近 3 年内未因违约或违法行为被交通银行取消投标资格,且没有被清理退出交通银行集中采购供应商库的记录,如果被列入交通银行供应商黑名单的,将取消其投标资格。(提供承诺函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7. 在参加本项目的前 3 年内,投标人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与招标人无经济纠纷。(需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8.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需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9.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需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10.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需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11. 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需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12.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与所参投的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不为同一人且与其他投标人之间不存在控股、管理关系。(需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13. 最近三年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人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及“经营异常名录”,以招标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进行查询为准,同时对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存档。
14. 最近三年投标人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记录名单,以招标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在“中国”网站进行查询为准,同时对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存档。
15. 最近三年投标人无行贿记录,以招标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同时对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存档。
16. 提供《合作供应商廉洁诚信承诺书》和《不参与围标串标承诺书》原件 ( 详见投标文件格式 ) 。
1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任何形式的分包或转包。
五、 本项目只支持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凡有意参加的投标人应当在 2023 年 11 月 16 日 8 时 30 分至 2023 年 11 月 22 日 17 时 30 分 通过志正快速采购平台( )获取招标文件。相关操作成功后即可招标文件,并可在规定的获取招标文件时间段内到招标代理机构现场领取纸质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元):¥ 300.00 ,售后不退。(咨询电话 ,罗小姐)
注: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交通银行智采平台供应商门户网站( )完成注册,详情请登录门户网站查阅《供应商门户操作手册》;完成注册后,及时向招标代理机构反馈注册结果(将在智采平台网站中通过注册审批的截图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邮箱)。如未及时完成注册,则认定为未按规定获取招标文件,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六、 投标 截止 时间: 2023 年 12 月 6 日 09 时 30 分
七、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 广州市天河区龙怡路 117 号银汇大厦 5 楼会议室
八、 开标时间: 2023 年 12 月 6 日 09 时 30 分
九、 开标地点: 广州市天河区龙怡路 117 号银汇大厦 5 楼会议室
注:投标人也可选择采用邮寄方式,将投标文件邮寄至招标代理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龙怡路 117 号银汇大厦 5 楼(接收人:莫小姐;联系电话: ) , 快递外包装请备注“ ZZ0230655-1+ 投标人名称”,以便工作人员及时查收。邮寄的投标文件必须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的时间前送达且保证密封完好。因寄件不能按时送到或破损的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十、 本公告在中国( )、中国金融集中采购网( )、交通银行智采平台供应商门户网站( bocom-gys.bankcomm.com )和志正快速采购平台( )上媒体发布,其他媒体转载无效。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志正快速采购平台发布的文本为准。
十一、 联系事项
1. 招标人信息
招标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行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冼村路 11 号交通银行大厦
联系人:林经理
电话:
2. 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龙怡路 117 号银汇大厦 5 楼
联系人:、朱志强
电话:
电子邮箱:
**内部纪律监督电话: **
2023 年 11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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