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县清江渠、广川渠区域节水增效水资源利用项目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河北
-衡水市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景县清江渠、广川渠区域节水增效水资源利用项目勘察设计 ,已由 景县发展和改革局 以 关于景县清江渠、广川渠区域节水增效水资源利用项目
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景发改农字( 2023)13号 批准建设,项目 业主为 景县水利局 ,招标项目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 , 招标人为 景县水利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对该项目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址: 景县广川镇、龙华镇、王千寺镇、青兰镇、王瞳镇、温城镇、留府乡。
2.2项目建设内容: 清淤疏浚 49787立方米,渠道衬砌118540米,水闸243座,桥涵392座,泵站636座,连接管网1193286米。
2.3质量标准:合格,满足工程以及国家、地方和行业现行的规范要求
2.4勘察、设计周期: 90日历天 。
2.5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6招标范围:本项目的勘察报告、初步设计、施工图 设计、设计概预算文件编制、施工招标 时所需的图纸、参考资料、技术规范、
工程量清单以及后续服务(包括设计 变更图纸)等与本项目 相关的技术工作。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且同时具备工程勘察专业类 岩土工程 勘察 乙级及以上资质,拟派设计项目负责人
具有水利工程专业高级 及以上技术职称,勘察项 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资格。
3.2 在 “信用中国”网站 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和 税收违法黑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以现场的查询结果为准)。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
3.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
3.5 本 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 不给予 经济补偿。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 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用: 0 。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3年11月 21 日09:00 至 2023 年11月 26 日09:00 期间 (北京 时间,下同) ,登录 “平台 ”、
“衡水市信息平台 ” 招标 文件。因此涉及到招标文件的补遗、澄清和 更正信息将统一通过 “平台 ”发 布。
各投标人领取招标文件后请随时关注网站信 息,不再另行通知。因投标人未及时查看信息 的,影响投标的,其后果自负。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下同) 为 2023年12月 13 日 14 :00,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平台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3 投标文件技术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潜在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部分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
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部分进行评审。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衡水市信息平台”“平台 ”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景县水利局 招标代理机 构:
地址: 景县路 18号 地址: 衡水市桃城区和平路 266号御园小区
联系人: 田股长 联系人:
电话: 电话:
传真: / 传真: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
网址: / 网址: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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