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兴县供水设施灾后提升改造项目设计第四标段招标公告
河北
-保定市
定兴县供水设施灾后提升改造项目设计第四标段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定兴县供水设施灾后提升改造项目设计第四标段已由定兴县发展和改革局、定兴县行政审批局以定兴发改投资[2023]221号、定行审建招标核[2023]06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定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县级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 定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1、工程名称:定兴县供水设施灾后提升改造项目设计第四标段 2、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新建金台中路(鹏程街-107国道)、迎宾大街(金台中路-华建路)、朝阳路(丽都华庭-107国道)、开放路(昌盛街-迎宾大街)、国泰街(华建路-朝阳路)、开放路(劳人局-107国道)道路PE给水管网,全长约5360米,被水毁的各类井室450个及相关阀门,智能消防栓100个,7804块智能水表,地下水厂及固城地调五处的设备更新,地表水厂的恢复及增容,智慧供水二期增加管网智能监测设备,踏勘新建管网,完善补充智慧供水综合管控平台及漏控系统相关软件。3、建设地址:定兴县自来水公司、地表水厂及固城地调五处,城区市政管网、阀门井、消防井、水表井的原址,金台中路(鹏程街-107国道)、迎宾大街(金台中路-华建路)、朝阳路(丽都华庭-107国道)、开放路(昌盛街-迎宾大街)、国泰街(华建路-朝阳路)、开放路(劳人局-107国道)。4、资金来源:县级财政资金。5、服务要求:满足国家有关技术规范要求,达到合格标准。6、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5日历天内完成。
2.2招标范围:地表水厂提升改造施工图设计等全部设计工作及配套服务。。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给水工程、道路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3.1.2财务要求:具备经审计的202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提供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1.3信誉要求: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由招标代理在开标现场查询结果为准);
3.1.4其他要求: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均按无效投标处理;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否则均按无效投标处理;3、特别说明:本项目采用“双盲”评审 。投标文件技术文件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文件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 ,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文件进行评审。
3.1.5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证书;
。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用:0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11-17 09:00至2023-11-23 17: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河北省服务平台和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电子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售价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12-22 14: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河北省服务平台、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 定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
地址: | 定兴县开放路 | 地址: | 保定市云杉路131号向阳驿B座904室 |
邮编: | / | 邮编: | / |
联系人: | 柴志坚 | 联系人: | 王满收 |
电话: | 电话: | ||
传真: | / | 传真: | / |
电子邮件: | / | 电子邮件: | / |
网址: | / | 网址: | / |
开户银行: | / | 开户银行: | / |
账号: | / | 账号: | / |
本公告信息来源于发改委, 原文链接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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