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交三公局沂南县团山庄棚改安置区建设项目经理部施工升降机租赁招标公告
山东
-临沂市
项目编号: 2GS-TSZXM-CGFA-04...
项目名称: 二公司团山庄项目施工升降机租赁招标方案
发布时间:2023-11-25 14:00
公告
公告标题: 中交三公局沂南县团山庄棚改安置区建设项目经理部施工升降机租赁招标公告
公告内容:
中交 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
团山庄棚改安置区建设项目经理部
施工升降机 租赁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 2GS-TSZXM-CGFA-04-2023
1. 招标条件
本项目 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沂南县团山庄棚改安置区建设项目经理部 已由 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 以 三公局工管发[2021]502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沂南县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已落实。本项目 施工升降机 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并采用电子化招标投标方式 。 招标人为 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沂南县团山庄棚改安置区建设项目经理部 。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承建的沂南县界湖街道团山庄棚改安置区建设项目位于山东省临沂市沂南县界湖街道,卧龙山路以东,澳柯玛大道以南,团山路以西,迎春路以北。共计27栋建筑物,涵盖住宅楼和公建配套房、幼儿园、换热站、 施工升降机 卫、垃圾收集站、配套公建、二期规划建筑,其中住宅楼有22栋,附属配套公建。总建筑面积291414.43万平米,其中地上面积213479.04 m 2 ,地下面积77935.39平米。本工程有20栋17层单体,3栋11层单体,1栋3层单体,1栋4层单体,2栋1层单体,结构类型为框剪和框架结构,基础为筏板和独立基础;住宅楼标准层高为2.9m,最高为49.3m;施工总投资约为6.5亿元,总工期540天。
2.2招标内容: 施工升降机 如下:
序号
设备 设备 名称
型号
质量要求
计量单位
计划采购数量
备注
1
施工升降机
SC200/200
要求设备出厂时间在2年内
月
110
本项目共需22台升降机,每台设备配备两名操作手
合计
月
110
2.3特别说明: 因本项目部分工程量核算事宜,部分 招标设备 数量存在数量差异,以最终需求量为准。
2.4 付款方式:
1.单机租用:以月租金结算。
日租金的每月租金= \ 元/台班×实际工作台班
月租金的每月租金= 元/月-( 元/月/本月日历天数×(2天以上(不含2天)故障误工日))
年租金的每年租金= \ 元/年(明确起止时间)
2.工程量承包:单价 \ 。
3.月租金结算方式,每月 15 日办理当月结算。结算周期为上月 16 日至本月 15 日,结算经甲方单位审批后生效。结算后第三个月支付本期结算款的70%,剩余30%在每台设备退场后三个月内付清;甲方在支付乙方租赁款前,乙方应按甲方要求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4.甲方支付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现汇、支票、保理、银行承兑汇票及银行电子金融类产品等方式,乙方不得拒绝,任何支付方式均视同现金支付,且由乙方承担贴息等相关费用,甲方不承担除合同价款外的其他任何费用。
5.乙方负责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 9% ) ,开具时间和要求以甲方通知为准。乙方提供税务机关核发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领购簿供甲方查验,以证明发票的真伪。否则,甲方有权拒绝付款并顺延付款时间。因乙方开具的发票不及时、不规范、不合法或涉嫌虚开发票引起税务问题的,乙方需依法向甲方重新开具发票,并向甲方承担赔偿责任,包括但不限于税款、违约金及相关损失等。
6.合同增值税专用发票记载项目发生变化的,如果甲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尚未认证抵扣,由乙方作废原发票,重新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如果原增值税专用发票已经认证抵扣,则由乙方就合同增加的金额补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就减少的金额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
7.若国家调整相关税率,则根据国家相应政策通过“不含税价款不变,调整适用增值税税率或征收率”的方式,签订税率调整协议来调整含税单价或含税合同总价。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相应的 设备租赁 业绩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生产厂商准入基本条件如下:
1. 符合《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设备 供应商管理细则》中公司供应商的准入标准; 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营业执照齐全并经政府主管部 门 审验合格;
2. 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资金财务状况良好;
3. 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和完善的产品质量管理制度和保证体系,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 生产或销售的产品符合国家和地方环保、安全生产要求,有完备的质量控制体系和标准,售后服务体系健全;
