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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ivo周边道路路网建设工程-信垅路升级改造工程等2个项目土建专业分包公开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广东

发布时间:2023-11-21
招标公告

vivo周边道路路网建设工程-信垅路(长安段)升级改造工程(电力迁改)等2个项目土建专业分包

公开 竞争性谈判 采购 公告

一、 采购条件

vivo周边道路路网建设工程-信垅路(长安段)升级改造工程(电力迁改)等2个项目土建专业分包 ( 采购编号: JRD-01-GC2023175 ) 已批准建设,采购人为 广东聚润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采购服务机构为 供应链(广东)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 公开 竞争性谈判 采购。

二、 项目概述

(一) 项目概述:

标包 1 :新建自动化户外开关箱基础 5 座,预装式环网型箱变基础 1 座, 16 位电表箱基础 1 座,新建 7 米铁塔基础 1 座, 4 线顶管约 191 米, 9 线顶管约 208 米, 16 线顶管约 189 米,新建电缆井 18 座等。

标包 2 :新建 10kV断路器柜自动化成套设备分接箱基础2座,新建10kV断路器柜自动化成套设备分接箱围栏2座,新建10kV铁塔基础及接地3基,新建0.4kV铁塔基础及接地4基,新建1层2列行车排管8米,新建2层2列行车排管483米 ,新建1层2列排管行车直线长井1座,新建2层2列排管行车转角井1座,新建2层2列排管行车直线井12座,新建2层2列排管行车四通井1座。

(二)实施地点 : 标包 1:东莞市长安镇;标包2:东莞滨海新区 。

(三) 预计采购金额: 合计 300.135555 万元(其中标包 1 : 216.110182 万,标包 2 : 84.025373 万 )

(四)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五)资金来源情况: 自筹资金 。

(六)项目分级: 一级

(七)项目分类: 工程

(八) 计划工期: 标包 1: 合同签订日 至 2023年12月31日 (具体实际工期以开工报告、竣工报告为准) ;标包 2: 合同签订日 至 2023年12月31日 (具体实际工期以开工报告、竣工报告为准)。

(九)合同签订:本项目由 广东聚润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作为 采购 人完成 采购 工作,项目实施工作将由其下属子公司 东莞市昌晖电气工程有限公司 完成,因此,本项目合同将由 东莞市昌晖电气工程有限公司 与 成交 人签订并履行。

(十)采购方式: 公开竞争性谈判

(十一)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三、采购范围及清单

(一)采购清单

序号

项目 名称

名称

标包号

估算金额(万元)

最高投标费率 %)

镇区

标书费(元)

响应 保证金( 万元

备注

1

vivo周边道路路网建设工程-信垅路(长安段)升级改造工程(电力迁改)等2个项目土建专业分包

vivo周边道路路网建设工程-信垅路(长安段)升级改造工程(电力迁改)土建专业分包

1

216.110182

100

长安镇

/

/


东莞滨海湾新区福海路南延线电力迁改工程土建专业分包

2

84.025373

100

滨海湾新区

/

/


注:安全生产工器具(含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用品和文明施工管理、监督制度、体系及机构建设标志牌)由总包单位提供,其余安全生产设施由专业分包单位提供。

(二)采购范围:

标包 1:vivo周边道路路网建设工程-信垅路(长安段)升级改造工程(电力迁改)土建专业分包 ,分包商主要承接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图纸涉及范围的土方开挖及回填、电缆沟、电缆井及埋管及顶管及接线井,破除路面及恢复、电缆终端场、现浇基础、开关箱围网及美化等工程。

2、负责该段土建部分施工的过程资料,协助完成该工程土建部分开、竣工、过程及归档资料整理移交及结算资料、进度款资料等工程资料;

3、负责线路复测工作;

4、负责办理施工过程中的青苗赔偿,与城市城规、市政、园林、交警、城管、公路等部门办理施工许可手续办理及相关费用;

5、负责相关管线迁移土建部分施工(如有);

