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安县二龙口码头改扩建工程招标公告
浙江
-绍兴市
项目概况
业务类型: | 勘察,咨询,市政设计,建筑设计,生态环境 | 归属地: | 四川 宜宾市 |
招标人: | 江安新能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公告类别: | 招标 |
预算: | 29833.05万元 | 招标截止日期: | 2023-12-18 |
建设规模: | 本工程原码头建设规模为500吨级通用泊位2个。本次改扩建 2个现有500吨级通用泊位,设计吞吐量340万吨年;配备相应的工艺设备,配套相应的水工建筑物、供电照明、通信、环保、给排水、消防等工程以及必要的生产、辅助生产设施。 | ||
招标范围: |
资质要求
企业资质: | 具备 ①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运行业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②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甲级及以上 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运行业设计甲级及以上 |
人员资质: | |
业绩资格: |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①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运行业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②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甲级及以上 资质、 近三年(2020年1月1日至今)承担过一个500t级及以上港口改扩建工程的设计服务项目。 业绩 |
企业信用等级: | 3.5 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
公告正文
江安县二龙口码头改扩建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1.1本招标项目江安县二龙口码头改扩建工程(项目名称)已由江安县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川投资备【2307-511523-04-01-283587】FGQB-0123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江安新能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江安新能建设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1.2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江安县发展和改革局(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川投资备【2307-511523-04-01-283587】FGQB-0123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自行招标;R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建设地点:长江上游二龙口水道右岸侧,上游航道里程969.7km处。2.2项目总投资:29833.05万元。2.3规模:本工程原码头建设规模为500吨级通用泊位2个。本次改扩建2个现有500吨级通用泊位,设计吞吐量340万吨/年;配备相应的工艺设备,配套相应的水工建筑物、供电照明、通信、环保、给排水、消防等工程以及必要的生产、辅助生产设施。2.4勘察设计服务期限:(1)总服务期限为60日历天(不含审查机构审查时间),30日历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并达到送审条件,30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并达到送审条件。(2)施工现场配合服务:项目工程施工开始至竣工验收止。2.5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初勘、初测、详勘、定测、初步设计、技术设计、施工图(含地形图及用地红线图)设计、预算编制、工程量清单2.6标段划分:一个标段。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①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运行业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②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甲级及以上资质、近三年(2020年1月1日至今)承担过一个500t级及以上港口改扩建工程的设计服务项目。业绩,并在人员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能力。投标人(仅指设计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的公路工程设计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仅指设计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本段规定仅适用于根据《关于发布公路工程从业企业资质名录的通知》(厅公路字〔2011〕114号)要求,招标人应通过名录对投标人资质条件进行审核的公路工程设计企业。]3.2本次招标(R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2家;2.联合体牵头人应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运行业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3.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4.联合体中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合同段中投标;5.联合体牵头人负责获取招标文件和提交投标保证金。。3.3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被/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评为/信用等级的投标人,最多可对/(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招标人可根据招标项目所在地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对信用等级高的投标人,给予增加参与投标标段数量的优惠。]每个投标人允许中1个标。对投标人信用等级的认定条件为:/。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3.5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3.6本项目按照宜府办函﹝2018﹞136号、宜府办函〔2019〕31号等相关文件规定执行。4.招标文件的获取: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11-2500:00至2023-12-0200:00(电子招标文件的获取,不受获取截止时间限制,任何时间段均可获取),登录宜宾市信息网(***.*****.***/),凭数字证书和密码获取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含招标电子技术标文件,格式为*.ZBJ、招标电子商务标文件,格式为*.ZBS、图纸)。另,,免费获取招标文件。4.2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5.交易平台技术服务费:本项目(或本标段)交易平台技术服务费170元。投标人须先缴纳技术服务费,再缴纳投标保证金,且须在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通过宜宾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缴纳技术服务费(流程为:登录宜宾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进入“网上投标-缴纳技术服务费”页面——选择项目标段——点击缴费后使用支付宝扫码完成支付——支付成功后,重新点击“网上投标-缴纳技术服务费”,选择相应项目的《技术服务费缴纳回执》。成功缴纳技术服务费以系统出具的缴纳回执为准)。投标人缴纳的电子化交易平台技术服务费由相应电子交易平台建设运营商收取。投标人可在成功支付技术服务费后,在“网上投标-技术服务费自助开票”页面选择对应项目标段填写完善普通税务发票开票信息,并在线获取相应电子发票。6.投标文件的递交: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12-1809:00。6.2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方式:R网上递交:网上递交网址为***.*****.***(详见宜宾市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平台操作指南<仅适用于投标人>),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且应在完成“确认并签名”后确认上传,并“上传投标文件回执”。现场递交:投标人到开标现场递交刻录投标文件光盘(一式两套),其地点为/。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递交投标文件。6.3逾期递交的或者未按指定方式递交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7.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全国平台(四川省)、宜宾市信息网(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招标人必须注明所有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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