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埔区下沙社区珠江村旧村改造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广东
-广州市
黄埔区下沙社区珠江村旧村改造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二期)
公告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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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黄埔区下沙社区珠江村旧村改造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二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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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JG2023-67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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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采用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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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所在区域: 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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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登记时间: 2023年11月18日 0时0分~2023年12月8日 10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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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登记方式: 网上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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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登记: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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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金额(万元): 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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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投标限价(万元): 470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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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资格条件: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3.1.1工程设计资质:投标人应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资质,或建筑设计事务所资质;香港企业独立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应符合本招标项目对工程设计资质的要求; 外国或澳门、台湾的设计企业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资质要求的企业进行合作设计。香港企业如不单独参加投标,也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资质要求的企业进行合作设计。 3.1.2工程施工资质:投标人应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壹级(或以上)级别施工总承包资质,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注:(1)工程设计资质:设计资质要求按照《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0号)、《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建市[2007]202号)、《工程设计资质标准》(建市〔2007〕86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促进建筑工程设计事务所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市(2016)261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等相关文件执行。地方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延续有关政策按各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规定执行。 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的规定,经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香港企业,可作为设计方参与投标。香港企业的备案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确定。 (2)工程施工资质:资质内容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的要求设置。地方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延续有关政策按各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规定执行。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2.1允许联合体投标,但只接受最多由3家单位组成的联合体(其中承接设计任务的单位1家,承接施工任务的单位不超过2家),应以承担施工任务及融资责任的一方为主办方,并签订联合体工作协议()。联合体工作协议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在资格审查及评标环节,具有同一专业资质的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联合体投标时,除联合体工作协议由各方均签字、盖章外,登记资料和投标文件其他内容中的“投标人或投标单位”需出现各成员单位名称及盖章的,应填写联合体各方的单位全称[格式为:(主)XXXX公司(成)XXXX公司(成)XXXX公司],由联合体主办方按格式规定签字、盖章即可。 3.2.2联合体的资格条件按联合体任务分工进行评审[其中施工总承包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兼施工负责人,下同)、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人员以承接施工任务的施工方(主办方)为准;工程设计资质及设计负责人以承接设计任务的成员单位为准]。 3.2.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投标。组成联合体投标各方在投标登记后,不得再变更其组织形式及成员构成。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申请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联合体投标人,其投标文件以及中标时签订的合同,对联合体各方都产生约束力,无需联合体每一方均签字、盖章。 3.3.4投标人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必须是联合体中对应分工成员的正式员工;以上4岗位人员不得重复兼任。 3.3拟派项目负责人(兼施工负责人)要求: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须为建筑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持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注:①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证书作废,具体操作流程可查阅《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一级建造师电子证照申领和使用手册》。 ②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3.4其他要求:详见招标公告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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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要求: 3.3拟派项目负责人(兼施工负责人)要求: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须为建筑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持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注:①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证书作废,具体操作流程可查阅《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一级建造师电子证照申领和使用手册》。 ②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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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企业库数据源: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企业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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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时间: 2023年12月8日 10时30分 - 2023年12月8日 12时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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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地点: 第11开标室(天润路33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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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文件递交时间: 2023年11月18日 0时0分 - 2023年12月8日 10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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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审申请文件递交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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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审申请文件递交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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递交电子光盘备用(投标)时间: 2023年12月8日 10时15分 - 2023年12月8日 10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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递交电子光盘备用(投标)地点: 第11开标室(天润路33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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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助签到日程安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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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发布时间: 2023年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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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 广州珠景房地产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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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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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陈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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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联系人: 李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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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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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联系方式: -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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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监督机构: 广州珠景房地产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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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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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以上为招标公告简要描述,招标公告详细信息请查看“招标公告”,具体时间及场地安排可能会因项目的补充、澄清、暂停等情况发生变更,请各投标人密切留意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中心)网站中公布的本项目日程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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