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苑区2023年大庄镇、白团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河北
-保定市
【清苑区2023年大庄镇、白团镇高标准农田建设(改造提升)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清苑区2023年大庄镇、白团镇高标准农田建设(改造提升)项目监理已由 保定市清苑区发展和改革局以保清发改审批[2023]项目14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保定市清苑区农业农村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保定市清苑区农业农村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工程名称:清苑区2023年大庄镇、白团镇高标准农田建设(改造提升)项目监理。 2.1.2建设地点:清苑区白团镇的北蛮营;大庄镇的大庄村、东孟庄,共计2个乡镇3个行政村。 2.1.3建设内容及规模:主要包括土壤改良措施、灌溉排水与节水措施、田间机耕道工程等。项目建设规0.9325万亩。 2.1.4监理服务期限:自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缺陷责任期结束止。 2.1.5质量标准:合格,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规范标准要求。
2.2招标范围:本项目的监理工作,主要工作包括本项目工程内容的准备、施工、交竣工及缺陷责任期等阶段的全部监理服务,以及施工期间的安全和环保。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工程监理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1.2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并提供2023年1月至今任意3个月在本单位缴纳社保的证明。
3.1.3其他要求: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投标人须为小型或微型企业。②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违反本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③依据“河北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推广招标投标“双盲”评审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冀政务办(2023)35号)”,本项目采用“双盲”评审。本项目投标文件技术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部分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评审。
。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11-24 09:00至2023-11-30 17: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河北省服务平台和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同时)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12-14 13:3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中国河北、河北省服务平台、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 保定市清苑区农业农村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
地址: | 保定市清苑区迎宾西路173号 | 地址: | 保定市朝阳北大街电谷源盛广场B座 |
邮编: | 071100 | 邮编: | 071000 |
联系人: | 崔雷雷 | 联系人: | 刘蓬帅 |
电话: | 电话: | ||
传真: | / | 传真: | / |
电子邮件: | / | 电子邮件: | / |
网址: | / | 网址: | / |
开户银行: | / | 开户银行: | / |
账号: | / | 账号: | / |
本公告信息来源于发改委, 原文链接地址
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看投标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