6、负责现场安全文明施工及相关费用;

7、土建材料(含商品混凝土、钢材、管材,接地体、基础爬梯及完成土建工程相关的辅材)由分包单位负责;

8、协助总包方完成设备及材料(如有)卸车及提供场地,并对承包人提供的设备及材料(如有)进行保管。

标包 2: 东莞滨海湾新区福海路南延线电力迁改工程土建专业分包 ,分包商主要承接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图纸涉及范围的土方开挖及回填、电缆沟、电缆井及埋管及顶管及接线井,破除路面及恢复、电缆终端场、现浇基础、开关箱围网及美化等工程。

2、负责该段土建部分施工的过程资料,协助完成该工程土建部分开、竣工、过程及归档资料整理移交及结算资料、进度款资料等工程资料;

3、负责线路复测工作;

4、负责办理施工过程中的青苗赔偿,与城市城规、市政、园林、交警、城管、公路等部门办理施工许可手续办理及相关费用;

5、负责相关管线迁移土建部分施工(如有);

6、负责现场安全文明施工及相关费用;

7、土建材料(含商品混凝土、钢材、管材,接地体、基础爬梯及完成土建工程相关的辅材)由分包单位负责;

8、协助总包方完成设备及材料(如有)卸车及提供场地,并对承包人提供的设备及材料(如有)进行保管。

(三)承包方式: 包工部分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分包商负责提供的材料需满足有限责任公司、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标准技术条件书的要求。

(四)报价有效性:

1.报价方式: 本项目采用费率报价。

2.有效报价: 供应商响应报价不得高于最高费率( 100%),不符合上述要求视为原则性不响应采购文件要求,作否决报价处理。

3.计价依据:

( 1)定额套用:《电网技术改造工程预算定额(2020年版)》、《电网检修工程预算定额(2020年版)》、《电网拆除工程预算定额(2020年版)》,不足部分选用或参考其他相关定额,其他定额选用或参考顺序:《电力建设工程定额(2018年版)》、《20kV及以下配电网工程预算定额(2022年版)》,2018年版《广东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关于印发公司《生产项目准入条件及预算标准》的通知(设备〔2015〕16号)。

( 2)取费标准:执行《电网技术改造工程预算编制与计算标准(2020年版) 》和《关于印发广东省电网技术改造工程预算编制与计算规定实施细则等两项规定的通知》(粤电定〔2021〕15号)、《转发电力定额总站关于调整电力工程计价依据增值税税率的通知》(粤电定〔2019〕2号文)及其他相关文件及工程所在地电网公司的最新规定。

( 3)编制基准期价差:执行施工期间电力工程造价与定额管理总站发布的最新相关文件。

( 4)税金费用执行工程所在地政府的相关规定,并执行《转发电力定额总站关于调整电力工程计价依据增值税税率的通知》(粤电定〔2019〕2号文),采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建筑业增值税税率为9% 。

( 5)电力定额中的乙供未计价材料或非电力定额中的工料机价格:执行施工期间工程所在地政府发布的工程造价信息。若部分材料在地方政府发布的信息价中无体现则参考施工期间的市场价。

( 6)分包单位负责办理与城市规划、市政、园林、交警、城监、公路等部门的相关施工许可手续,如需发生政府规定收费,由分包人先支付,据实结算,不计入结算总价下浮范围。

( 7)台风抢修项目结算标准执行《公司电网台风抢修工程定额及费用计算规定(2017年版)》(定额〔2017〕11号)。

(以上计价文件以国家、行业部门、、广东电网发布的最新规范性文件为准)

4.结算方式:

标包 1: 本项目按实结算,分包工程结算总价 =分包实施范围内总包结算金额×87%×投标费率-交易服务费-总包采购物资费-第三方费用;

标包 2: 本项目按实结算,分包工程结算总价 =分包实施范围内总包结算金额×87%×投标费率-交易服务费-总包采购物资费-第三方费用。

(五)响应有效期:自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起 90 天(日历日)。

( 六 )其他相关要求:

