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星巷改造工程、玉山苑北侧道路工程、马运河生态绿廊工程
江苏
-苏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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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星巷(馨泰花园东门-塔园路)改造工程、玉山苑北侧道路工程、马运河生态绿廊(京杭运河至建林路段)工程 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 |||||||||||||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乐星巷(馨泰花园东门-塔园路)改造工程、玉山苑北侧道路工程、马运河生态绿廊(京杭运河至建林路段)工程 已由 苏州高新区(虎丘区)行政审批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苏虎行审投项【2023】145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苏州高新区狮山商务创新区管理办公室 ,招标人为 苏州高新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为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乐星巷(馨泰花园东门-塔园路)改造工程、玉山苑北侧道路工程、马运河生态绿廊(京杭运河至建林路段)工程 (标段)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 苏州高新区狮山街道 2.2规模: 乐星巷改造工程,建设范围西起馨泰花园东门,东至塔园路,道路等级为城市支路,改造全长约260米,道路红线宽16米。建设内容包括道路、桥梁、排水、路灯、交通工程、管线综合、绿化等;马运河生态绿廊(京杭运河至建林路段)工程,本工程东起京杭运河,西至建林路,全长约6400米,绿道红线宽度4-60米不等,建设内容主要包括景观小品、铺装道路、栏杆设施、标识标牌、排水、照明、绿化工程等;玉山苑北侧道路工程,本工程西起淮海街交叉口,东至已建道路,道路等级为城市支路全长约280米,道路红线宽度为16米,建设内容包括道路、排水交通工程、照明、管线综合、绿化等。本项目合同估算价5116.76万元 2.3标段划分: | |||||||||||||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合同估算价(万元) | 定额工期(天) | 工期(天) | ||||||||
E3205010304042268001001 | 乐星巷(馨泰花园东门-塔园路)改造工程、玉山苑北侧道路工程、马运河生态绿廊(京杭运河至建林路段)工程 | 乐星巷(馨泰花园东门-塔园路)改造工程、玉山苑北侧道路工程、马运河生态绿廊(京杭运河至建林路段)工程 | 5116.76 | / | 244 | ||||||||
2.4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投标人须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含)以上 (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业绩要求: 是否有此类要求: ☑是□否 ☑投标人 □项目负责人 承担过类似工程; 2020-11-01 至今(以竣工验收报告时间为准)承担过 单项合同金额为40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公用 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 ☑ 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中标通知书(适用于招标项目)、施工合同和竣工验收报告的原件扫描件,施工合同证明材料还需提供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相应查询网页截图 。 ☑ 类似工程业绩质量为合格,以竣工验收证明上的时间为准,金额以中标通知书上的金额为准。 3.3项目负责人要求: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 (资质)和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知识考核合格证书(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或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4财务要求: / 3.5信誉要求: / 3.6其他要求: (1)企业须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2)投标单位须按规定格式填写“项目经理无在建承诺书”(1项目经理无在建承诺书)并加盖企业公章,且在规定端口上传原件扫描件,否则资格审查不予通过。(3)苏州市外企业须在规定端口上传《外地进苏建筑业企业信息登记书》,未按规定提供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持有苏州市年度信用手册(有效期内)的外地企业无需办理信息登记手续,在规定端口上传有效的年度信用手册即可参加本项目投标。)(4)本项目执行苏信用办[2018]23号文(《关于在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的实施意见》)。(5)根据省、市清欠办被限制市场准入和通报批评的企业及人员名单的通知,在全省限制市场准入的单位和人员未经解禁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建筑施工企业不得与限制准入的劳务企业开展劳务合作。(6)本项目执行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布的适用于开标当日所在季度的“建筑业企业投标行为考评结果”。(7)为贯彻落实《关于在我省国有资金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中应用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有关要求的通知》(苏建招办[2022]2号),本项目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不处于不合格状态。(8)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有效投标大于6家时,不排序推荐中标候选人5名;有效投标为4~6家时,不排序推荐中标候选人3名;有效投标等于3家时,则不再采用“评定分离”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分办法,推荐3家有排序的合格的中标候选人;有效投标少于3家时,评标委员会作出是否具备竞争性判断,如具备竞争性,可继续推荐有排序的中标候选人,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书面评标报告和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本项目定标方式采用票决法。(9)本项目已由苏州高新区(虎丘区)行政审批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苏虎行审投项[2023]145号、苏虎行审投项[2023]167号、苏虎行审投项[2023]192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以此为准) □本工程不接受最新年度苏州市建筑施工企业综合考评等级为C类及以下投标人参与投标。 □近两年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近一年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近三个月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近五年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名单如下: 3.7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 2023年11月22日00:00 至 2023年11月30日23:59:59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潜在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 2023年12月14日 09时30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其它需要明确的事项 6.1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 苏州市平台 6.2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投标人最多允许中标 1 个标段。 如果同一投标人在多个标段中均排序第一,推荐中标候选人顺序为: □按照标段顺序,投标人在前面标段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后,所投其他标段将不再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按照标段招标控制价从大到小的顺序,投标人在招标控制价大的标段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后,所投其他标段将不再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 6.3□本项目采用信用评价分筛选模式,满足条件的投标人进入评标入围环节。具体筛选办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7.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 ☑综合评估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合理低价法 是否采用评定分离: ☑是 □否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 :8086/ 上发布,招标预计划公告地址: 9. 10.联系方式 | |||||||||||||
招 标 人: | 苏州高新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
地 址: | 苏州市高新区 | 地 址: | 苏州市高新区滨河路灵岩街苏州资管大厦9楼 | ||||||||||
邮 编: | 邮 编: | 215011 | |||||||||||
联 系 人: | 应宇东 | 联 系 人: | 张茂松、吴智远 | ||||||||||
电 话: | 电 话: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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