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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东北作业分公司宣汉天然气净化厂全时段达标排放改造工程可再生固体吸附脱硫装置ep项目

湖南

发布时间:2023-11-14
招标公告

川东北作业分公司宣汉天然气净化厂全时段达标排放改造工程可再生固体吸附脱硫装置EP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ZY23-XN206-GC0353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川东北作业分公司宣汉天然气净化厂全时段达标排放改造工程可再生固体吸附脱硫装置EP项目招标(二次)已由中国石油西南油气田公司川东北作业分公司以 招审2003第00003号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 (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中国石油西南油气田公司川东北作业分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背景概况:

川东北作业分公司宣汉天然气净化厂全时段达标排放改造工程固体吸附脱硫装置项目,需设计并制造1 套烟气/尾气处理气量为15000m3/h的可再生固体吸附脱硫装置,单套装置 SO2 最小处理量为 1000kg,H2S 最小处理量为2000kg,招标控制价为 6700000元,技术规格书已确定,资金已落实,现已具招标条件。

2.招标范围:

本项目为EP承包项目,应完成固体吸附脱硫装置的施工图设计、设备材料采购、装置撬块化到货(撬块内部组件安装)、指导现场安装及调试、设施设备操作培训,参与配合开展工程竣工验收等内容,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序号

物品名称

规格型号

技术要求

单位

数量

限价单价(元)

单项工程

1

可再生固体吸附脱硫装置(含吸附剂)

单套全时段达标装置处理气量约15000Nm 3 /h,单套装置 SO2 最小处理量为1000kg,H2S 最小处理量为 2000kg

详见技术规格书及数据表

1

6700000

川东北作业分公司宣汉天然气净化厂全时段达标排放改造工程固体吸附脱硫装置项目

  1. 按照现行设计规范与招标人的要求,在《KXP-XT00-MEF-DAT-CPE-000-100051-00_Z01_固体吸附脱硫装置装置数据表》、《KXP-XT00-MEF-SPC-CPE-000-100051-00_Z01_固体吸附脱硫装置技术规格书》等技术文件的基础上(技术要求、功能配置、设备选型及材质选择不低于技术规格书要求)完成项目设计、设计文件需经招标方审批。
  2. 按照审核确认的施工图纸设计与投标文件提交的内容,完成装置所涉及的各类材料(设备、管路、电气及仪表控制系统)物资的采购、检测试验、仓储保管。负责完成装置撬装化设计与制造,工厂完成组撬及单项测试工作后运输至招标方。撬体的主要设备及机泵、自控仪表设备、阀门均应安装在撬块内运输至现场。
  3. 派驻至少3名专业工程师(负责电气、仪表、机械和工艺等专业工作)到现场指导安装和调试工作。专业工程师需待装置安装及调试结束后,经招标方同意后方可离开现场。
  4. 根据《西南油气田分公司天然气净化装置性能考核管理办法》要求,投标人需要全程参与性能考核工作,考核主要指标应包括但不限于《KXP-XT00-MEF-SPC-CPE-000-100051-00_Z01_固体吸附脱硫装置技术规格书》、《KXP-XT00-MEF-DAT-CPE-000-100051-00_Z01_固体吸附脱硫装置装置数据表》、投标文件及技术承诺等要求。
  5. 装置配套的脱硫吸附剂包含在总设计、总费用中,不单独采购,参数及填装量满足招标要求和设计,投标人应提供吸附剂装填相关参数,根据项目工艺参数提出吸附剂指导消耗量,并提供报价明细(单位:元/吨)。
  6. 脱硫装置各单橇内工艺、自控、电气、通讯、分析及仪表设备由投标人施工,并分开设置强、弱电总接线箱、现场设置照明配电箱和检修配电箱,提供标准通讯协议的数据接口,接线箱后至站控系统由招标方进行建设,投标人提供完整的数据点表配合进行调试。

2.标段(标包)划分:

本次招标共 1 个标包,具体要求:

1)烟气/尾气处理气量为15000m 3 /h的可再生固体吸附脱硫装置及附属设备设施EP招标。

2)固体吸附脱硫装置及附属设备设施到达现场后,卸货由招标方负责。

3)本次固体吸附脱硫装置的单撬内部安装由投标人负责(所有设施应全部在投标人工厂预装完毕,吸附塔的吸附剂、填料、,运至现场后由招标方负责安装),撬与撬之间的现场工艺、自控、电气、通讯、分析及仪表设备的连接由投标人提供材料,招标方安排施工,撬装装置与现场装置的接口连接材料及施工均由招标方负责,投标人需安排技术人员到施工现场配合招标方开展装置的安装调试等工作。投标人应尽量保证附属设备设施仪表等组撬在撬块内。