( 1)人员要求

分包商拟投入项目的关键人员(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及安全负责人)须按照统一管理、统一培训、统一现场管控、统一考核的 “四统一”要求,纳入班组化管理。总包商可建立动态调配机制,统筹调配标准团队,按企业需要调配,按个人能力调配。并承诺一个月内配置到位()。

( 2)其他要求

( a)成交单位工人工资占分包合同金额的比例不得低于15%。因工程变更引起工程量增加,总包单位与分包单位未对新增工程量中的工人工资比例进行约定的,按原合同约定的工人工资比例执行。

( b)成交人需提交履约保证金数额为签订合同金额的9%,可通过保函或保险方式储存。

( c)根据《东莞市源头治理欠 薪问题实施方案》要求,成交人需存储工人工资保证金数额为签订合同金额的1%,可通过保函或保险方式储存。

( d)成交人在收到成交通知书一个月内需在中国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上完成供应商登记,并将网页截图提供至子公司备案。

( e)总包单位应按总包合同要求设立该工程的工人工资支付专用账户用于支付分包单位工人工资,分包单位应出具《工人工资表工资代发委托书》()委托施工总承包单位发放工人工资,并协助总包单位建立用工管理台账。

( f)成交单位需严格执行《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暂行办法》,落实工人银行卡开户、考勤表和工资发放记录表编制工作,并每月5日前交总包单位审核。

( g)成交单位严格按照集团要求应配备专职劳资专管员,与项目部劳资专管员对接有关建筑工人管理工作。

( h)因成交人原因导致工程逾期竣工的,每逾期一日,按合同价款的0.1‰向总承包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90日,乙方除按上述约定承担逾期违约金外,还应向总承包方支付合同价款10%作为违约金,因此造成总承包方损失的,乙方还应全额赔偿。

( i)因成交人原因导致交付的工程质量不符合总承包合同约定或国家标准的,成交人除应按总承包方意见进行自费返修外,还应按合同价款的10%向总承包方支付违约金,因此造成总承包方损失的,乙方还应全额赔偿。

( j)成交人经查实对承接业务进行违法转分包的,成交人应按合同价款的10%向总承包方支付违约金,成交人应立即解除其分包合同,总承包方有权责成成交人立即组织自身力量投入工程,由此造成总承包方或任何第三人以及成交人自身的损失,均由成交人负责。如成交人拒绝解除其分包合同的,总承包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成交人除应按前述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外,还应全额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

( k)成交人应协助总承包方在总承包合同约定时间内向建设方移交竣工结算资料,因成交人原因导致总承包方逾期向建设方移交竣工结算资料的,每逾期一日,按合同价款的0.1‰向总承包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30日,乙方除按上述约定承担逾期违约金外,还应向总承包方支付合同价款10%作为违约金。

四、 供应商资格要求

通用资格条件

序号

内容

1

供应商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供应商 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并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

供应商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

供应商 未被 “信用中国”网站 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

资信要求: 在工程所在地政府及中国有限责任公司无处于限制投标资格的处罚。 不得存在的情形:投标人被公司实施不接受投标处理或市场禁入处理,且未解除处罚的。在处理期限内尚未完成评标的,作否决投标处理,尚未发出中标通知书或成交通知书的,作取消中标或成交资格处理

5

供应商 必须按照公司要求,在电子采购交易平台( 上完成供应商登记。

6

存在以下情形的不同 供应商 ,不得同时参加同一 标包 报价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同时在参与 报价 的其他单位任职的。

7

供应商 被公司暂停投标资格的,在截标前必须通过公司的验证并恢复投标资格(暂停和恢复投标资格以网、省公司正式发文为准)。

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报价

专用资格条件

序号

内容

1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

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要求: 供应商 拟派驻的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要求已取得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建筑工程专业),同时持有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B类),并在投标申请报名单位注册,且须提供在本单位投标截止日期前半年内连续3个月的社保证明。

