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海市大业镇上齐台采石场和广有场环境现状调查
辽宁
-沈阳市
凌海市大业镇上齐台采石场和广有场环境现状调查 【信息发布时间:2023/11/24】【我要】【关闭】 | |
凌海市大业镇上齐台采石场和广有场环境现状调查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凌海市大业镇上齐台采石场和广有场环境现状调查 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线上 获取磋商文件 并于 2023 年 12 月 05 日 9 时 0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JH23-210781-00121 项目名称: 凌海市大业镇上齐台采石场和广有场环境现状调查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 ( 元 ) : 626700 元 最高限价 ( 元 ) : 626602元 采购需求: 对 凌海市大业镇上齐台采石场和广有场环境现状调查 , 并形成 环境现状调查报告 。 服务 期限:自合同签定后60个工作日,提交《凌海市大业镇上齐台采石场和广有场环境现状调查报告》 。 质量要求: 符合国家相关规范和行业标准 , 满足采购人要求。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 容:落实政策为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 (否) 接受联合体。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文件及辽宁省财政厅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做好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工作的通知》辽财采〔2021〕153号文件的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 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 供应商需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或水文地质勘察专业乙级(含)以上资质; (2)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水工环或 相近专业 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专业技术人员资质证书; (3) 拟投入到本项目的人员中 至少 有 1名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管理人员应具有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或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 4) 信誉要求:截至报名结束前,经“信用中国”、“中国”、“辽宁”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 商库的,请详阅辽宁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 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 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 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 ( 辽财采函〔 2020〕198 号 ) 。 四、获取 磋商文件 时间 :202 3 年 11 月 25 日 08时30分至202 3 年 12 月 01 日 1 7 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 点: 线上 方式:在线 售价: 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3 年 12 月 05 日 09 时 00分 (北京时间) 地点: 供应商须在提交响应文件截至时间前将响应文件电子版上传至辽宁,同时按照文件要求将备份文件U盘递交至 锦州市中心(地址:锦州市凌河区胜河里150号) 。 六、开启 时间: 2023 年 12 月 05 日 09 时 00分 (北京时间) 地点: 锦州市中心(地址:锦州市凌河区胜河里150号)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 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 15 个 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领取文件说明: (1)本项目发布媒体为“辽宁”、“全国平台(辽宁省.锦州市)”。 ( 4) 本次采购项目采用电子投标,开标现场须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以及网上二次报价填报,请各投标单位自行携带笔记本电脑或安排好解密及二次报价填报事宜, 代理机构不提供电脑。 请各投标单位认真学习政府采购电子招投标业务,如因自身原因造成投标无效,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责任。供应商 对 递交投标文件进行解密(解密时限:解密开始起30分钟内),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投标文件无法解密,无法参与投标, 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后果自负。 ( 6) 、 为顺利参与项目投标,请供应商按照以上提示程序完成文件、进行报名及上传投标文件,请随时关注辽宁 、 全国平台(辽宁省·锦州市)发布的变更公告,如因未关注变更公告发生的任何问题,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十、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锦州市生态环境局凌海分局 地 址:凌海市中兴大街12号 联系人: 联系方式:0416- 812330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锦州市太和区锦娘路汽配城3-11-4号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先生 电话: 2023 年 11 月 24 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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