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电网电动汽车服务有限公司2023-2024年度高压成套设备框架招标招标公告
广东
广东电网电动汽车服务有限公司2023-2024年度高压成套设备框架招标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CG0300022001643557 )
广东电网电动汽车服务有限公司2023-2024年度高压成套设备框架招标 (招标编号: CG0300022001643557 ),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 自筹资金 ,招标人为 广东电网电动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 公开招标 。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 广东省(除深圳市)
一、 项目信息
1.1. 项目名称: 广东电网电动汽车服务有限公司2023-2024年度高压成套设备框架招标
1.2. 招标编号: CG0300022001643557
1.3. 招标人: 广东电网电动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1.4.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1.5. 采购模式 : 框架
1.6. 项目类别: 货物
1.7. 资金来源: 自筹资金
1.8.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1.9. 招标代理机构:供应链(广东)有限公司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一)标的清单及分包情况如下:
序号 | 物资类别 | 标的物名称 | 标的预估金额 (万元) | 供应商资格预审 | 标包名称 | 标包号 | 标包占标的物总额的比例(%) | 标包预估金额(万元) | 是否提供样品 | 投标保证金(元) |
1 | 设备类 | 10kV预装式变电站(欧变、紧凑式) | 2500 | × | 10kV预装式变电站(欧变、紧凑式) 标包1 | 1 | 100 | 2500 | 否 | 50000 |
备注: ( 1 ) “√”表示该标的物组织开展该项工作,“×”表示该标的物没有组织开展该项工作。
10KV预装式变电站(欧变、紧凑式)各 型号预计采购 基准 价格明细表
容量 单价 (万元) 规格 | 315kVA | 400kVA | 500kVA | 630kVA | 800kVA | 1000kVA | 1250kVA | 1600kVA | 2000kVA | 其他 | |
全绝缘柜 | 环网型 | 16.98 | 18.20 | 19.41 | 20.36 | 24.71 | / | / | / | / | / |
进线断路器终端型 | 16.27 | 16.91 | 17.94 | 19.28 | 23.40 | / | / | / | / | / | |
进线负荷开关终端型 | 14.55 | 15.36 | 16.52 | 17.94 | 21.77 | / | / | / | / | / | |
终端型 | 13.57 | 14.31 | 15.18 | 16.77 | 20.35 | / | / | / | / | / | |
进线带辅柜终端型 | 13.63 | 14.42 | 15.18 | 16.78 | 20.36 | / | / | / | / | / | |
XGN柜 | 环网型 | 16.93 | 18.15 | 19.36 | 20.63 | 25.03 | / | / | / | / | / |
进线断路器终端型 | 16.06 | 16.80 | 17.63 | 19.00 | 23.05 | / | / | / | / | / | |
进线负荷开关终端型 | 14.48 | 15.11 | 16.19 | 17.64 | 21.40 | / | / | / | / | / | |
终端型 | 13.18 | 14.03 | 14.91 | 16.48 | 20.00 | / | / | / | / | / | |
进线带辅柜终端型 | 13.52 | 14.30 | 15.10 | 16.60 | 20.14 | / | / | / | / | / | |
箱式高压室 | / | / | / | / | / | / | / | / | / | 19.26 | |
不带高压终端型 | / | / | / | / | / | 20.13 | 23.03 | 27.56 | 31.38 | / | |
全绝缘柜进出线断路器终端型 | / | / | / | / | / | 30.01 | 32.91 | 37.59 | 41.41 | / | |
XGN柜进出线断路器终端型 | / | / | / | / | / | 30.17 | 33.28 | 37.96 | 41.79 | / | |
KYN28-12柜进出线断路器终端型 | / | / | / | / | / | 34.39 | 37.31 | 42.11 | 45.63 | / |
(二)项目概述: 广东电网电动汽车服务有限公司2023-2024年度高压成套设备框架招标,本次框招含充电设施建设项目所需的10kV预装式变电站(欧变、紧凑式)共1个物资品类。
( 三 )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共一个标的 ( 包含1个标包) , 每个投标人最多只能中1个 标包 。
( 四 )招标范围: 本批次框架招标内容为充电桩建设项目所需的预装式变电站()。负责在广东地区(不含深圳)范围内采购物资的生产、出厂检验、包装、运输(预装式变电站 采用板车运输 不含卸货)、调试、配合送电等相关工作。采购物资以订单合同为准。合同期内,发包方如有部分关于本项目新增的采购内容需委托承包方承担,承包方有义务承接并按要求完成,具体以实际委托单为准,由造价审核单位核定最终结算价格予以结算,或由对应充电设施工程建设项目的施工总承包单位乙供。
标的 为暂定图纸, 标的 正式订单合同以招标人确认的图纸或供电部门审核通过的图纸为准,非核心技术参数改变,中标人不得以与招标图纸不符等理由为由拒绝供货。
( 五 )招标公告所列采购金额是预估量,最终以实际框架结果有效期内发生的采购量为准。 招标人在框架结果有效期内将按照标包的预估金额进行 采购 ,框架协议结束时的最终 执行 金额与预估金额可能存在一定偏差 。
