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市中西医结合医院北湖院区建设项目设计施工工程总承包资审公告
河北
-邯郸市
邯郸市中西医结合医院北湖院区建设项目设计施工工程总承包(EPC)资格预审公告(代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邯郸市中西医结合医院北湖院区建设项目已由邯郸市行政审批局以关于邯郸市中西医结合医院北湖院区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邯审批政投字〔2023〕4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邯郸市中西医结合医院,建设资金来自争取政府专项债券资金、争取上级资金和单位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邯郸市中西医结合医院。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项目净用地面积57136.8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73000平方米,其中,地上面积133232平方米;地下面积39768平方米,规划床位1000张,其中医疗床位800张、医养床位200张。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医疗综合楼、肿瘤综合楼、感染楼、停车楼、污水站、液氧站、门卫和社区快递驿站。
2.1.2建设地点:苏里纬三路以南、苏里纬四路以北、滏河北大街以东、苏里经一街以西;
2.1.3计划工期:695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60日历天(签订合同后15日历天完成基础施工图设计并经图审机构审查合格);施工工期:680日历天;
2.1.4质量要求: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满足相应设计深度,符合国家设计规范要求;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合格;
2.1.5其他说明:本项目采用双盲评审,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招标人:邯郸市中西医结合医院,联系人:,联系电话:;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联系电话:。
2.2招标范围:承包人按照发包人要求,主要完成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1)施工图设计(含方案设计、初步设计的深化以及按照发包人提供的初步设计要求进行施工图设计,施工图设计应满足相关规范要求)、施工现场指导、工程调整和竣工验收、保修期的设计服务等;(2)施工(含采购):包含本工程涉及范围内所有工程内容的施工、设备采购安装及调试、竣工验收、竣工试验、联合验收、试运行、交付、竣工备案及整体移交,并配合业主办理报建、报批、相关部门结(决)算审计、工程保修等工作,满足项目使用功能,并达到合同约定及相关验收标准。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申请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需同时具有以下资质:
(1)投标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满足此要求)
(2)设计资质要求: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施工资质要求: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投标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具有壹级注册建筑师证书或注册监理工程师或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或建筑工程专业壹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类证书(如联合体投标,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为牵头单位人员);
(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3.1.3业绩要求:1)企业要求:具有建筑面积10万㎡及以上的公共建筑的设计、施工或工程总承包业绩;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要求: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担任过建筑面积10万㎡及以上的公共建筑的施工项目负责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项目负责人或者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业绩以合同原件扫描件或竣工报告原件扫描件为准;
3.1.4信誉要求:
(1)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及相关文件要求,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投标申请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将不能通过资格预审;
(2)被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列为建筑市场主体严重失信“黑名单”单位的将不能通过资格预审;(如移出请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3.2本次资格预审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联合体申请资格预审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2.1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可以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
3.2.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2.3联合体各成员均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4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个独立法人。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投标。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的,必须由施工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并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联合体成员单位的责任和权利。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建设单位签订工程总承包合同,就工程总承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3.2.5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
3.2.6联合体成员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所需的相应资格条件和能力。
3.3 各申请人可就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公开招标资格预审的方式进行,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 请申请人于2023年11月18日08时30分至2023年11月23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资格预审文件。
5.2 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 0 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11月29日09时00分,申请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6.2 逾期送达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上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8.联系方式
招标人:邯郸市中西医结合医院
地址:邯郸市邯山区东环南路69号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裕华区方北路58号剑桥春雨5号楼(开元大楼)2201、2202、2207、2208
联系人: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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