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威市2023年中央预算内高标准农田工程施工监理二次采购第四、六标段
云南
-曲靖市
宣威市 2023年中央预算内高标准农田工程施工监理二次采购第四、六标段
采购公告
1.采购条件
宣威市 2023年中央预算内高标准农田工程施工监理二次采购第四、六标段经宣威市人民政府以宣政办发[2023]113号批准建设,采购人为宣威市农业农村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本采购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项目地点及项目概况: 项目位于宣威市,宣威市 2023年中央预算内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10.44万亩。
2.2采购方式:公开招标,资格后审。
2.3标段划分: 详见下表:
标段 | 地点 | 建设规模(亩) | 控制价(万元) | 备注 |
四 | 格宜镇 | 9000 | 21.11 | |
六 | 乐丰乡 | 11000 | 25.81 |
2.4采购范围: 包括但不限于提供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的质量、进度、费用控制管理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合同、信息等方面协调管理服务,以及保修阶段的相关服务,平行检测、单项质量检测及全过程监理服务、施工资料审核。
2.5监理周期:监理周期自合同签订至监理项目竣工验收、缺陷责任期满为止。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要求。
3.2资质要求: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水利部核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住建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3.3人员要求:拟担任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水利水电专业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及水利水电相关专业中级以上技术职称。
3.4其他要求
( 1)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 2)本项目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支持监狱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强制采购和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 即评审时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享受 10%的价格折扣 。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 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 。
5.采购文件的获取
电子采购文件的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云南省电子服务系统( #/homePage),凭企业数字证书(CA)在网上报名并获取采购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含招标电子技术标文件,格式%*.BZBJ);此为获取采购文件的唯一途径。各投标单位应当随时关注门户网站一专区一-工具里的相关最新的编制系统,及时更新安装后重新安装驱动程序安装包。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递交投标文件时间详见云南省电子服务系统。
6.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
6.3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本项目采用智能开标方式,无须到现场递交投标文件 (光盘),远程开标操作流程详见《“网上开标远程解密操作指南--投标方”》,请投标人仔细阅读以保证开标顺利进行,若投标人没有在规定时间完成以上相关操作,则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不再进入评标阶段。全文与本条内容不一致的,请以本条款为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在云南省信息网、云南省发布。
8.联系方式
采购人:宣威市农业农村局 代理机构:
地址:宣威市振兴中路 547号 地址:宣威市振兴佳园
邮编: 655400 邮编:655400
联系人:朱师 联系人:单师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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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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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 云南省财政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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