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海县避司弄及鲍家道地等6处历史建筑保护修缮项目工程总承包
浙江
-宁波市
澄清修改信息
项目名称: | 宁海县避司弄及鲍家道地等6处历史建筑保护修缮项目工程总承包(EPC) | 项目代码: | 2310-330226-04-01-217578 | ||
招标人: | 名称:ff8080818ad0e5db018b46ce41163eb6 | 代理机构: | 名称: | ||
地址:浙江省宁波市宁海县桃源街道南畈路5号(自主申报) |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大名空间商务大厦2105、2106、2108-2110室 | ||||
联系人:赵赓超 | 联系人: | ||||
电话: | 电话: | ||||
标段(包)名称: | 宁海县避司弄及鲍家道地等6处历史建筑保护修缮项目工程总承包(EPC) | 标段(包)编号: | A3302260300021834001001 | ||
澄清、修改对象: | 招标公告 | ||||
澄清、修改内容要点: | 宁海县避司弄及鲍家道地等 6处历史建筑保护修缮项目工程总承包(EPC) 澄清修改公告( 01 ) 澄清、修改通知发至:各潜在的投标单位 兹通过( 01 )号修改、补充通知中的下列内容,对 宁海县避司弄及鲍家道地等 6处历史建筑保护修缮项目工程总承包(EPC) (招标编号: A3302260300021834001) 招标文件作出修改、补充。文件所作出修改、补充作为招标文件的一部分,所有其他条件和条款仍保持有效且不变。 1、 招标公告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增加以下内容: 计划工期:总工期 570日历天,其中:设计周期 30 日历天,施工工期540 日历天。质量要求:设计质量要求: 按国家技术规范、标准及规程,达到施工图设计深度。施工质量要求:按国家及行业施工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安全要求:合格。” 。 2、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4.1 投标保证金”中“(3)、其他要求”部分增加以下内容:④投标人不通过“宁波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递交投标保证保险、银行保函、担保保函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保单或保函原件送递至招标人,递交时间以送达时间为准。 收件人:吴滢 地址:宁海县金山国际广场 5号楼8楼 联系电话: 其他: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与投标有效期保持一致 3、招标文件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投标人基本情况 ”中的“注:1、此表后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2、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双方均需提供此表,联合体牵头人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修改为“注:1、此表后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2、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双方均需提供此表,联合体成员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 4、。 5、 招标文件内相同之处作同样修改 。 本补充文件与招标文件有不一致的,以本补充文件为准,招标文件其余内容不变。 招标人:宁海县鹏开建设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人: 2023年 11 月 24 日 | ||||
行政监督机构: | 宁海县管理办公室 | 电话: | |||
信息来源: | 宁海县平台 | 接收时间: | 2023-11-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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