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木工家具类零星维修服务二次询价公告
江苏
-常州市
标书编号 :CZGYX20231120-1 号
一、 项目名称: 常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木工家具类零星维修服务
二、 采购单位: 常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三、资质要求 :
1、必须符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 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经营及资信状况较好;
4 、 未被 “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网站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 .html) 等信用信息平台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不得转包分包。
四、最高限价 :
本项目采取总价综合单价双控 ,总价最高限价为1679 元 (评审价最高限价 822.52元),单价最高限价见本竞价文件第五项“产品清单及服务要求、单价最高限价等要求”,供应商不得超过单价最高限价和总价最高限价否则报价无效。
五、 采购 需 求如下 :
1、采购 清单及要求 :
我学院后勤日常维修中涉及学生公寓和其它楼宇的木工家具类零星维修项目 预算为 4万/年,服 务期限为三年, 总预算 12万, 合同一年一签,包工包料,合同期满经甲方考核达到要求之后可以续签下一年合同 , 1、2 。
2、 此木工零星维修指:在合同期内,收到学院学生或教师不定时间、不定数量报修后,上门维修服务,需 1日内完工验收。报价包含上门人工费,材料费,交通费,税金等所有费用。采购清单中C1、C2项需甲方在维修记录原件中书面要求,供应商才能实施。
3、 服务期限为三年,合同一年一签,合同期满经甲方考核达到要求之后可以续签下一年合同。
4、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固定单价,按实结算。
六、 供货时限 :
接到维修任务,必须在 24小时内到达现场。投标人需配备相应的施工设备、工具及常用的木工材料。
七 、 其他要求 :
1.投标人须承担应急抢险任务,安排好维修人员,听候招标人的调遣,积极参与突发事件的抢险和抢修 。
2. 具有提供售后服务和备品备件的能力。
3 . 销售承诺: 1)如果出现以次充好、以假充真、不及时供货、售后服务不到位的行为,须双倍赔偿学校损失。2) 结算时需提供全部的工程量清单及对应的、经甲方确认的维修记录原件 。 3 )维修现场应做到施工组织有序,现场维修材料堆放整齐,余料应回收,按指定地点堆放,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 4 )维修、安装所需的材料品牌、规格需由招标人确定,投标人需对材料的材质及性能详细的检査,对材料质量和尺寸按检验标准进行检验,如招标人发现所用材料不符合要求,则投标人无条件更换。因材料不合格导致的工时费由投标人 承担 。 4)综合单价 中应包含材料费、人工费、机械费、管理费、利润、规费、税金等,不再另外收取其他维修费用。
4.投标人须严格按照“劳动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合法用工,自行处理劳务纠纷和劳务补偿等事宜。
5.投标时需提供木工材料的检测合格报告,并与中标后使用的木工材料厂家、型号一致。如果供应商中标后私自更改木工材料,与投标时材料不一致,甲方可以单方面解除合同并要求供应商承担违约责任。
6.报价供应商提供所需资质证明,否则视为无效报价。竞价中标原则:所提供材料满足竞价文件要求的前提下,报价低者中标,报价相同信誉等级高的中标,报价和信誉等级均相同时先报价的中标。
八、 付款方式: 审计结束后凭全额发票 一年一付 。
中标人需提供本年度结算资料(全部的工程量清单及对应的、经甲方确认的维修记录原件)给招标人,在招标人 审计完成后 ,按审定价支付 ,每次支付审定价的 100%。
项目支付审计费按照以下方式执行:
根据 《常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审计办法(修订)》 之 第十 八 条: 全流程持续审计项目、竣工结算审计项目、专项审计项目、专项审计调查项目和审计监督配套所需的造价咨询服务业务的费用,均应当通过市场竞争的方式予以确定。
当竣工结算审计结果中列出的核减率超过 5%时,其审计、审核费用全部由施工单位承担,并由建设单位从施工单位工程款中扣除。当竣工结算审计结果中列出的核减率在 5%(含 5%)以下时,其审计、审核费用由建设单位承担。工程管理部门应将本条款作为专用条款列入工程施工承包合同,作为工程费用结算与支付的依据之一。
九、 投标文件的编制和提交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招标文件的下列要求编制投标文 件。
(一)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 1.投标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加盖单位公章 ),格式如下。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 (地址) 的 公司在下面签字的 (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 代表本公司授权 (单位) 的在下面签字的 (被授权人的姓名、职务) 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对 项目投标及合同的执行、完成和保修,以本公司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
本授权书从 年月日起生效,特此声明。
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授权人)签字或盖章:
被授权人签字:
单位名称(盖章):
地 址:
*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加盖单位公章),格式如下。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单 位 名 称:
单 位 性 质:
地 址:
成 立 时 间: 年 月 日
经 营 期 限 :
姓 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投标人单位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投标人:(公章)
日 期: 年 月 日
* 4.投标人单位基本情况介绍(加盖单位公章)。
* 5.递交服务承诺书(加盖单位公章) 。 主要内容:响应招标人所提出项目要求的全部条款,保证按时完成上述服务。
*6 .投标报价单格式如下:
