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局集团公司陕西国铁工业开发有限公司电动叉车购置项目招标公告
陕西
-西安市
西安局集团公司陕西国铁工业开发有限公司电动叉车购置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XA-XAJJTGS-2023-2000-1)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西安局集团公司陕西国铁工业开发有限公司电动叉车购置项目招标人为陕西国铁工业开发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电动叉车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详见招标文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投标人须具备的资格要求:
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投标物资涉及的经营范围并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财务能力: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须为一般纳税人,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须提供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或国家税务局网站截图),须提供近三年内任意两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及报表,附表中必须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同时必须提供会计师事务所有效的营业执照及注册会计师证书(复印件),新成立单位须提供成立(注册)以后此条款要求的相关财务证明材料;
3.履约信用要求:
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
未被“信用中国”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
无“”信用评价不良记录;
无“中国裁判文书网”无违法犯罪及行贿犯罪记录(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诚信要求
本次招标不接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失信被执行人等失信情形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投标人须为注册供应商。新用户请先登录完成企业用户注册并通过初审。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11月27日 17:00至 2023年12月2日 17:00 (北京时间)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电子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电动叉车:200元 ,售后不退。缴费时应注明项目名称、编号、包件号,在截止时间前未提供有效缴费凭证的,视为未购买招标文件。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3年12月8日 10:00 ,地点为 陕西国铁工业开发有限公司 。
6.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陕西国铁工业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 /
邮 编: /
联 系 人:张工
电 话:
传 真: /
电子邮件:/
网 址: /
开户银行:工行西安铁路局支行
账 号: 37000220
9. 其他
已缴纳招标文件费用单位无需重复缴纳。
2023年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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