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西县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施工中标候选人公示
安徽
-安庆市
项目名称 | 岳西县 2024 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施工(Ⅱ标段石关乡石关村) | ||||
项目编号 | YXSZ-2023-234 | ||||
招标人 | 岳西县农业农村局 | ||||
招标人代表及联系方式 | 联系人:需解锁 联系方式: 需解锁 | ||||
最高限价 | 3870342.58 元 | ||||
代理机构 | 需解锁 | ||||
代理机构地址和联系方式 | 地址:岳西县天堂镇环城路金安驾校院内 联系号码: 需解锁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估法 | ||
开标时间 | 2023 年 11 月 24 日 10 时 00 分 | 计划工期 | 210 日历天 | ||
被否决的投标人名称 | 详见评标情况一览表 | 被否决的依据和原因 | 详见评标情况一览表 | ||
第一中标 候选人 | 名称 | 需解锁 | |||
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 |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 | 投标工期 | 210 日历天 | ||
地址 | 安徽省淮南市寿县新桥国际产业园新桥创业家苑 1# 综合楼 1507-1 | ||||
投标价(元) | 3665393.22 | ||||
项目负责人 | 杨静 | 资格证书名 称及编号 | 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 | ||
皖 234132034680 | |||||
技术负责人 | 姚宝东 | 质量标准 | 施工质量等级达到最新《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中的合格标准 | ||
项目负责人获奖 | 无 | ||||
项目负责人业绩 | 无 | ||||
技术负责人获奖 | 无 | ||||
技术负责人业绩 | 无 | ||||
企业获奖 | 无 | ||||
企业业绩 | 无 | ||||
第二中标 候选人 | 名称 | 需解锁 | |||
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 |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 | 投标工期 | 210 日历天 | ||
地址 | 安徽省淮北市相山区人民路 138 号渠沟镇政府综合楼 1#1306 | ||||
投标价(元) | 3663512.40 | ||||
项目负责人 | 杜芹芹 | 资格证书名 称及编号 | 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 | ||
皖 234131561244 | |||||
技术负责人 | 李春艳 | 质量标准 | 施工质量等级达到最新《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中的合格标准 | ||
项目负责人获奖 | 无 | ||||
项目负责人业绩 | 无 | ||||
技术负责人获奖 | 无 | ||||
技术负责人业绩 | 无 | ||||
企业获奖 | 无 | ||||
企业业绩 | 无 | ||||
第三中标 候选人 | 名称 | 需解锁 | |||
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 |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 | 投标工期 | 210 日历天 | ||
地址 | 安徽省六安市霍邱县冯井镇万安大厦一楼 | ||||
投标价(元) | 3662225.58 | ||||
项目负责人 | 徐士豪 | 资格证书名 称及编号 | 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 | ||
皖 234121341284 | |||||
技术负责人 | 殷季强 | 质量标准 | 施工质量等级达到最新《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中的合格标准 | ||
项目负责人获奖 | 无 | ||||
项目负责人业绩 | 无 | ||||
技术负责人获奖 | 无 | ||||
技术负责人业绩 | 无 | ||||
企业获奖 | 无 | ||||
企业业绩 | 无 | ||||
公示时间 | 2023 年 11 月 27 日至 2023 年 11 月 30 日 | ||||
提出异议和投诉的渠道和方式 | 一、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访问安庆市服务网登录安庆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联系人: 王定建 ,联系电话: 需解锁 。 二、若投标人对异议答复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岳西县监督管理局监管股(联系电话: 需解锁 )提出投诉,在线方式投诉的,请访问安庆市服务网登录安庆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 三、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 1 )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 2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 3 )被异议人名称; ( 4 )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 5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 6 )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 二 )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 1 )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 2 )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 3 )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 4 )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 5 )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 6 )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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