肥东县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及流域水生态修复项目监理标中标候选人公示
安徽
-合肥市
肥东县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及流域水生态修复项目(一期) 监理标中标候选人公示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 肥东县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及流域水生态修复项目(一期) 监理标
项目编号: 2023ADDBZ00268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公告发布日期: 2023年11月08日
开标日期: 2023年11月29日
肥东县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及流域水生态修复项目(一期) 监理标中标候选人结果公示如下:
第一中标候选人名称:需解锁
地址:合肥市滨湖区徽州大道 6669号滨湖时代广场C3幢20层
投标报价:人民币 壹佰贰拾陆万元整(¥ 1260000.00元)
质量:合格
工期:自招标人发出开始监理通知至项目缺陷责任期结束止,预计共 36个月,其中缺陷责任期24个月
备注说明:
招标人名称:肥东县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地址 :合肥市肥东县唐杨路与包公大道交口唐杨路8号文化广电大厦14-15层
联系人 :王主任
联系方式: 需解锁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需解锁
地址:合肥市包河区九华山路 48号安徽水利大厦附楼
项目负责人:魏工、高工
联系电话 :需解锁
公示期: 2023年10月30日至2023年12月04日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需解锁提出异议,异议材料递交地址:合肥市包河区九华山路 48号安徽水利大厦附楼,联系人:魏工、高工,联系电话:需解锁。
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有异议的,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电子服务系统网上投诉功能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向肥东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提出投诉,联系人:郑善勇,联系电话:需解锁。
二、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实名提出,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特此公告。
2023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