细河南芬区段综合治理工程设计
辽宁
-本溪市
( 细河南芬区段综合治理工程设计 )的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细河南芬区段综合治理工程设计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线上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3 年 12 月 15 日 0 9 点 0 0 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JH23-210505-00817
项目名称: 细河南芬区段综合治理工程设计
预算金额: 约 113.9万
最高限价: 3%
采购需求: 防洪治理项目设计
合同履行期限: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 30天内 完成(具体以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政策为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相关规定、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等相关规定。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符合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中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或者存在可能影响政府采购目标实现的情形)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1) 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水利行业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
(2)设计负责人应具有水利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三、政府采购投标人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投标人库的,请详阅辽宁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投标人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投标人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 2023 年 11 月 24 日 至 2023 年 12 月 1 日 ,每天上午 8:00 至 11:30 ,下午 13:00 至 17:0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辽宁
方式: 在线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 023 年 12 月 15 日 0 9 点 0 0 分 (北京时间)
地点: 辽宁,备份响应文件递交至 本溪市中心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投标人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
质疑投标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采用线上递交及现场递交备份投标文件同时执行并保持一致,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须自行办理好CA锁,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未线上递交投标文件的按照无效投标文件处理。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相关通知。
2.关于电子标评审的相关要求详见辽财采函〔2021〕363号“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电子文件报送截止时间同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解密时限为30分钟,如投标人未按照规定的时限响应按照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3.如投标人现场解密须自行准备笔记本电脑并好对应的CA认证证书带至开标现场进行电子解密(开标现场不提供网络支持)。同时投标人须自行准备好备份投标文件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递交至开标现场,如未递交备份文件的按照投标无效处理,投标人仅提交备份文件而没有进行网上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关于具体的备份文件的格式、存储、密封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九 、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本溪市南芬区农业农村局
地 址:本溪市南芬区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沈阳市沈河区惠工街10号卓越大厦3层
联系方式:
邮箱地址: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兴顺支行
账户名称:
账号:330100520920001390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薛工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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