请在知悉并接受上述条件的情况下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 六 )适用范围: 本次招标适用于广东电网电动汽车服务有限公司的所有项目,前述项目包含但不限于所招物资对应的电压等级,投标人若中标必须根据实际需要无条件供货,不得再提出异议。
( 七 )框架招标结果有效期
1. 框架招标结果 生效时间
1) 如本框架 招标结果 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无有效框架招标结果,则本框架招标结果有效期自中标通知书发起之日起截止 至 202 4 年 12 月3 1 日 。
2 ) 如本框架 招标结果 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上一框架招标结果未结束,则本框架招标结果有效期 自上一个框架 招标结果 结束之日起至 202 4 年 12月 3 1 日止 。
2.框架协议 有效期内说明
(1)供应商实际采购量达到标包预估 金额 150% 时,即终止该供应商的框架协议。
(2)供应商实际采购量 未 达到标包预估金额80%被取消中标资格的,该供应商的剩余份额不再执行。
3.框架协议期届满时 说明
(1)供应商实际采购量在标包预估金额80%- 150% 之间的,按期终止框架协议。
(2)供应商实际采购量未达到标包预估金额80%的,延长该 供应商的协议有效期限,延长期限为一年。在延长期内,该框架协议的实际采购量达到标包预估金额80%时立即终止框架协议。延长期满仍未达到标包预估金额80%的,自动终止框架协议。
(3)需延长框架有效期的,所有需求单位继续执行框架协议,直到供应商实际采购量达到标包预估金额下限或延长期结束。
(4)延长期内,供应商被取消中标 ( 分配 ) 资格的,该供应商的剩余份额不再执行。
4. 在 框架协议有效期内,公司将本项目物资品类纳入公司集团采购范围的,招标人(甲方)有权解除本框架协议,并不承担违约责任。
5 . 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必须充分认识和无条件承担上述风险,对于框架结果有效期内出现履约及其他问题,将依法追究投标人责任。 当出现下列情况时,招标人有权对中标人实行处罚:
(1)在框架招标有效期内,中标人放弃中标 ( 分配 ) 资格的,按照《 中国有限责任公司供应商失信扣分管理细则 》进行处理。
(2)中标人出现拒签合同、质量不合格等违约情况或中标人出现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情况,按照《 中国有限责任公司供应商失信扣分管理细则 》进行扣分处理。
6 .当所有中标人均无法满足供货要求放弃中标资格的,招标人有权提前终止本次框架招标结果,并同时启动新一轮框架招标。
7 .潜在供应商投标则视为知悉和认可招标人的上述安排,并愿意遵守。
8 .中标单位的投标单价乘以实际需求数量得出订单合同的金额。
9 .上述框架协议有效期的相关条款与《中国有限责任公司标准货物框架采购合同文本(框架协议)》等文件不一致的,按上述条款执行,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时应另作补充约定。
( 八 ) 支付方式:
本次招标 采用 现金转账 支付方式 。
(九)报价方式: 本项目为费率报价,最高投标费率为100%,报价不高于最高投标费率视为有效报价。
( 十 )结算方式: 结算价款=设备单价×中标费率×数量。
( 十一 )供货期: 供应商收到正式采购订单后25日内供货到场。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通用 资格:
(1)投标人必须按照公司要求,在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上完整办理完成供应商登记。
(2)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合法运作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独立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和独立履行合同的能力。
(3)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 4 )投标人须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在有效期内。投标人为代理商的,需同时提供投标人及其所代理产品制造商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 5 )凡属进口产品,必须由该产品制造商在国内注册成立的最高办事机构或由制造商授权的其他合法机构进行投标。同一厂家生产的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进口产品,只允许一个投标人参与投标(必须持有制造商出具的有效授权书)。
( 6 )投标人若为制造商,应具备自行生产、供应所投标的物必需的场所、设备、专业技术能力、售后服务能力和员工队伍;且中标后不得以任何形式将产品贴牌生产。投标人若为代理商,其代理的产品制造商应具备自行生产、供应所投标的物必需的生产场所、生产设备、专业技术能力、售后服务能力和员工队伍。
( 7 )存在以下情形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包的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 8 )投标人不得为本采购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 9) 投标人对外购原材料、配套元件和外部委托加工或进口的散装部件应 制定验收或检验标准 。
( 10 )不得存在的情形:投标人被公司实施不接受投标处理或市场禁入处理,且未解除处罚的。在处理期限内尚未完成评标的,作否决投标处理,尚未发出中标通知书或成交通知书的,作取消中标或成交资格处理。
( 11 )投标人没有被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 2 )没有被“信用中国”网站 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shixi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 13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专用商务资格:
