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山县乡村振兴示范区昭君文化艺术中心项目第2次澄清与修改公告
湖北
-宜昌市
变更公告
各潜在投标人:
根据 兴山县乡村振兴示范区昭君文化艺术中心项目(幕墙及室外配套) 招标文件的规定,现对招标文件有关内容进行澄清,具体内容如下:
一、 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3.3.3经济标详细评审”中“(3)确定有效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A)”现选择方法一:剩余投标报价计算算术平均值A1;去除低于A1×90%报价后,剩余的投标报价(若不足7家,则从去除的低投标报价中,由高到低依序递补至7家)计算算术平均值A;
二、 本项目招标文件领取结束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均延期至2023年 12 月 4 日 9 时 0 0分。
请各投标人及时澄清与修改文件,并严格按照本次澄清与修改文件制作投标文件。本澄清与修改文件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澄清与修改文件与招标文件表述不一致之处,以澄清与修改文件为准。
招标人:兴山县旅游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兴山县古夫镇香溪大道39号
联系人:黄略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宜昌高新区兰台横路8-1号4201
联系人:
电 话:
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看投标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