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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区2023-2026年绿化养护工程招标公告

江苏

-

宿迁市

发布时间:2023-11-23
招标公告

高新区2023-2026年绿化养护工程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E3213010313108033001001

宿迁高新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的 高新区2023-2026年绿化养护工程 已经 宿迁高新备【2023】159号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 自筹资金 ,出资比例为 100% ,现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高新区2023-2026年绿化养护工程 进行 公开招标 ,选定中标人。

1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 工程地点:

江苏省宿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东至杨舍路、西至京杭运河,南至京杭运河、北至北京路,该范围内的市政道路侧分带及两侧绿化、园区景观节点及公园。

1.2 工程规模:

工程内容主要为绿化管护、苗木补植、黄土裸露补植、苗木移植、增设护栏、防腐出新等。工程造价约2377.80万元。

1.3 工    期: 1095 日历天,计划开、竣工时间: /

1.4 质量要求:

达到《江苏省城市园林绿化养护管理规范及等级标准(设施维护和植物养护)和《宿迁市园林绿化养护管理标准》一级养护标准。

1.5 工程进度款的支付时间、方式:

合同签订后支付合同价的 10%作为预付款(乙方须向甲方提供同比例保函),进度款按照实际接收和完成的管养服务时长和面积计算实际发生的管养费,管养费经费按月考核,按季度拨付,根据实际管养、施工情况和考核结果。按季度支付,每季度最后一个月的月底前对当季度管养情况进行考核汇总,次月月底前按考核结果据实支付。每月底对管养情况进行考核汇总,当月管养费用的70%作为基本管养费用,30%作为考核费用。付款时由中标人提供正规发票后进行拨付。注:已付预付款从进度款中扣除。

1.6 本次招标工程共分 1 个标段。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如下:

高新区2023-2026年绿化养护工程,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2 .资格审查方法

本工程招标采用 资格后审 ,资格审查方法: 合格制 。

3 .评标方法

本工程采用评标方法:

□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 综合评估法, 其中技术标部分是否采用远程评标: ☑ 是 □ 否;

□ 合理低价法;

投标报价:70分

投标总价合理性分析:3分

技术标评审:16分

企业奖项:3分

项目组成员配备:3分

园林绿化企业信用评价:5分

4 .投标人资格要求

4.1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4.2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4.3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具备园林绿化相关专业(园林绿化、风景园林、园林、园艺、林业或植保专业等)的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如职称专业不能体现出园林绿化相关专业,请提供《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或学历证书,以评审专业或学历证书专业为准);

4.4企业业绩:投标人自 2020年 1 月 1 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日期为准),承担过单项合同总金额不低于1200万元绿化养护业绩。

注:业绩证明材料须至少包括中标通知书、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认可。业绩证明材料应能够明确反映出投标人名称、竣工验收时间、金额、项目负责人、工程内容等。业绩证明材料须从宿迁市网员诚信库中链接,未按要求链接的,视同投标文件中未提供相关资料。

4.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6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4.6.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4.6.2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4.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4.7.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4.7.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4.7.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7.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4.7.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4.7.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4.7.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4.7.8投标人近3 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4.8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人员,且在投标时提供投标前6个月内本单位为其办理的任意1个月社会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缴纳证明;

4.9企业或项目负责人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违规行为,被宿迁市中心列为失信行为记录并在公示期内的,招标人不接受其投标。

4.10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 .招标文件等资料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3年11月24日 09:00 至 2023年11月30日 17:30 登录宿迁市电子服务平台( ) 的投标人业务系统免费获取招标文件。

5.2投标人网上获取招标文件需申领数字证书(CA锁、标证通),通过宿迁市服务平台办事指南-中心模块搜索“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办理指南”,自行选择服务商后按指南办理对应数字证书。因投标人未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导致无法参与投标的,相关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 .投标文件的提交

6.1 网上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2023年12月14日 09:30 ;

6.2 开标地点: 本项目采用网上开标,需登录宿迁市电子服务平台的投标人业务系统进入网上开标大厅参与开标。

6.3 网上电子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至 宿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逾期上传或者未上传到 宿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异议投诉

7.1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 10 日前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联系方式详见本项目招标公告。

7.2投诉事项联系方式:

7.2.1投标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但就《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第四十四条、第五十四条规定事项进行投诉的,应当依法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咨询电话: 。

7.2.2工程建设项目异议、投诉实行全流程网上办理,投标人须登录“宿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投标人)”界面,点击异议、投诉事项,按系统提示要求填写相关信息,。投诉要件、处理流程详见电子交易平台。

8.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宿迁高新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址: 宿迁市宿豫经济开发区开发大道与江山大道交叉口

址: 宿迁市宿城区千百美商务广场北公寓东单元912室

联系人:

联系人: 何壹少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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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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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 /

编: 223800

E-mai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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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投标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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