五、 采购文件的获取

5 .1采购文件获取流程

凡有意参加报价响应 者, 请于 20 23 年 11 月 21 日 17 时至 20 23 年 11 月 24 日 17 时 (北京时间,下同), 登录 电子采购交易平台 (登录网址: ) 电子版采购文件 。

5 .2本项目不收取 采购 文件费用

5 .3 响应保证金需在系统确认成功之后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递交,金额详见本公告的采购清单,具体收取方式及要求详见采购文件《供应商须知》的相关规定。

重要提醒:

( 1)供应商存在以下情形的,评审时将予以否决报价处理:①与其他供应商采购文件的 IP 地址、响应文件的 CPU 序列号及硬盘序列号三者同时一致。②与其他供应商上传响应文件的 IP 地址、响应文件的 CPU 序列号及硬盘序列号三者同时一致。③与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网卡 MAC 地址一致。如采购项目最小独立评审单元(标的/标包/标段)出现上述任一情形,将否决供应商响应该采购项目及同一采购项目后续采购的全部响应文件。

( 2) 按国家电子招标投标法有关规定和电子交易平台技术要求,凡有意参加采购活动者,需先行完成系统登记注册和审核,并办理供应商数字证书(办理流程见网站服务中心供应商 CA办理指南),为避免递交响应文件,请在标书发售截止时间前 预留充足时间 完成供应商登记(提交登记信息时请选择 “平台或招标项目指定的入库单位”为审核单位),审核通过后,供应商凭申请的账号、密码登陆电子采购交易平台购买标书,并在购买标书5日内办理数字证书。 (电子采购交易平台注册流程:登录 后点击注册按钮进行注册,详见平台注册指引)。

( 3)供应商在进行 采购 活动前需要完成注册登记并审核通过,供应商要为注册登记预留足够的时间,由于供应商自身的原因,未完成注册登记审核造成无法 采购 文件的,后果由 供应商 承担。
( 4)供应商必须在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 完成数字证书的办理(加密项目使用),供应商要为数字证书办理预留足够的时间,由于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无法 递交响应文件 的,由供应商承担责任。

( 5)凡有意参加 采购活动者 ,请在 采购文件获取时间内 完成系统确认的操作( 供应商 选择需要 报价的标包后 提交,系统自动确认),由于 供应商 自身原因, 采购文件获取时间内 未完成系统确认而无法 采购 文件的,后果由 供应商 承担。

5 .4 平台 功能业务咨询:

系统操作咨询电话: 4008100100转 4

数字证书办理咨询电话: 400-666-3999

电话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 8:30-12:00,下午14:00-17:00

六、 响应文件的递交

(一)通过电子采购交易平台( )递交 电子响应文件,并以此为准。供应商可以针对一个或多个 标 包 (标段) 报价。

(二) 本次采购采用全电子无纸化报价,报价人必须于规定的 递交响应文件 截止时间前按 采购文件 要求在 电子采购交易平台 完成响应文件上传,无需再另行制作并递交纸质版响应文件及 U盘电子版响应文件。未按要求 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 电子采购交易平台 制作或上传响应文件的,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价人自行承担。

电子版 响应文件开始递交时间: 20 23 年 11 月 21 日 17 时 00 分 00 秒

递交 截止时间: 20 23 年 11 月 29 日 09 时 00 分 00 秒 。

逾期递交上传的响应文件,采购人或其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受理。

未完成单位数字证书( USBkey)办理的单位,为避免耽误 响应 文件递交,请及早登录电子采购交易平台( 办理单位数字证书(USBkey) (加密项目使用) (办理流程见网站服务中心《投标人 CA办理指南:初购、到期更新》)。

