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专业档案整理、数字化扫描及移交进馆服务机构招选单一来源采购公告
江苏
-常州市
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专业档案整理、数字化扫描及移交进馆服务机构招选单一来源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 2023-11-22 09:00:00
条目 | 内容 |
项目名称 | 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专业档案整理、数字化扫描及移交进馆服务机构招选 单一来源采购 |
项目编号 | QT304523110451 |
采购 方 式 | 单一来源采购 |
项目概况 | 采购内容: 1. 负责公司档案归档整理、数字化扫描及移交进馆工作,为公司业务档案查询及凭证出具进行服务保障等工作。 2. 在现有档案整理工作基础上增加档案核查工作内容,每月 3日前由交易服务部向档案室移交上月已完成项目汇总表,在接收此表后开展档案归档核查工作,核对项目汇总表与移交档案内容是否一致,如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时间等,并填写《项目档案移交表》,根据档案接收工作情况进行每月汇总,报送至综合管理部。(按照10元/卷价格进行收费) 。 资 金情况: 采购 人 资金筹备到位,全部为企业自有资金; 标段划分: 不划分标段,确定 1名 成交供应商 ; 服务期 : 3年,接收整理移交2024年--2026年档案,2027年10月前完成档案移交自治区档案馆。 |
单一来源理由及 拟采用供应商: | 单一来源理由: 1. 《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阳光采购实施办法》 “服务类项目的公开采购限额为5万元。公开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项目须通过内蒙古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采购子公司”)实施公开采购” 、 “具有延续性的服务项目,长期需要且连续提供服务、变更供应商会增加时间等成本的采购项目,为提高采购效率,在保证采购效果不变的情况下,经履行相关程序后,可直接进行采购” 。 2. 因中心业务档案具有特殊性,主要业务开展对象为行政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涉及国有资产处置管理,是各级纪律监察及各类审计单位对业务客户国有资产处置合理性及合规性审查的重要凭证,因此入馆备查工作尤为重要,文鼎档案公司在与中心合作期间,能够高质量完成业务档案入馆工作,且对相关工作流程较为熟悉,在选择其作为后期服务机构人选,能够有效提升中心业务档案入馆工作的顺畅性及通过率,降低沟通及筹备成本,相比外部重新招选机构更能节省中心档案工作所耗费的人力、物力、精力。 3. 档案接收整理工作较为考验档案服务机构与中心各业务部门间的协同性及衔接性,因文鼎档案公司与中心合作时间较长,熟悉中心业务模式和档案归档工作,且与各部门磨合时间较长、默契度较高,相较于重新招选外部机构培养其与中心各业务部门之间的协作沟通,选择单一来源方式继续选择文鼎档案公司对于中心档案归档工作更具有价值和意义。 4. 现档案公司需在中心档案室持续办公,在 2024年3月31日前归集整理2023年全部入馆档案,如重新招选档案服务机构且中标单位非现有档案公司,则会出现两套人马在同一地点办公情形,各类数据及档案丢失风险较大,且新老机构对接时,易产生沟通及衔接不顺畅的情况,可能对中心档案管理工作带来负面影响。 故本次采购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按网上竞价流程采购。 拟采用供应商: 。 |
供应商 资格 审查标准 | 1、 供应商应在 报价截止时间前 将以下资料 扫描件压缩成 RAR或ZIP格式 , 通过 “竞价阶段”-“上传文件” 模块线上递交 : ( 1)提供营业执照 ; ( 2 )企业信誉: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提供信用中国( 截图,以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 3 ) 《竞价授权报名表》按要求 填写完整 (详见 ); ( 4 )《 分项 报价表》按要求填写完整()。 2、 其他要求: ( 1 ) 本项目 不允许转包或私自分包,不接受联合体 ; ( 2 )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 。 注: 1、 以上资料应在规定时间内递交,否则将视为无效资料。我 单位 本项目负责人拒绝接收其他方式递交的所有资料,同时提醒 供应商 在 公示期 内注意自己单位信息的保密,保障公平的环境。 2、 如上传的供应商资格审核资料中涉及 商业秘密 的,供应商须注意保护 ,我 单位 不负责承担资料泄密责任及因此引起的其他责任。 |
报名时间(单一来源公示期) | 2023年 11 月 22 日 9:00至2023年 11 月 28 日 17:00 |
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报价结束后, 我单位 负责对供应商提交资料的齐全性审核,采购人根据 我单位 提供的报价情况,按照公告约定审查供应商资料合规性或检验样品等,最终确定成交供应商和成交价格,其中资料真实性由供应商负责。 |
报价规则 | 报价时间: 同报名时间; 本次采购最高限价为: 详见本公告项目概况, 超出最 高限价属于无效报价 ; 系统报价操作要求: 系统须填报 单价 报价之和, 供应商需在 “ 竞价阶段 ”一栏点击“报价”,输入报价并提交, 报价 截止 时间 之前可进行修改 ,不可撤销。 请务必在报价截止时间前提交报价, 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 注: 1、 供应商的最终 报价 为包干价格(含税),即 包括 本项目可能发生的 全部费用 ; 2、 审查资料符合采购公告 “供应商资格审查标准”要求的, 且供应商网上提交报价不高于最高限价的,采购人确定 其 成交供应商。 3、拟采用供应商 。 |
报价保证金 | 本项目不收取 保证金。 |
服务费 | 本项目不收取服务费。 |
平台 账户信息 | 账户名:内蒙古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行:中国银行内蒙古自治区分行 行号: 104191014056 账号:以系统通知信息为准 (账号为系统随机生成的子账号) |
履约约定 | 《采购合同》 应在成交 通知书 发 出 之日起 30 日内签署 , 签署地为 采购人 指定 地址。 |
结算 要求 | 付款方式:每年度档案开始整理 15个工作日内 供应商 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采购人 预付 8万元,本年度档案整理数字化完毕并经 采购人 验收合格移交 采购人 档案室后,按照 供应商 提供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支付本年度实际发生费用的 90%,剩余10%待一个服务周期内所有档案移交至内蒙古自治区档案馆后支付 。 |
发布媒体 | 1、 内蒙古产权交易市场 ; 2、 内蒙古自治区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 ; 3、 易交易 。 |
联系方式 | 采购组织方:内蒙古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如意开发区阿吉泰路 3 号 联系人: 李超 联系电话: 1858609 5992 技术支持: 采购单位:内蒙古 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 联系电话: |
异议 | 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单一来源公示有异议的,须在单一来源公示期内一次性提出,相同或相似异议以及超出期限的异议采购人不再受理,须同时提供佐证材料。 |
操作指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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