3.工期(服务期或交货期):中标通知书下发之日起30个日历日内提供承包范围内0版施工图设计;合同签订后130个日历日内脱硫装置所有设备、设施完成现场交货。

注:投标人须在物资交付计划中将各项物资和配件的明细及交货时间分别列出,如未按进度交货,按照合同中未按期交货条款进行违约处罚。

4.施工地点(服务地点或交货地点):四川省达州市宣汉县南坝镇宣汉净化厂。

5.质量标准:《KXP-XT00-MEF-DAT-CPE-000-100051-00_Z01_固体吸附脱硫装置装置数据表》、《KXP-XT00-MEF-SPC-CPE-000-100051-00_Z01_固体吸附脱硫装置技术规格书》、《TSG 21-2016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HJ/T 386-2007环境保护产品技术要求 工业废气吸附净化装置》、《GB/T150.1~150.4-2011压力容器》、《CDB-0000-HES-SID-UEC-000-00002-00_H03_CH 川东北天然气项目设计安全手册》等。

6.本项目 最高投标限价: 670 万元 (þ含税  ¨ 不含税),超过此报价的投标将予以否决。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备合格有效的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若为事业单位投标,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本项目:

þ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þ允许,允许分包内容及要求:按照国家法律法规执行

þ不允许代理商投标。

*3.资质要求:

þ有要求,资质要求:

(1)投标人为独立投标的,须具有石油天然气(海洋石油)行业(气田地面、管道输送)或化工石化医药行业(炼油工程、化工工程)专业乙级工程设计资质及以上设计资质;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认证范围:压力管道元件制造或工业管道安装GC1级及以上);投标人或压力容器的制造商须具有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认证范围:压力容器制造D级及以上)

(2)投标人为总承包单位的: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石油天然气或化工石化行业专业范围相关的总承包资质证明文件,投标人或拟分包设计单位须具有资质:具有石油天然气(海洋石油)行业(气田地面、管道输送)或化工石化医药行业(炼油工程、化工工程)专业乙级工程设计资质及以上设计资质;投标人或拟分包安装单位须具备有效的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认证范围:压力管道元件制造或工业管道安装GC1级及以上),投标人或压力容器的制造商须具有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认证范围:压力容器制造D级及以上)。

*4人员资格和要求: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参与本项目的人员名单,社保证明,履历经验、相关证书等资料。若要进入招标人现场,投标人服务人员须提供公司的社保证明,经招标人审查确认后入场。

þ有人员要求,人员要求:

(1)设计负责人:具有油气储运专业或化工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资格,担任过气体净化类项目的设计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

(2)投标人应书面承诺在现场安装期间,需至少3名专业工程师(负责电气、仪表、机械和工艺等专业工作)到现场指导配合;

(3)投标人应书面承诺在固体吸附脱硫装置调试期间,投标人应安排相关专业调试人员到现场配合。(以上人员需在投标文件列出,且需与现场人员一致),同时需要协调配套设施厂家人员到现场配合招标方开展调试工作。

(4)投标人应书面承诺在固体吸附脱硫装置顺利投运后,厂家相关技术人员应留在现场,固体吸附脱硫装置连续稳定运转72小时并经招标方许可后方可离厂。

5.机具设备要求:

þ无要求。

*6.业绩要求:

þ投标人应提供采用可再生固体吸附技术进行气体净化/分离提纯/废气处理的项目应用2年(2021年7月1日以前)以上的业绩至少1项。1个项目即为1项业绩,投标人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证明文件应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发票等,证明文件中可再生固体吸附技术工序的工况进料气质:H2S含量不低于1000ppm或者SO2含量不低于300ppm,若合同中无法体现上述信息,可提供技术文件、用户证明、性能报告等其他佐证材料。

*7.财务要求:

7.1þ要求,投标人为资不抵债的,投标将被否决。

þ需提供经审计的财务证明资料:投标人需提供投标截止之日前近两年中任意一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财务报表附注、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页、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页、注册会计师职业资格证书页、会计师事务所盖章页、注册会计师的签名和盖章页等组成审计报告的所有内容;若为事业单位投标,提供相关财务证明资料。

*8.信誉要求

*8.1 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

*8.2 投标人2020年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无直接影响本项目履约能力的违法、违规不良记录;不良记录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因涉嫌犯罪被办案机关立案追查、审查起诉、被法院判决有罪;在和招标人历史合同履约中存在因商业欺诈、产品质量问题等实质性侵害招标人权益的行为;被国家、招标人及其上级部门明文规定暂停或取消交易资格;

*8.3 投标人在开标当日不得在存在以下情形:

(1)投标人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3)开标当日被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8.4 投标人没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限制参与招投标活动的情形。

评标委员会将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信用中国、政府相关部门官方网站等方式核查投标人商业信誉及所提供的证书、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核查投标人有无直接影响本项目履约能力的异常、有无违法违规记录等情形。

以上”*”号条款,如不满足,其投标将被否决。

*9.其他要求:

