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市生态环境局2023-2024年度非道路移动机械摸底调查、编码登记和抽测服务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湖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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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宁市生态环境局2023-2024年度非道路移动机械摸底调查、编码登记和抽测服务项目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询价)公告
发布日期:2023-11-20 17:06 | 发布单位: | 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12-01 | 项目监管地:咸宁市本级 | 阅读次数:
【项目概况】
2023-2024年度非道路移动机械摸底调查、编码登记和抽测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咸宁市咸宁大道39号(国际大厦A座21楼))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3年12月01日09点0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 HBJX-2023CG-017
2、采购计划备案号: 421200-2023-01963
3、项目名称: 2023-2024年度非道路移动机械摸底调查、编码登记和抽测服务项目
4、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5、预算金额: 90 (万元)
6、最高限价: 90 (万元)
7、采购需求:
本项目以生态环境部《关于加快推进非道路移动机械摸底调查和编码登记工作的通知》(环办大气函[2019]655号)明确的机械类型为重点,需对咸宁市本级和县市区(城市建成区和划定的非道路移动机械高排放禁用区为重点)矿山开采、施工工地等非道路移动机械开展摸底调查、编码登记;喷涂标牌;制作、发放并粘贴信息采集卡;以《湖北省大气污染防治“三大”治理攻坚战役和“六大”专项提升行动计划》(鄂环发【2023】8号)要求进行非道路移动机械尾气排放检测及道路机动车尾气排放路检路查和全市企业机动车尾气入户抽测等内容,数量见下表:
服务内容 数量(预估)
全市非道路移动机械摸底调查和编码登记 2000台
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抽测 1800台
机动车尾气排放路检路查和入户抽测 100台
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第三章“项目采购内容及要求”。
8、合同履行期限: 本项目所有服务内容于合同签订之日起壹年内实施完成。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 否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 否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 是
13、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 中小微企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落实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等政策;
(2)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6.1供应商具备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烟度限值及测量方法(GB 36886-2018)实验室资质认定检测资质和柴油车路检路查(自由加速法)实验室资质认定检测资质【柴油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自由加速法及加载减速法)GB 3847-2018】;
6.2供应商具备有效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或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资质)。
6.3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上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在“中国”上查询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网页查询截图)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 2023年11月21日 至 2023年11月27日 ,每天上午 08:00 至 12:00 ,下午 15:00 至 18:0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 (咸宁市咸宁大道39号(国际大厦A座21楼))
3、方式:
获取磋商文件时,供应商代表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①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含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②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含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只需携带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③营业执照副本。
4、售价: 0 (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开始时间: 2023年12月01日08点00分 (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 2023年12月01日09点00分 (北京时间)
3、地点: (咸宁市咸宁大道39号(国际大厦A座21楼))
五、开启
1、时间: 2023年12月01日09点00分 (北京时间)
2、地点: (咸宁市咸宁大道39号(国际大厦A座21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公告发布媒介
.html (中国湖北)
(网)
2、递交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时,供应商的授权代表除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外,还须单独提供一份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若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一份)。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咸宁市生态环境局
地 址: 咸宁市咸安区银桂路15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 咸宁市咸宁大道39号(国际大厦A座21楼)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徐燕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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