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州市唐河右堤防洪达标治理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河北
-保定市
定州市唐河右堤防洪达标治理工程(庄头村至清水河村段)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定州市唐河右堤防洪达标治理工程(庄头村至清水河村段)勘察设计 已由 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冀发改农经【2023】1486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定州市农业农村局 ,建设资金来自 中央资金及地方财政资金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定州市农业农村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工程名称:定州市唐河右堤防洪达标治理工程(庄头村至清水河村段)勘察设计; 2.1.2建设地点:唐河右堤(庄头村至清水河村段); 2.1.3建设规模:定州市唐河右堤防洪达标治理工程(庄头村至清水河村段)长10.7km,主要建设内容为右堤堤顶增设防浪墙、堤顶加高培厚、堤顶路硬化、加高段堤防生态防护、穿堤建筑物改建等。 2.1.4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行业现行标准要求; 2.1.5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30日内完成初步设计报告编制工作,初步设计报告批复后 30 日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及施工图预算文件编制工作。施工现场配合服务时间: 自工程项目开工至竣工验收止;
??2.2招标范围: 编制项目满足相应设计阶段需要的工程勘察、测绘工作;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含施工图预算); 施工招标所需的技术文件(含清单、技术要求等)、工程施工至竣工验收期间的设计服务、水土保持、环境影响评价等内容;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 : 投标人需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水利行业(河道整治)专业甲级及以上资质(设计资质),同时具备工程勘察综合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勘察资质),并在人员、资金、设备、技术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3.1.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 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水利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含)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3.1.3财务要求 : 投标人须提供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等),新成立公司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等或银行资信证明;(如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3.1.4信誉要求 : 参加投标时投标人及联合体各方必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及“中国”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
??3.1.5其他要求 :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违反本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备注:该项目通过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方式进行招投标活动,投标人在完成“交易响应方”注册后,如有需要请及时办理CA数字证书。CA数字证书办理方式及咨询电话:1、网上办理:详见此链接.html?2、咨询电话:4007073355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在河北省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自行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和修改。网上发布后即认为所有潜在投标人领取了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潜在投标人如未从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责任。已在河北省平台注册登记的投标人可直接获取文件。未经资格确认(注册登记)的,按照“河北省信息网”(网址: 首页“通知公告”中“河北省中心关于市场主体注册登记的通知”的要求完成注册后,方可报名。如已完成注册的无需再次注册。因投标人自身的原因未能在有效时间内完成注册,将会导致报名不成功,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负。3、本项目实行盲抽盲评,即投标文件分为明标和暗标两个部分,明标部分、暗标部分应分开制作。不得将暗标部分技术文件内容编制到明标部分商务文件内,也不得将明标部分商务文件内容编制到暗标部分技术文件内。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审委员会按要求对商务标采取明标评审、对技术标采取暗标评审。 。
3.2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及各方的权利义务,联合体参加投标时投标文件中应加盖投标人印章处由联合体牵头人代表各成员单位加盖牵头人印章即可;②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2家(含2家),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符合上述要求的设计单位;联合体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分工认定,牵头人对招标范围内的勘察、设计总负责。联合体牵头人和联合体各成员共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③联合体成员各方均须具备在中国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或事业)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④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⑤联合体各方均应具备所承担招标项目工作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和能力,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和实施。。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 不给予 经济补偿。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用: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3-11-23 09:00 至 2023-11-29 17:30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河北省服务平台自主网上报名、招标文件,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和修改。未能及时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电子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售价 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 0 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3-12-15 09: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河北省服务平台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河北省服务平台、中国河北 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 定州市农业农村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
地址: | 定州市中兴西路118号 | 地址: | 保定市莲池区西关街道办事处薛刘营村36号商用 |
邮编: | 073000 | 邮编: | 073000 |
联系人: | 张超 | 联系人: | 杨景波 |
电话: | 电话: | ||
传真: | / | 传真: | |
电子邮件: | / | 电子邮件: | |
网址: | / | 网址: | / |
开户银行: | / | 开户银行: | / |
账号: | / | 账号: | / |
本公告信息来源于发改委, 原文链接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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