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机关司法专递服务项目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公示
天津
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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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机关司法专递服务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发布日期:****年**月**日发布来源: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机关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机关 项目名称:司法专递服务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为提高审判效率、节约诉讼成本、解决“送达难”问题,确保法院法律文书及时、准确传递,我院对于法院直接送达有困难的法律诉讼文书(包括:受理案件通知书、应诉通知书、民事裁定书、起诉或反诉状副本、民事裁决书、答辩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和传票等)采用邮寄的方式送达。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万元):***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第五十五条规定“快递企业不得经营由邮政企业专营的信件寄递业务,不得寄递国家机关公文”以及国家邮政局文件《关于进一步加强国家机关公文寄递管理的通知》的相关要求,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决定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进行“法院专递”服务。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 地址:天津市河东区海河东路**号*** 三、公示期限 ****年**月**日至****年**月**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五、联系方式 *、采购人 联系人:任宇 联系地址:天津市河西区新围堤道*号 联系电话:***-******** *、财政部门 联系人:天津市财政局 联系地址:天津市和平区曲阜道*号(天津市财政局) 联系电话:***-********转**** *、采购代理机构 联系人: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六、 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机关 ****年**月**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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