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工商银行长春分行律师资源库定点供应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吉林
-长春市
项目概况
中国工商银行长春分行律师资源库定点供应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为有效减少人员聚集,阻断疫情传播,本项目采取网上登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10月13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LFL2022-0902
项目名称:中国工商银行长春分行律师资源库定点供应项目
预算金额: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2.1 项目名称:中国工商银行长春分行律师资源库定点供应项目;
2.2 服务内容:代理被诉案件、个人不良案件(包含银行卡不良)、法人客户不良案件、提供非诉业务;
2.3 入围数量:拟在符合要求的供应商中入围24家;
2.4 服务范围:长春分行本部、直属机构、23家一级支行;
2.5 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2年;
2.6 服务要求:提供民商事案件法律服务、日常法律咨询服务,劳动争议纠纷案件法律服务。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2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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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 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成立的律师事务所,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且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团队技术能力;3.2 供应商须具有司法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3.3 供应商拟派项目团队负责人具有司法行政机关颁发的律师执业资格证书;3.4 供应商须至少有3名执业律师,且能够提供执业资格证书;3.5 供应商具有足够的经济实力:利润表中的“净利润”,近三年内至少两年不为负数,如供应商成立不满三年,要求净利润成立期间不为负;3.6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一年内不少于3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3.7 在最近三年内的经营活动中没有行贿犯罪等重大违法记录;3.8 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子项)项下的采购活动;3.9 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3.10 在最近三年内的经营活动中没有行贿犯罪等重大违法记录证明,包括“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查询截图、“中国裁判文书网”刑事案件截图;对在“中国”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不得参加采购活动;3.11 供应商在与工商银行的项目合作过程中,没有合同违约、泄露工商银行商业秘密或技术秘密等非公开信息等事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年09月22日 至 2022年09月28日,每天上午8:30至11:0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为有效减少人员聚集,阻断疫情传播,本项目采取网上登记方式
方式:网上获取
售价:¥10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10月13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2年10月13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长春市经开区总部基地二期C区D1栋301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因疫情特殊时期,为防止人员流动及过密接触,本项目采用网上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9月22日至2022年9月28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30 至 11:00 时,下午 13:00 时至 16:00 时(北京时间,下同) 时间内,将以下报名资料原件的彩色扫描件加盖公章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进行报名,并同时电话通知采购代理机构报名处进行资料确认。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2)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3)项目团队负责人律师执业资格证书(包含团队负责人在内至少3名执业律师,提供律师执业资格证书);
(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授权代理人身份证;
(5)提供近一年内不少于3个月的依法纳税及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
(6)提供“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查询截图;“中国裁判文书网”刑事案件截图;“中国”未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截图并加盖公章(以上截图须包括单位名称、查询内容及查询时间)。
4.2 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过期不售,售后不退。
五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 22 年 10 月 13 日 上午9 时 00 分 。地点为(长春市经开区总部基地二期C区D1栋301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5.3 供应商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
5.4 有效供应商不足三家时,采购人另行组织招标;
5.5 当供应商有效投标报价超出采购人设定的最高限价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六 .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中国》、《中国》上同时发布。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
地址:长春市同志街136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长春市经开区总部基地二期C区D1栋401室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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