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尾市城区停车场配套建设项目-二马路停车场项目一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广东
-汕尾市
公告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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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尾市城区停车场配套建设项目 -二马路停车场项目一标段施工 招标公告 |
投资项目代码 | 2210-441502-17-01-599264 | |||
投资项目名称 | 汕尾市城区停车场配套建设项目 | |||
招标项目名称 | 汕尾市城区停车场配套建设项目 -二马路停车场项目一标段施工 | |||
标段(包)名称 | 汕尾市城区停车场配套建设项目 -二马路停车场项目一标段施工 | 公告性质 | 正常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
招标项目实施 (交货)地点 | 汕尾市城区 | |||
资金来源 | 财政资金 | 资金来源构成 | 由区财政局统筹安排解决 | |
招标范围及规模 | 汕尾市城区停车场配套建设项目 -二马路停车场项目一标段位于二马路南侧,建设规模约为1450平方米。本项目二马路按城市支路标准进行设计,道路红线宽度为18m,双向四车道,设计速度为20km/h,道路长度约为36.4m。 | |||
招标内容 | 汕尾市城区停车场配套建设项目 -二马路停车场项目一标段位于二马路南侧,建设规模约为1450平方米。本项目二马路按城市支路标准进行设计,道路红线宽度为18m,双向四车道,设计速度为20km/h,道路长度约为36.4m。具体以工程量清单及图纸为准。 | |||
工期(交货期) | 90 日历天 | |||
最高投标限价 | 1,741,695.75元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否 | |||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2、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在有效期内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3、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4.1、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 名,须具备有效的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如为广东省内投标人可提供“广东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管理信息系统”的电子注册证书件,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类)或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证书信息件。 4.2、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本项目不接受有 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人员处于锁定状态项目的建造师作为项目负责人。投标人如存在以上情形,招标人将取消其投标、中标资格,并将有关情况上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全部由该投标人承担。 4.3、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 3 个月) 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的扫描件为准。 5、对投标人拟派技术负责人的要求 5.1、对拟派技术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 名,须具有工程类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 5.2、 需提供投标人近期 (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 3 个月)为拟派技术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 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的扫描件为准。 6、对投标人拟派专职安全员的要求 6.1 对投标人拟派专职安全员的要求:专职安全人员至少 1 名,均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 证)》或《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综合类 C3 证)(投标人可提供证书复印件或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件或电子证照件),且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 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 3 个月)为拟派专职安全 人员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 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的扫描件为准。 备注:以上人员必须一人一岗(若同一单位具有多项资格出现一人多证的只按 一人计)不得兼职; 7、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记录名单。 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是否采用电子 | 是 | 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 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 | 广东省( #/index)、汕尾市平台#) |
获取纸质招标文件的方式 | / | |||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 2023年 11月 25日09时00分 | 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3年12月15日10时00分 |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3年12月15日10时00分 | 资格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 投标人应按照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汕尾市平台建设工程交易系统进行网上投标,具体系统投标操作指南详见汕尾市中心门户的服务指南 >办事指引>建设工程交易系统操作手册。投标人需先办理GDCA数字证书及企业入库(已办理的无需重复办理),相关数字证书办理指南详见汕尾市中心门户网站-通知公告-汕尾市中心GDCA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申请指南-投标人。 | |
开标时间 | 2023年12月15日10时00分 (与投标截止时间为同一时间) | 开标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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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公告媒介 | 广东省、汕尾市中心门户网站 | |||
招标人 | 汕尾市城区代建项目事务中心 | 联系地址 | 汕尾市城区通港路区直属机关办公大楼 | |
招标人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
招标代理机构 | 联系地址 | 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盘福路医国后街 1号大院自编1号10楼 | ||
招标代理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
招标监督机构 | 汕尾市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联系电话 | ||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 1、该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交易(即线上开标、评标),投标人需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制作完成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到汕尾市平台(无须提交纸质投标文件)。 2、该项目为线上(不见面)开标,开标会议按开标的时间,在汕尾市平台公开进行,所有投标人均应当准时参加线上开标。 3、投标人可登陆汕尾市平台“选择建设工程交易”→“选择开标评标菜单”→“选择开标评标子菜单”→找到对应项目,点击“开标会议”查看项目开标过程。 4、 开标过程中如有异议,在异议阶段,点击 “提出异议”,如无异议,点击“开标确认”,异议时间结束未点击“开标确认”和未点击“提出异议”,视为认同开标结果。 5、建议各投标人使用360浏览器极速模式和谷歌浏览器观看开标会议。 6、答疑时间: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10日前,通过登录汕尾市平台建设工程交易系统进行网上提问,逾期不再受理,按收到时间为准,招标人应当自招标代理机构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 7、招标人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招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书面形式在汕尾市中心门户网站发布,即视为送达所有投标人。不足15日的,招标人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具体以汕尾市中心门户网站发布为准。 登录汕尾市平台建设工程交易系统进行网上投标,具体系统投标操作指南详见汕尾市中心门户的服务指南 >办事指引>建设工程交易系统操作手册,投标人需先办理GDCA数字证书及企业入库(已办理的无需重复办理),相关数字证书办理指南详见,汕尾市中心门户网站-通知公告-汕尾市中心GDCA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申请指南-投标人。咨询及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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