(1) 业绩要求:近 三 年(投标截止日期前 36 个月)具有相关产品一定数量的供货业绩,供货业绩需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格式提供业绩证明表,并需附上供货合同关键内容页面、与合同对应的发票作为支撑材料(相关产品是指所投标的物,一定数量是指 至少一份 供货合同) 。
专用技术资格:
(1) 具备检测资质的机构出具的有效产品型式试验报告或含有产品型式试验内容的检验/检测报告。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本项目招标人通过中国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新系统)(登录网址: 实施电子化招标投标。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3年11月24日18时00分00秒 至 2023年11月30日18时00分00秒 ,登录中国供应链 统一服务平台(新系统)电子版招标文件。 供应商对于新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相关操作的其他疑问可参见 《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登录及业务说明操作指引》,其具体路径为.jhtml。
本次采购在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新系统)中开展,具体操作路径如下:
购标路径:门户网站->点击供应商登录->选择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新系统)->购标管理;
投标路径:门户网站->点击供应商登录->选择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新系统)->投标管理。
服务缴纳路径:门户网站->点击供应商登录->选择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新系统)->服务费与退费。
投标助手路径:门户网站->点击供应商登录->选择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新系统)->购标管理-项目参加及文件-可项目。
2.本次招标不收取招标文件工本费,投标人在规定的发标时间内登录中国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新系统),勾选需要投标项目的标包后提交,系统自动确认,确认成功后可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电子版招标文件。
3.投标保证金需在系统确认成功之后至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金额详见本公告的项目概况,具体收取方式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的相关规定。
重要提醒:
(1)投标人存在以下情形的,评标时将予以否决投标处理:1)与其他投标人招标文件的IP地址、投标文件的CPU序列号及硬盘序列号三者同时一致的;2)与其他投标人上传投标文件的IP地址、投标文件的CPU序列号及硬盘序列号三者同时一致的;3)与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网卡MAC地址一致的。如采购项目最小独立评审单元(标的/标包/标段)出现上述任一情形,将否决投标人响应该采购项目及同一采购项目后续采购的全部投标文件。
(2)按国家电子招标投标法有关规定和电子交易平台技术要求凡有意参加采购活动者,需先行完成系统登记注册和审核(具体操作请参考《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登录及业务说明操作指引》(可在中国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网站中心查阅)),并办理供应商数字证书(具体操作请参考《关于公司电子商务系统数字证书升级的通知》《数字证书办理指南2.0》、《关于电子商务系统数字证书升级的说明》(可在中国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网站中心查阅)),为避免耽误递交响应文件,请提前完成供应商登记(选择网公司或各省公司作为审核单位均可,审核进度及结果请咨询相应审核单位),审核通过后,供应商凭申请的账号、密码登录 中国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新系统) 进行报价活动,并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尽早(至少预留2-3日)办理数字证书,通过现场办理或加急网上办理,如有问题联系4008-100-100。
(3)供应商在进行投标活动前需要完成注册登记并审核通过,供应商要为注册登记预留足够的时间,由于供应商自身的原因,未完成注册登记审核造成无法招标文件的,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4)供应商必须在投标截止日期前完成数字证书的办理(加密项目使用),供应商要为数字证书办理预留足够的时间,由于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无法投标的,由供应商承担责任。
(5)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发标时间内完成系统确认的操作(投标人选择需要投标的标包后提交,系统自动确认),由于投标人自身原因,发标时间内未完成系统确认而无法招标文件的,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6)在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新系统)购标的采购项目,所需投标文件制作客户端在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新系统)中。具体操作请参考《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登录及业务说明操作指引》《电网管理平台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用户操作指引(供应商操作部分)》。
五、 投标文件的递交
