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通河智慧水务综合管理平台-海绵城市设施监测建设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吉林
-长春市
项目编号:ZJSHJL-2023-SPHW-648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伊通河智慧水务综合管理 平台 -海绵城市设施监测建设项目监理 已 由 长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长发改审批字 [2023] 208 号文件文件 批准建设 , 招标人为 长春城投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中央预算内投资及地方政府统筹 ,项目 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伊通河智慧水务综合管理平台-海绵城市设施监测建设项目监理
2.2项目地点:长春市城区内。
2.3项目建设规模及建设内容:本项目以21年已批复正在建设的长春市伊通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伊通河智慧水务综合管理平台建设项目为基础,补充完善海绵城市数据监测、机房设备、模型体系、业务系统等相关内容,最终构建集长春市海绵城市项目建设监管、海绵设施实施效果考核评估、典型海绵项目案例展示于一体的海绵城市综合管理平台,为长春市全面开展海绵城市建设提供科学的分析和决策手段,指导和规范海绵城市的建设实践。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监测体系建设、机房设备建设、数字模型搭建、数智化管控平台开发4项内容。
2.4招标范围: 施工合同范围 内的全部施工阶段及保修阶段监理。
2.5监理服务期限:中标后至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工程保修期结束为止。(如果施工工期延长,则监理服务期相应顺延,但监理费不再增加)
2.6最高投标限价:折扣系数 1.00 。
2.7 质量标准: 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及吉林省地方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实施细则》的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 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 主管部门核发的 市政公用工程 乙 级 及以上 监理资质 或 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投标人 拟派出的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 , 且具有 市政相关专业 中级 及以上工程师职称 ,为本单位在职人员 , 且无在建(监)工程。
其他监理人员要求:应满足本项目实施需求,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管理机构所配备的不同岗位,其任职人员不得重复,即一人一职,均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且项目管理团队人员应无在建(监)工程。
注: 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具体要求:应符合吉建消【 2020】9号文件的要求。监理工程师提供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或提供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和企业对其实践经验并经监理业务培训的证明或者承诺;监理员提供中专及以上学历证明和企业对其经过监理业务培训的证明或者承诺。
3.2近三年(2020年-至今)财务状况良好。同时提供以下①②材料:
①2020年-2022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如投标人成立日期在2020年-2022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之日起到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②2023年1月1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
注:如投标人在 2023年1月1日后成立的,只提供成立之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即可。
3. 3 信誉要求 , 投 标人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 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 2)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 3)未被“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 4)在近三年(202 0年1月1日至今)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总监理工程师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 4 本次招标 不 接受联合体投标。
3. 5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 均无效。
3. 6 招 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4.招标文 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 1 1 月 29 日至 2023 年 1 2 月 05 日,到吉林省一体化平台 招标文件,其他途径获取的招 标文件开标时一律按无效投标处理。
4.2已在省级、长春市平台办理过CA的交易主体,CA未到期限的,在办理一体化平台业务时,无需重新办理,只需在一体化平台上进行绑定激活即可使用。拟新办CA的交易主体,可在任一试运行平台及场所办理一体化平台 CA,使用方式同上。如有疑问请拨打咨询服务电话:。招投标交易主体及有关方面登录 (公共服务平台完善主体信息后再登录(吉林省一体化平台系统 开展交易活动。
4.3本项目招标文件的质疑、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在吉林省一体化平台
( )上发布信息向所有投标人公布。
4.4招标文件的澄清文件、答疑文件、补遗文件一经发布即视为已告知了所有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且投标人也已经收到并明确了该文件的内容。投标人须主动阅知,以免错过信息影响投标。
4.5 项目全部实行电子化投标 。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12月 19 日上午 09:00时,地点为长春市公共资源交 易中 心 210 室 ( 长春市 南关区华新街 700号) ,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吉林省一体化平台 上传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相应数额的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函。
5.2本项目采取网上招标、网上投标,投标人无需到现场递交纸质版投标文件、响应材料原件及参与现场开标环节。投标人须在规定时间对投标文件进行远程解密。
5.3本项目采用腾讯会议和吉林省一体化平台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开标活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请投标人按招标文件提供的开标会议室号码进入腾讯会议,进入视频会议人员应为本项目投标单位被授权人,进入会议人员姓名应修改为投标人全称+被授权人姓名。投标人需全程在线观看开标过程,如开标期间无故离开视频会议室,后果自负。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远程开标时提出,非远程开标中提出的开标异议,招标人或者行政监督部门不予受理。
5.4吉林省一体化平台系统支持投标文件远程解密;
解密方式: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 30分钟内完成解密工作,投标人持制作该电子投标文件的同一数字证书(CA企业锁)登录,进入“开标远程解密”菜单选择对应的项目的投标文件进行远程解密(各投标人开标前及网上开评标系统公布投标人名单前,不要提前进行远程解密;具体解密时间在开标直播时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会进行通知)。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能成功解密的,视为逾期未提交投标文件。
5.5本项目投标单位在中标后,按招标人要求提供规定数量的纸质版投标文件及电子版投标文件。
5.6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6. 其他补充事宜
6.1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6.2对投标企业有以行贿谋取中标、相互串通投标和以他人名义投标等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一经发现,依法严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法作出相应处罚,并将其计入信用等级评价结果,列入黑名单。 招标人有权核查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材料,若在评标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评标委员会有权否决其投标;若在中标结果公示期间发现中标候选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若在合同实施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扣除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同时招标人将投标人的弄虚作假行为上报省、市级建设主管部门。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进行处理。
7 . 发布公告的媒介
因《吉林省建设信息网》维护,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长春市网》、《吉林省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8 .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长春城投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硅谷西街 630号
联 系 人:吴国伟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吉林省长春市绿园区春城大街 3231号融合中心三楼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招标监督管理部门:长春市建委招投标管理处
联系电话:
扫黑除恶联系方式:
吉林省建筑市场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 邮箱:
地址:长春市贵阳街 287号建设大厦428室招投标管理处
邮编: 130051
长春市建筑市场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 邮箱:
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 700号
电子保函提示:
投标单位登录吉林省公共资源一体化交易平台,在系统“电子保函申请”菜单下,点击“立即申请”按钮,进入电子保函申请页面申请电子保函,电子保函当前以系统开具为准,开标后以系统查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温馨提示:
1、有意向参加投标的用户操作如下:
(1)办理数字证书CA并登陆免费注册,并且完善基本信息;
(2)基本信息验证通过后登录 /EpointSSO,在【对应的业务】-【招标文件】菜单招标文件。
2、投标单位招标文件后,以保函方式缴纳的请注意,开标前,投标单位需在系统“电子保函申请”菜单下提前申请电子保函!开标后以系统收到的电子保函为准!电子保函接收以系统开具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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