* 7. 未被 “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网站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ml) 等信用信息平台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 查询记录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8.木工材料的检测合格报告。
9. 投标人认为需加以补充或说明的其 他 内容。所有材料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公章。
(二)投标文件的签署及内容确认规定
* 1.投标文件分为正本一份,副本一份, 胶装成册 并注明 “正本”和“副本”字样。 正、副本分别密封,不得并入一个密封袋中。袋口加贴密封条并在封条处加盖单位公章。投标报价单用小信封单独密封放入投标文件正本内,并在封面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人、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2.正本与副本如有差异,以正本为准。
3.投标文件原则上不允许有加行、涂改,允许个别补充、修改,但补充、修改处必须由投标人代表签字盖章确认。
十、 投标 文件递交
(一)投标截止时间: 2023年 11 月 24 日 1 0 :00 (北京时间) 。
(二) 递交方式一:请于 2023年 11 月 24 日 1 0 :00 (北京时间)前将询价报告送至常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国有资产管理处(图文楼 1008室)。联系人:周老师 电话:。
递交方式二:邮寄送达至常州市武进区鸣新中路 28号常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图文楼1008室 收件人:周老师 ,邮寄接收截止时间:2023年 11 月 24 日 1 0 :00 (北京时间),邮寄接收以到达时间为准,请供应商自行考虑邮寄在途时间,确保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到达。
(三) 联系人及电话:周老师 3。
(四)技术参数及服务要求答疑 联系人: 谈老师
电 话: 86335088
十一、 评标
(一)根据招标项目特点,由招标方有关部门根据学校招投标办法组建评标小组。
(二)评标工作的基本准则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维护国家利益;
2.保护招投标人合法权益;
3.客观、公正、公开地对待所有投标人;
4.投标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评标活动,否则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三)评标方法和程序
1. 评标小组先集体审查投标文件,看是否与招标文件的所有实质性条款、条件和规定相符,投标文件如有缺项,则为无效响应。
2 . 成交原则:在 符合 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 等询价单要求 且报价未超过最高限价为前提下,以提出 综合报价 最低 的 投标报价响应单位为成交供应商。若 综合报价 最低 的响应单位的 投标报价相同,则依次按质量保证期长优先、维修期限短优先、服务支持响应时间短优先的顺序排列选择成交供应商 。
十二、 中标
(一 ) 成交通知
1.评标结果确定后,招标人将在学校网站上公示或电话通知。
2.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入档封存,恕不退还。
(二)履约保证
1.投标人不得串通投标,否则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2.中标人不得转让中标项目,否则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如发生以上违规行为,招标人保留进一步作出处罚措施的权利。
(三)合同签订
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十三、 投标文件有效期
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具有与合同相同的有效期。其 他 投标文件在招标人与中标的投标人签订合同后,自然失效。
常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2023年 11月 20 日
1: 2023-2026年学院 木工家具类零星维修服务单位 考核表
序 号 | 考核 事项 | 考核内容 | 分 值 | 评 分 | 评分细则 | ||
1 | 遵守学院各项规章制度 | 10 | 按全年违规次数减分,违规 ( 一次 2 分 ) | ||||
2 | 维修 服务 工作及时性 | 20 | 按全年维修工作不及时性减分 ( 一次 5 分 ) | ||||
3 | 安全事故发生率 | 10 | 按全年安全事故发生次数 减分 (一次 5分) | ||||
4 | 施工服务工作 服务 态度 | 10 | 按全年施工服务工作态度 减分 ( 一次 2 分 ) | ||||
5 | 施工 材质 ,是否有依次充好 | 10 | 按全年不合格次数减分(一次 5 分) | ||||
6 | 维修过程中注重文明施工 | 10 | 按全年不文明施工次数减分(一次 2 分) | ||||
7 | 主动工作能力性,能否主动发现问题积极配合处理 | 20 | 按全年维修工作不主动配合次数减分(一次 5 分) | ||||
8 | 应急处理事项配合程度与及时性 | 10 | 按全年不配合或不及时次数减分,一次 2分;若甲方发现的安全隐患或操作不规范等问题,一次5分。 | ||||
小 计 : | 100 | ||||||
考核单位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 考核单位经办人(签字): 年 月 日 |
** 2:**
服务质量满意度调查表
为加强对 服务单位 管理和监督,以提高 服务 管理的整体水平,对 木工家具类零星维修服务单位进行服务质量调查 ,希望广大师生秉着实事求是的态度如实填写。
使用部门意见 | |||
服务项目: | 服 务 质 量 | ||
满 意 100~80分 | 基本满意 79~60分 | 不满意 60分以下 | |
遵守学院各项规章制度 | |||
产品的质量及可靠性的满意程度 | |||
产品工艺指标的满意程度 | |||
安全性的满意程度 | |||
服务工作人员服态度 | |||
维修过程中注重文明施工 | |||
主动发现问题积极配合处理 | |||
是否解决维修问题情况 | |||
各项服务完成及时性满意度 | |||
满意度结论 | |||
请提出您认为需要改进的意见和建议: 使用部门考核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 |||
注: 1、请在相应栏内进行打分;
2、分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四个等级评价,满意100-80分,基本满意60-79,不满意60分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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