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新城10千伏电力线路迁移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辽宁
-沈阳市
招标公告
公告发布时间:2023-11-16 00:00:00 原文链接地址
(阳光新城10千伏电力线路迁移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阳光新城10千伏电力线路迁移工程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11月29日 14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3-210181-00155 项目名称:阳光新城10千伏电力线路迁移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782,384.22 最高限价(元):782,384.22 采购需求: 查看 阳光新城10千伏电力线路迁移工程(新民市10kV营东干57#左分9#至左分15#杆线路迁移及10kV南铁乙干59#右分9#至右分13#杆线路拆除工程-安装 、土建) 合同履行期限: 3个月 (具体开、竣工日期以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合同履行期限:3个月(具体开、竣工日期以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贫困地区农副产品/服务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须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具备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2、具备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颁发的五级(含)以上承装、修电力设施许可证;3、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4、拟派出的项目经理(建造师)须具备机电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5、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11月17日 08时30分至2023年11月23日 16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11月29日 14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 六、开启 时间:2023年11月29日 14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新民市中心三楼开标室(二)(新民市辽河大街115号)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响应文件递交方式采用线上递交的方式,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供应商须自行办理CA数字证书进行线上报名及线上投标,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线上递交响应文件的按照无效响应文件文件处理。具体操作流程供应商应详阅辽宁首页“办事指南”中的“辽宁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如有电子投标技术问题请拨打4009039632进行咨询。 2、供应商可在开标现场或场外自行解密报价,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逾期未解密视为放弃投标。 3、供应商应及时关注网上发布的更正公告,如因供应商未及时关注而产生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采购人与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新民市住房和城乡更新事务服务中心 地 址: 新民市辽河大街34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 沈阳市新民市站前大街80-2号 联系方式: 邮箱地址: 开户行: 盛京银行沈阳市新民支行 账户名称: 账号: 033261010200000561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李闯 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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