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前线建三江站股道延长工程勘察设计项目招标公告
黑龙江
-哈尔滨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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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证时间:
2023-11-27 09:43:51
存证哈希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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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块高度:
26000197
福前线建三江站股道延长工程勘察设计 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HJYQT-2023002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福前线建三江站股道延长工程勘察设计 项目,招标人为中国铁路哈尔滨局集团有限公司佳木斯铁路工程建设管理部。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勘察设计一次性总体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概况
建三江站将II道(正线)和1道、3道向前进镇侧延长,因既有粮库线线位影响,在新设咽喉区处正线与粮库走行线设交叉渡线,股道延长后1道、II道、3道有效长分别为878m、878m、899m。满足到发线850系列。
2.2建设地点:福前线建三江站。
2.3招标范围
可研、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等所包含的所有勘察设计工作内容。
2.4标段划分:划分1个标段。
2.5服务期限:至项目初步验收完毕并开通运营为止。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基本要求: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2资质要求: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铁道行业甲(Ⅱ)级及以上资质、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 乙 级及以上资质 。
3.3项目负责人要求:应当具备工程设计类注册执业资格(如有)或具有高级工程师资格,具有承担铁路工程设计业绩。
3.4业绩要求: 近5年内(2018年11月至2023年11月)具有承担铁路新建或改建铁路工程勘察设计业绩,并提供相关合同 复印件 。
3.5信誉要求: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人未被列入铁路工程建设失信行为“黑名单”,未被招标人或其上级公司列入禁止投标的“黑名单”。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在近3年不曾有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未被取消或暂停投标资格(或不存在辖内失信的情形)、未被责令停业、未被财产被接管或冻结。
3.6财务要求: 财务状况良好,同时提供近三年的财务状况表 。
3.7项目其他主要人员要求:应当具备工程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8联合体投标: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投标人于 2023 年 11 月 28 日至 2023 年 12 月 02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 时至 11 时,下午 14 时至 16 时(北京时间,下同), 到 中国铁路哈尔滨局集团有限公司佳木斯铁路工程建设管理部 ( 黑龙江省佳木斯市前进区站前路212号 ) 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200 元 ,售后不退。图纸押金 0 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 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 1 日内寄送。
5 .2未购买相应包件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予接收。
5 .3 招标文件获取后,请在"黑龙江省网"进行注册,录入完整的企业信息以便开标时使用。(注:已办理过注册的单位无需重复办理)。
开户名称:
帐号:7005055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北京西单支行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为 2023 年 12 月 19 日 8 时 00 分 至 2023 年 12 月 19 日 8 时 30 分 , 递交的截止时间 为 2023 年 12 月 19 日 8 时 30 分,地点 哈尔滨市中心指定开标室 ( 哈尔滨市南岗区中山路181号市民大厦四层 ) 。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中国 、 哈尔滨网、哈尔滨中心电子大屏幕、黑龙江网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铁路哈尔滨局集团有限公司佳木斯铁路工程建设管理部
地址:黑龙江省佳木斯市前进区站前路212号
邮编:154002
法定代表人
或其委托代理人: 刘志宇
联系人: 刘工
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
地 址:哈尔滨市南岗区西大直街19号海韵商务酒店650室
联 系 人: 、 董灵慧
电 话: 、
电子邮箱:crmsc\
2023年 11 月 27 日
*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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