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市区路灯照明设施提升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河北
-邢台市
2023年市区路灯照明设施提升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2023年市区路灯照明设施提升工程施工 (项目名称)已由 邢台市行政审批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关于2023年市区路灯照明设施提升工程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邢批投资【2023】171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邢台市市政维护管理中心 ,建设资金来自 市政府投资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邢台市市政维护管理中心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建设地点:襄都区、信都区主城区 2.1.2主要建设内容:对冶金路、新华路、车站路等街道进行路灯照明设施提升。拆除并更新灯杆灯具62基,更换灯具7071套,新建路灯130基(单臂路灯及灯具129套,四火中杆灯1基及灯具4套),浇筑路灯基础130套、接地装置130套、安装小灯臂532个、π形接线端子22209个、变径套筒1187套、漏电保护器7403套,敷设电缆6230米、电缆引线343米、灯具引线89594米、电缆保护管5640米,砌筑电缆井189座,电缆沟 4965米,安装灯杆号牌130组,JP柜2台,灯杆除锈刷漆翻新227 根。配套完善消防、安全、环保等设施。 2.1.3最高限价:11900929.79元 2.1.4质量标准:竣工验收达到合格标准 2.1.5计划工期:80日历天。 2.1.6标段划分: 1个标段。
2.2招标范围:本工程未开工建设。本次招标范围为经审查合格施工图纸的全部内容施工。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计划工期、招标范围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①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②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③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1.2信誉要求:投标单位没有违章查处和限制投标的情形,评标时由评标专家对投标企业是否有不良记录上网查询:(1)信用中国(投标人在信用中国中的不良记录有明确的处罚结果,依据结果执行;如投标企业在信用中国中存在不良记录且无明确处罚结果,则在评标结果总分中核减5分); 3.1.3其他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投标,提供与招标人无利害关系承诺书。投标人未处于投标禁止期。在开评标过程中采用'双盲'方式进行评标。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3-11-28 00:00 至 2023-12-04 23:59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 0 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3-12-18 09:00: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开标地点:邢台市中心四楼综合开标室)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邢台市网、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 | 邢台市市政维护管理中心 | 招标代理机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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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邢台市中兴西大街288号 | 地址: | 河北省邢台经济开发区英华大街海信家园1号楼3单元302室 |
邮编: | 054000 | 邮编: | 054001 |
联系人: | 霍云格(接收异议联系人) | 联系人: | 陈全周 |
电话: | 电话: | ||
传真: | / | 传真: | / |
电子邮件: | / | 电子邮件: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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