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芬区细河流域水环境治理项目可研与初设
辽宁
-沈阳市
南芬区细河流域水环境治理项目可研与初设 【信息发布时间:2023/11/22】【我要】【关闭】 | |
南芬区细河流域水环境治理项目可研与初设采购 公告项目概况 ( 南芬区细河流域水环境治理项目可研与初设 )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辽宁)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3年 12 月 05 日 09 点0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JH23-210505-00772 项目名称: 南芬区细河流域水环境治理项目可研与初设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 600,000.00 元 最高限价: 600,000.00元 采购需求: 要求 供应商 完成 项目的可研、勘察与测量、 初步设计报告及图纸的编制工作,所提交成果符合行业规范并结合当地实情,有效配合 采购人 工作,及时到达现场解决实际问题等后续服务 ( 具体内容详见服务需求 )。 合同履行期限: 合同签订后的2个月之内(具体日期以采购合同签订为准) 本项目 不 接受联合体。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1) 供应商应具 有 水利水电 专业工程咨询乙级及以上资信证书, 且同时具有工程设计水利行业 丙 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水利行业(河道整治)专业 丙 级 及 以上资质 。( 2)项目负责人应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3年 11 月 23 日 至 2023年 11 月 27 日 。 地点: 辽宁 方式:在线 售价: 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3年 12 月 05 日 09 点00分 (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 六、开启 时间: 2023年 12 月 05 日 09 点00分 (北京时间) 地点:本溪市中心(本溪市明山区解放北路101号一楼开标会议室)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 其他补充事宜 1.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请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CA锁及相关手续,因未办理相关手续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供应商需自主学习辽宁电子文件制作指南,按照招标文件和电子评审系统要求进行投标(响应)信息填报、电子文件编制、盖章或电子签章等工作,如未按照要求制作,影响文件上传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系统操作问题请咨询技术支持电话(400-128-8588 ),CA办理问题请咨询CA认证机构。 3.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投标(响应)文件外,须在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以U盘存储形式的备份文件至开标现场。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份文件以备系统突发故障时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 4.开标时,供应商自行准备电子设备,确保能够自行报价及解密,供应商解密时长原则上不超过30分钟。代理公司不提供解密设备及解密环节的相关服务,因政府采购系统原因,采购代理机构将酌情延长解密时长。 5.供应商出现以下(1)(2)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出现(3)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1)因供应商原因造成投标(响应)文件未解密的; (2)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十、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本溪市南芬区 农业农村局 地 址: 本溪市南芬区中心街中心路145号 联系方式: 2.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 本溪市明山区水洞路崔家巷5栋 联系方式: 邮箱地址: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张静 电 话: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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