1、通过中国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 (新系统)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并以此为准。
2.本次招标采用全电子无纸化投标,投标人必须于规定的截标时间前按招标文件要求在公司中国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新系统)完成投标文件上传,无需再另行制作并递交纸质版投标文件及 U 盘电子版投标文件。未按要求在中国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新系统)制作或上传投标文件的,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电子投标文件开始递交时间: 2023年11月24日18时00分00秒
投标截止时间: 2023年12月15日09时00分00秒
六、 开标时间及地点
时间: 2023年12月15日09时00分00秒
地点:本项目实行在线电子化开标,不再采用指定地点集中开标的方式。
七、 异议
7.1 异议的受理机构
受理机构: 供应链(广东)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西平云路163号广电平云广场B塔5层
邮编:510630
受理邮箱:
7.2 异议书的格式及要求
(1)异议书中应包含异议提出人名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异议对象、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相关请求及主张、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等信息,《异议书(模板)》。
(2)异议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由其他利害关系人提出的异议,还需出示异议提出人与本次投标存在利害关系的证明文件,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3)各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投标文件等存有异议的,可以将异议书签字盖章后,;采用邮寄方式提出的异议,可以在规定时间内先以电子邮件方式提出,但异议书必须在电子邮件发出的当天同时寄出。
7.3 异议提出的时限
(1)对资格预审文件的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资格预审文件截止时间两天前提出;
(2)对招标文件或采购文件的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十天前提出;
(3)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
(4)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提出。
7.4 异议不予受理的情形
(1)异议提出人不是本采购项目参与者,或未能提供与本次投标存在利害关系证明文件的其他利害关系人;
(2)涉及的事项不具体,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3)提供的资料未提供异议提出人的真实名称、有效联系方式、法定代表人签字和加盖单位公章的;
(4)超过异议提出时效的(以收到异议书日期为准;采用邮寄方式的,以邮戳日期为准);
(5)已经作出处理决定,并且异议提出人没有提出新的证据的;
(6)涉及招标评标或非招标采购过程的具体细节、其他投标人的商业秘密或其他投标人投标文件的具体内容但未能说明内容真实性和来源合法性的;
(7)缺乏事实根据或者法律依据的,或者投诉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的异议。
7.5 恶意行为的处罚
异议提出人不得以投诉为名排挤竞争对手,不得进行虚假、恶意投诉,阻碍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经核查发现所提出的异议或投诉存在诬告、故意扰乱招投标秩序等恶意行为,将按照《中国有限责任公司供应商失信扣分管理细则》进作扣分处理并上报网公司。
八、 其他公告内容
无。
九、业务监督
单位名称: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供应链管理部
电子邮箱:
联系电话:
十、联系方式
1.咨询电话
业务经办人及咨询电话: 庄 工 ? 4008100100-2(采购业务)-1(广东电网)
中国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操作咨询电话: 4008100100-3
数字证书办理咨询电话: 400-666-3999
服务商、代理商、制造商登记备案业务咨询电话: 4008100100-1(供应商管理业务)-1(广东电网);4008100100-1(供应商管理业务)-0(南网供应链集团)
承包商登记业务咨询电话: (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
??2.异议联系电话
联系人:龙小姐、 庄 小姐、吴小姐
联系电话 (不是业务咨询电话) :、8512 5332 、85121710
温馨提醒:项目业务问题、澄清问题与异议流程、电话不同,请各投标人按照本项目要求辨别问题属性后再根据公告业务咨询方式拨打相应电话。
3.电话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或授权的项目负责人(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供应链(广东)有限公司
2023年11月24日
×××××××项目的异议书(模板)
异议提出日期: XX年XX月XX日
异议提出人名称 (投标单位或其他利害关系人) | 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代表 (签字并盖公司章) | ||
联系邮箱 | 联系电话 | ||
异议的对象 | |||
提出异议的基本事实(法律依据) | |||
相关请求及主张 | |||
相关证明材料 有效线索和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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