*9.1投标产品固体吸附脱硫装置及附属设备设施必须满足《KXP-XT00-MEF-DAT-CPE-000-100051-00_Z01_固体吸附脱硫装置装置数据表》要求以及《KXP-XT00-MEF-SPC-CPE-000-100051-00_Z01_固体吸附脱硫装置技术规格书》的*条款要求。对不满足技术规格书*条款和数据表内容的投标商进行否决。部分技术要求无法通过证明材料响应的,投标人需进行书面承诺,成为承诺项,如未承诺,投标将被否决。投标人应对照条款内容逐条说明其资质、证书、承诺、投标产品参数等,不能以“满足”、“同意”、“优于”等笼统语言进行响应。

*9.2投标人应根据含硫过程气在规定的两种工况下(见数据表)核算经过该成套设备处理后的尾气出料组分浓度,提供相关的计算书书面文件,任一工况处理后的总硫含硫均需≤160ppmv,吸附剂吸附潜硫能力至少能达到3吨,其中,吸附H2S 至少2吨,吸附SO2至少1吨,对核算结果及吸附硫容做出承诺同时加盖公章。

*9.3投标人应书面承诺,吸附塔进口设置氧含量在线仪,氧含量高于1.5%时应设置氧含量联锁吸附装置的控制系统,吸附装置在氧含量不高于1.5%工况下可安全、稳定运行。

*9.4投标人应书面承诺,吸附装置应避免再生时发生克劳斯反应,而造成装置积硫堵塞,吸附H2S及SO2的吸附塔应分开设置,且逻辑上不同时再生。

*9.5投标人应书面承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15个日历日内按要求提供该固体吸附脱硫装置尺寸及接口尺寸详细图纸,满足招标人配套设计要求。

*9.6 吸附剂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并有获得国家认监委或者省级资质认定部门认定的第三方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合格检测报告,脱硫吸附及再生工艺不得产生新的污染物。

以上“*”号条款,如不满足,其投标将被否决。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

R不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

如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照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23年11月14日00:00:00至2023年11月20日23:59:59(北京时间,下同)内完成以下步骤后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电子招标文件。

① 投标登记

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搜索本项目,在拟投标标包处点击“报名”,.html。

(如未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注册过的潜在投标人需要先注册并通过平台审核。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操作指南中“投标人用户手册”相关章节。)

② 支付标书费

登陆中国石油招标中心招标文件购买平台,在可购买的订单列表下支付标书费,#/wel/index。

(登陆账号和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一致,密码需要重新设置。投标人首次登录需通过手机验证码登录,登录后设置登录密码,提交成功后可以同时使用户名密码或手机验证码登录。《中国石油招标中心投标商用户操作手册》,咨询电话:4008800114。)

5.2招标文件按项目售价为200元人民币/标包(标段),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是否满足要求,售后不退,应自负其责。

5.3本次招标文件采取线上发售的方式。潜在投标人在4.1规定的时间内完成4.1规定的2项工作(投标登记和支付标书费)后,潜在投标人可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招标文件。

5.4潜在投标人在中国石油招标中心招标文件购买平台上付款成功后,在“我的订单”中会生成一条购买记录,点击订单详情,自行招标文件电子发票,不再开具纸质发票。

5.5此次采购招标项目为全流程网上操作,需要使用U-key完成投标工作。

① ”。

② 已办理U-key的投标人应复核U-key证书是否处于有效期内,如证书失效,需按上述程序购买新的U-key。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本次招标采取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投标方式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下同)为 2023 年 12 月 06 日 08 时 40 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注:请投标人注意:为确保投标有效,对于使用“投标客户端”编制的投标文件,在按照操作要求进行信息关联、签章、加密和上传后,。点击验签确认,当前状态是“已确认”,并且下方出现“撤标”按键,才视为成功提交投标文件。其它状态都是投标不成功,请投标人密切关注!如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能成功上传投标文件,投标将被拒绝。(为避免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未能成功上传投标文件,建议投标人提前2日递交投标文件)具体操作流程参见“操作指南-投标人操作手册”。

6.2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3 潜在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须按项目提交投标保证金,每项目 6 万元。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石油招标投标上发布。

þ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中国石油招标投标上发布。( 适用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注:本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的内容将包含单位资质证书、 施工业绩(视情况选择) 、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姓名等相关信息,以接受社会监督。若有造假,将按照法律法规及本招标文件相关规定处理,请投标人认真核实投标资料,确保真实无误。(详见投标文件格式中公示信息表)

8.联系方式

招标机构: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西南分公司

地    址: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小关庙街6号

邮    编:610017

联 系 人:贾先生

电子邮件:jiatianshi\

电    话:

财务咨询:于女士

电    话:

网站注册、U-Key办理、招标管理平台(购买招标文件及投标保证金递交)及电子交易平台操作指导

咨询电话:4008800114

交易平台运营机构: 中油物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能源一号网站邮箱: **

请务必在操作前认真阅读操作手册,如有疑问再在工作时间咨询。

招标公告中未尽事宜或与招标文件不符之处,以招标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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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帆电话:13522818748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QQ:3804756783邮箱:kefu@dlnyz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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