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市清苑区殡葬管理改扩建项目二期工程设备采购-瞻仰棺及其附件
河北
-保定市
保定市清苑区殡葬管理改扩建项目二期工程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保定市清苑区殡葬管理改扩建项目二期工程设备采购()已由 保定市清苑区行政审批局 以 ZB-审核 2021129 核准,已由 保定市清苑区行政审批局以清审批[2021]项目129号批复,招标人为保定市清苑区民政局,项目资金来自区财政资金和专项债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保定市清苑区殡葬管理改扩建项目二期工程设备采购()
建设地点:保定市清苑区殡仪馆
最高限价:2265500.00元
质量标准:合格
供货及安装期限:30日历日
招标范围: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评分办法:“双盲”评审,商务标(明标)、技术标(暗标)分离制作。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3.1.2 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
3.1.4 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如投标人存在不良记录则不允许参加本项目投标活动。
3.1.5 简化对供应商资格条件的形式审查,本项目不再要求供应商提供相关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等证明材料,改为承诺函形式以降低政府采购供应商交易成本。 承诺函随中标、成交公告一并公示,对发现供应商承诺函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相关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3.1.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12月8日09:00至2023年12月14日17:00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河北省服务平台和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同时进行招标文件的获取与,并在系统中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及变更。投标人同时需在河北省服务平台自主投标报名(成功即视为报名成功,本平台仅提供报名,本项目所有资料均以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发布为准。投标人未报名,导致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责任)。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3年12月28日13时4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若由于投标人未按要求提交投标文件而导致投标失败,责任自负。
5.2 投标文件上传的截止时间为 2023年12月28日13时40分。本项目开标地点为:保定市清苑区中心开标室,投标人开标时无须到场。
5.3 本次招标采用全流程电子化形式。
5.4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河北省平台、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中国河北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保定市清苑区民政局
地 址:河北省保定市清苑区育红路37号
联 系 人:赵立标
电 话 :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保定市大街3088号电谷科技中心
联 系 人:崔东
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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