5. 有固定生产场地,具备较强生产能力和交货保障能力;
6. 产品在同行业中居领先水平,具有质量、价格优势;
8. 参与工程 设备 招标时,两年内未因质量、安全等问题受到地级及以上政府相关主管部 门 的处罚,无违法记录;
9 法律、行政法规、集团公司相关制度规定的其他条件
3.2 你单位 不可以 组成 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 不分包件 。
3.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不可 参加同一包件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被否决。
3.5只允许制造商 及代理商中一家 单位参加某个包件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被否决。
3.6 中标投标人须无偿提供纸质版检测资料及相对应基本检查试验工具。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 标人 于 2 023 年 11 月 25 日 14:00 时 在中 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 发布 邀请 招标公告( ),如果贵单位愿意参与竞标, 请 于 2023年 11 月 25 日1 4:00 时至2023年 12 月 04 日1 4:00 时 ( 北京时间,下同 ), 通过远程登录电子化平台 : 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 注册成为合格供应商,审核通过后,登陆采购平台选择有意向投标的包件点击参与并电子版招标文件 。
4. 2 不邮购招标文件。
4. 3 招标文件购买: 5 00元 。 不提供发票, 售后不退
4. 4 在汇款单据 或附言 上注明“ 中交三公局团山庄项目施工升降机标书款 ” 。 (应先在平台上点击“参与”,参与成功后,再组织汇款购标书,必须以投标人公司账户进行汇款、且汇款后将汇款凭证发至招标联系人指定邮箱 ( 1452749670 ** ), 留言明确内容:拟参与的招标编号及包件号、汇款方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并与招标联系人电话进行确认后,方可获取标书权限。标书款汇至 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 账户) 。 ( 有参与意向的单位,请尽量提前于售标截止时间购买标书并将标书费汇款凭证发至指定邮箱 ) 。
户名: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沂南县团山棚改安置区建设项目经理部,
开户行:中交财务有限公司
银行账号:01-10-005198-01
方便及时对账:转账时间请避开月底25-31时间段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投标保证金的交纳
5.1 本次招标采用线上开标的方式,投标人通过远程登录电子化平台(网址: 上传投标文件,请上传
(1)PDF版投标文件(请将投标文件扫描后插入word文档,再转换成为PDF)详细可以参照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中供应商注意事项。
(2)投标报价页(请签字盖章扫描上传)。
(3)标书款、投标保证金缴纳时间为每月的1日至25日。
递交的时间为: 202 3 年 12 月 15 日 15 :00 时 前。递交时间即为上传成功时间。逾期未上传成功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 3 年 12 月 15 日 15 :00 时 止, 202 3 年 12 月 15 日 15 :00 时 开标。
5.2逾期递交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投标保证金(人民币): 1 万元 /整包件 。
5.4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转账或汇款的形式,于 202 3 年 12 月 15 日 15 :00 时 前,将投标保证金足额汇入招标人指定账户(银行账户详见招标文件)。
5.5 在汇款单据上注明“ 中交三公局 团山庄项目 施工升降机 投标保证金 ” 。( 必须以投标人公司账户进行汇款、且汇款后将汇款凭证发至招标人指定邮箱并与招标联系人进行确认,投标保证金汇至 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沂南分公司账户 )
户名: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沂南县团山棚改安置区建设项目经理部,
开户行:中交财务有限公司
银行账号:01-10-005198-01
方便及时对账:转账时间请避开月底25-31时间段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在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 )进行。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沂南县团山庄棚改安置区建设项目经理部
项目地址:山东省沂南县团山路与澳柯玛路交叉口东南200米
项目联系人:宋建国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天津市宝坻区潮阳大道和钰华街交叉口中化道达尔加油站旁
邮 编:301800
传 真:022-60370631
公司联系人:齐 峰 电话:022-60370631
供应商投标操作流程(请点击查看)
序号
操作
!
物资信息:
序号
设备物资名称
设备物资说明
数量
单位
1
施工升降机 75-100m
110
月
列表
序号
类型
标题
环节
发布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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