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储蓄银行521项目2022年新增功能工程sbc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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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邮政储蓄银行521项目2022年新增功能工程(综合前置)SBC设备采购项目(第二次)公开招标公告
时间: 2023-11-20 来源: 中国邮政网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521项目2022年新增功能工程(综合前置)SBC设备采购项目(第二次)公开招标公告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委托就中国邮政储蓄银行521项目2022年新增功能工程(综合前置)SBC设备采购项目(第二次)(招标编号:ZJZB-2023-20795)采用公开招标形式进行采购,本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特邀请有意向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投标。
1.招标内容、规模和范围:4台SBC设备,具体详见技术规范书。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投标人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
2.1.2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2.1.3投标人须就能够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事项提供承诺函。(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适用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情形除外)。
2.1.4投标人拟为本项目提供的货物及其配套服务均须符合国家、招标人规定的资格条件和相关要求。保证其投标文件中的全部内容均为真实、有效的。须提供承诺函。
2.1.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2.1.6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代理商投标的,还应满足下列要求:
仅允许作为制造商的唯一代理投标,且该制造商不得再委托其它投标人投标。
必须提供投标产品原厂商唯一授权函。
同一代理商(含与此代理商有资产关系的母子公司、关联公司)仅能作为唯一设备制造商的代理人参与本标包。
同一设备制造商(含与此设备商有资产关系的母子公司、关联公司)不能同时作为其他设备制造商的代理人。
2.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2.2.1投标人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
2.2.2投标人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2.2.3投标人或其投标产品/服务被列入招标人供应商管理灰名单或黑名单,且在禁入期内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2.2.4投标人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有重大违法记录,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被中国政府采购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2.5投标人近三年内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行政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2.2.6投标人(含其母子公司、关联公司)在邮储银行或邮政集团采购供货或服务中有不良记录的,其货物或服务在使用过程中出现过重大质量或安全问题且未妥善解决的;
2.2.7投标人在近三年内有违背社会责任事件被媒体曝光且造成恶劣影响的。
2.3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2.4投标产品资格要求
2.4.1投标产品或同类型产品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2020年1月1日至今入围国有大型商业银行总行组织的与本次项目同类型或同档次产品采购,且六大行总行实际累计销售规模大于等于本项目数量,并提供销售合同复印件等证明文件。
2020年1月1日至今入围移动、联通、电信三大运营商总部及省级以上机构组织的与本次项目同类型或同档次产品的采购,且实际累计销售规模大于等于本项目数量,并提供销售合同复印件等证明文件。
入围2022年中国互联网综合实力企业前10名(中国互联网协会发布)企业总部组织的与本次项目同类型或同档次产品集中采购,且实际累计销售规模大于等于本项目同等数量级的规模,并提供销售合同复印件等证明文件。
2.4.2参数及运行要求:
投标产品不低于会话边界控制器(SBC)模型参数表中的标准参数要求。
2.4.3 技术规范书中加注星号(“★”)的重要条款(参数):详见技术规范书。
2.5投标人应遵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获取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3年11月21日至2023年11月27日,每日上午9 时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伍佰元整(¥500.00),售后不退。如电汇请备注项目名称或项目简称,并保留电汇底单。
招标文件款请汇款至招标代理机构帐户,帐号信息见7.联系方式,并将以下资料发送至标书售卖人邮箱(无需现场报名)
- 单位介绍信或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的扫描件);
- 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的扫描件);
- 税务信息表(加盖财务专用章的扫描件和可编辑的电子版如word或excel)
格式如下:
序号 | 类别 | 信息 |
1 | 购买文件单位名称 | 购买文件单位全称 |
2 | 社会统一信用代码 | 应与营业执照上的社会统一信用代码保持一致 |
3 | 纳税人识别号 | 应与税务登记证(一般纳税人证明)上的税务登记证号(纳税人识别号)保持一致,如完成三证合一,应与社会统一信用代码保持一致 |
4 | 注册地址、邮政编码及电话 | 请在注册地址、邮政编码、和电话之间添加两个空格 |
5 | 开户银行及银行账号 | 请在开户行、户名和银行账号之间添加两个空格 |
6 | 联系人 | 购买单位本项目负责人姓名 购买单位本项目负责人手机 购买单位本项目负责人邮箱 |
7 | 开票类型 | □增值税专用发票 □增值税普通发票 □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 (请在选项前进行勾选“√”) |
注:未正确填写税务信息表将有可能导致发票信息错误,退还保证金汇款错误,造成的损失将由未正确填写税务信息表的投标人承担。 |
-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证明文件(加盖公章的扫描件)(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须提供),如已三证合一则提供以前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证明文件即可。
标书售卖人将在收到上述材料并审核无误后的1日内,将招标文件的电子版发送至投标人指定的电子邮箱中,如需邮寄纸质文件,请与招标代理负责人联系。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12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5.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南大街甲2号天银大厦A座西区10层第七会议室,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5.3本次招标将于上述投标文件递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在同一地点公开开标,特邀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须携带身份证原件及法人身份证明)或其授权代理人(须携带身份证原件及法人授权委托书)准时参加。
6.发布公告的媒介
中国采购与招标;
中国金融集中采购;
中国邮政官方网站。
其他媒体转载无效。
7.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南大街甲2号天银大厦A座西区10层
售卖标书联系人: 电话:;
电子邮件:;
项目负责人:高萌;
项目联系人:高萌,张智辰;
电话:;
电子邮件:gaomeng.gyl.chinaccs.cn;
投诉联系人:徐诗雯,,psbc\
开户名称: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广州花园支行
账 号:3110910043850029840
招标代理机构:
2023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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