开启响应文件时间: 20 23 年 11 月 29 日 09 时 00 分 00 秒 。

开启 地点:公司电子采购交易平台(登录网址: 。

方式:本项目系统在报价截止时间后进行解密,无须供应商解密。

如出现响应文件上传不成功(解密后显示空白或异常)的情形,或由于供应商其他原因造成响应文件未解密、未签名的,视为供应商撤回其响应文件。

谈判时间: 20 23 11 29

谈判注意事项: 本次谈判采用电子化谈判方式,谈判代表(被授权代表)无需到达谈判现场,但必须在规定的谈判期内保持随时登录电子采购交易平台及接听电话的状态,以便采购工作组随时进行谈判。电子化谈判方式与原现场谈判方式一样均具有法律效力。响应供应商按采购文件规定提交响应文件但不参与谈判的(如因填报联系方式错漏、或未能及时接听电话与回复《谈判函》等原因导致采购工作组无法进行正常的谈判、沟通),或未按采购工作组的要求回复的,视为自动放弃谈判,默认响应供应商的初次报价和方案即为最终报价和方案。一切后果由响应供应商自行承担。

七、 发布公告的媒介

采购公告在 电子采购交易平台( 等网站上发布。

八、联系 方式

采购 :广东聚润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供应链(广东)有限公司

地址: 广东省东莞市竂步镇横坑社区横塘路 9号玉兰花园办公室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西平云路 163号广电平云广场B塔5层

邮编: 510300

邮编: 510630

联系人: 钟工

联系人: 何工

电话:

电话: 4008100100-4 (电子采购交易平台) -1 (广东电网)

九、异议

9.1 异议的受理机构及联系方式

受理机构:供应链(广东)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西平云路 163号广电平云广场B塔5层

邮编: 510630

联系人:龙小姐、庄小姐、吴小姐

联系电话( 不是业务咨询电话 ): 、85125332、85121710

受理邮箱:

温馨提醒:项目业务问题、澄清问题与异议流程、电话不同,请各报价人按照本项目要求辨别问题属性后再根据公告 “业务咨询方式”拨打相应电话,如遇澄清疑问请按照项目文件要求将问题提交至电子采购交易平台。

9.2 异议书的格式及要求

( 1)异议书中应包含异议提出人名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异议对象、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相关请求及主张、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等信息,《异议书(模板)》。

( 2)异议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由其他利害关系人提出的异议,还需出示异议提出人与本次投标存在利害关系的证明文件,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 3)各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响应文件等存有异议的,可以将异议书签字盖章后,;采用邮寄方式提出的异议,可以在规定时间内先以电子邮件方式提出,但异议书必须在电子邮件发出的当天同时寄出。

9.3 异议提出的时限

( 1)对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公示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内提出;

( 2)对采购文件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两天前提出。

( 3)对项目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成交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天内提出。

9.4 异议不予受理的情形

( 1)异议提出人不是投标人,或未能提供与本次投标存在利害关系证明文件的其他利害关系人;

( 2)涉及的事项不具体,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 3)提供的资料未提供异议提出人的真实名称、有效联系方式、法定代表人签字和加盖单位公章的;

( 4)超过异议提出时效的(以收到异议书日期为准;采用邮寄方式的,以邮戳日期为准);

( 5)已经作出处理决定,并且异议提出人没有提出新的证据的;

( 6)涉及招标评标过程具体细节、其他投标人的商业秘密或其他投标人的响应文件具体内容但未能说明内容真实性和来源合法性的;

( 7)缺乏事实根据或者法律依据的,或者投诉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的。

9.5 恶意行为的处罚

异议提出人不得以投诉为名排挤竞争对手,不得进行虚假、恶意投诉,阻碍非招标采购活动的正常进行。经核查发现所提出的异议或投诉存在诬告、故意扰乱采购秩序等恶意行为,将按照《中国有限责任公司供应商失信扣分管理细则》进作扣分处理并上报网公司。

十、业务监督部门

单位名称: 广东聚润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监督审计部

电子邮箱:

联系电话: ( 不是业务咨询电话

十一、

( 1)异议书(模板)

( 2)投诉书(模板)

采购 人或 采购 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或授权的项目负责人(签名): _ 王政忠 _

采购 人或其 采购 代理机构(盖章): 供应链(广东)有限公司

202 3 年 11 月 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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