鲤城区江滨南岸体育及配套工程建设运营一体化项目
福建
-泉州市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招标编号为 泉建招字 [2023]130 号 的 鲤城区江滨南岸体育及配套工程建设运营一体化项目(重新招标) 已由 泉州市鲤城区发展和改革局 以 闽发改备 [2022]C010073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泉州鲤城城市交通开发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 ,招标人为 泉州鲤城城市交通开发有限公司 ,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为 。本项目已完成 项目备案 ,项目投资估算 88000.00 万元,现对该项目的建设及招商运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建设地点: 福建省泉州市 晋江南岸(鲤城段) 。
2.2 项目建设规模: 本项目 位于 江滨南岸自泉州大桥至金鸡水闸段,全长约 9.36 公里, 建设内容包括堤内体育及配套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并对堤外进行环境整治等 。 工程建设内容及规模最终以招标人提供的经审查通过的施工图纸为准。
2.3 项目投资规模:项目估算总投资 88000.00 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约为 50000.00 万元,建安工程费以发包人或其指定单位最终审核确定的结算金额为准。
2.4 招标范围和内容:
2.4.1 工程类别:房屋建筑工程 、市政公用工程 、 水利水电工程。
2.4.2 招标类型 : 建设运营一体化招标。
2.4.3 招标范围和内容:包括项目的 建设(施工 、 采购 ) 及运营一体化的总承包任务,项目 建设内容及规模最终 以招标人确认的 施工图纸为准 。
( 1 )施工范围: 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纸所载明的 全部施工内容 , 按照国家现行有关建设工程规范、规程、技术标准和项目整体全部使用功能要求必须配套完成的工作内容,做到通过验收整体移交 。
( 2 )采购范围: 标的范围内所需全部材料、设备及设施的采购 ;
( 3 )项目运营:中标人(若为联合体,指联合体中负责运营任务的成员)与泉州鲤城文旅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鲤城文投集团”,经区政府授权为政府方运营代表)按 90% : 10% 的股权比例成立项目公司,项目公司具有本项目范围内除现有的树葡萄采摘园(占地面积约 113 亩)与位于黄石社区与金浦社区交界处约 1860 ㎡的土地及附属设施外的一切经营运营权,经营收入归项目公司享有,运营成本由项目公司自行承担。
( 4 )其他: 负责与分包工程的其他承包人及材料供应商的联系、配合、服务、协调和管理,并提供施工条件、相关设施、安全管理及统筹进度、质量、安全、文明施工、资料管理等直至完成本工程项目总承包范围内相关的竣工备案验收及归档材料。
2.5 合作期限: 本项目 合作期包括建设期及运营期,其中 建设期 2 年(即 730 日历日 , 自总监理工程师发出开工令之日起至项目整体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运营期 15 年(自项目整体竣工验收合格次日起至第 十五( 15 ) 年后该自然日的前一天止) 。项目建设期延长 / 缩短,运营期限不变,项目合作期相应延长 / 缩短。
2.6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不分标段,各投标人应对上述招标范围进行全部投标。
2.7 质量要求: ( 1 ) 施工质量必须达到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及国家、行业及地方相关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2 )采购及安装质量必须符合招标人要求及有关部门制定的质量规范要求; ( 3 )项目运营应满足招标人及绩效考核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成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2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有效的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 3 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总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1 人,应具备合格有效的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 证)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 证)或具备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且应是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指联合体牵头人)本单位正式在岗职工。 若 拟派出担任项目 总 负责人 为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一 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 证) 的 可兼任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 项目负责人, 但 不允许除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 项目负责人外的其他岗位人员兼任项目 总 负责人。
3 .4 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1 人,应具备合格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 证),且应是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指联合体牵头人)本单位正式在岗职工。
3 .5 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1 人,应具备合格有效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 证),且应是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指联合体中承担房屋建筑工程施工任务的成员)本单位正式在岗职工。
3 .6 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1 人,应具备合格有效的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 证),且应是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指联合体中承担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任务的成员)本单位正式在岗职工。
3. 7 其他要求: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但联合体家数不得超过 3 家(含联合体牵头人),须由承担本项目市政公用工程施工任务的成员作为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各成员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各方应承担的职责;联合体各方均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的工作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所组成的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联合体牵头人应牵头负责项目实施的各项工作并承担全部责任,联合体各方应就本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3. 8 本招标项目不分标段,各投标人应对上述招标内容及范围进行全部投标。
4. 资格审查办法及评标办法
4.1 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评标办法为 综合评估法 。
4.2 定标方法: 评标委员会推荐 1 个中标候选人 。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3 年 11 月 27 日 08 时 00 分 00 秒至 2023 年 12 月 22 日 1 0 时 00 分 00 秒 通过泉州市信息网( )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 “ 泉州市信息网( ) ” 上公布的 “ 海迈电子标书制作软件 ” 最新版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2 网上报名的具体操作方法详见泉州市信息网(网址: )专区中的相关操作指南。 ****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人民币捌拾万元整。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2023 年 12 月 22 日 10 时 00 分 00 秒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泉州市信息网( ) 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
7.2. 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 履约担保的要求
8.1 履约担保金额:详见项目合同。
8.2 履约担保形式:详见项目合同。
8.3 履约担保期限:详见项目合同。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电子公共服务平台( ggzyfw.fujian.gov.cn )和泉州市信息网( )上发布。若招标文件内容如有更正时,将通过上述网址发布,请投标人自行留意关注。
10. 联系方式
招标人: 泉州鲤城城市交通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 福建省泉州市鲤城区金龙街道金峰社区笋江路 11 号笋江花园城 3 幢一层
邮编: 362005
电子邮箱: /
电话:
传真: /
联系人:陈工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洪山园路 68 号招标大厦 C 座( 213 室)
邮编: 350002
电话:
传真:
联系人: 章工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泉州市信息网
网址:
联系电话:
中心名称:泉州市中心
地 址:泉州市丰泽区海星街 100 号东海大厦 A 幢 4 楼市中心
联系电话: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 泉州市鲤城区发展和改革局
地 址: 泉州市鲤城区庄府巷鲤城区机关大院内 4 号楼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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