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州经开区绿色纺织印染循环产业园项目A区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湖北
-荆州市
招标公告
第一章 招标公告
荆州经开区绿色纺织印染循环产业园(一期 )项目A区工程总承包(JZSJ-202312FJ-096001001)招标公告 | |||||||||||||||||||||||||||||||||||||||||
招标编号:JZSJ-202312FJ-096001001 | |||||||||||||||||||||||||||||||||||||||||
1.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荆州经开区绿色纺织印染循环产业园(一期 )项目A区(项目名称)已由荆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荆开经发〔2023〕162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荆州市荆开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单位自筹及融资(资金来源),招标人为荆州市荆开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项目概况 | |||||||||||||||||||||||||||||||||||||||||
建设地点:荆州经开区东方大道以东。 建设规模:项目分阶段实施,此次招标范围为荆州经开区绿色纺织印染循环产业园 (一期)项目A区(占地面积约53.48亩),建筑面积约11.94万平方米,建设内容为四栋工业厂房、办公楼、宿舍楼、食堂、门房、配电房、园区道路、地下管网、绿化、照明、强弱电及水电气安装等基础设施。 其他:/ | |||||||||||||||||||||||||||||||||||||||||
2.2招标范围 | |||||||||||||||||||||||||||||||||||||||||
招标范围:按发包人提供的勘察资料、初步设计图纸,配合完成招标项目的全部设计(施工图设计、二次专业设计、室外配套设计)和施工建设相关工作,包含本项目涉及的所有材料、设备的采购、安装及调试;相关前期及报审报批工作;项目过程中的质量、进度、安全、造价的控制以及过程中相关手续的办理,直至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的移交及缺陷期内相关工作;水电气的报批、实施、开户等相关工作。(最终以发包人下达的建设指令为准)。 标段划分:1个标段 计划工期:18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以监理工程师下达的开工令时间为准。 合同估算价:56519.44万元 | |||||||||||||||||||||||||||||||||||||||||
2.3其他:招标人承诺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且未动工,/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营业执照,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设计资质不低于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同时具备不低于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近五年(投标截止日往前推算5年,以合同签定时间为准)承接过至少一项单项合同建筑面积不少于60000 ㎡或总投资额不少于28000万元的建筑工程设计业绩或施工总承包业绩或工程总承包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的扫描件并加盖公章。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成员单位均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联合体牵头人必须由施工单位担任。联合体中标后,其成员不得变更。(2)联合体的资质应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规定。不同专业的成员组成的联合体,其成员应当具备各自所承担工作内容的相应能力和资质条件。(3)联合体投标时,应提供联合体协议,明确各联合体成员的责任和义务。(4)联合体牵头单位负责联合体在本项目中的投标报名、缴纳保证金等相关事宜。(5)组成联合体的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本项目,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如有违反,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联合体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认定。(6)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3.6.1项目经理(如是联合体,由联合体牵头单位的人员担任):须具备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或具备建筑工程类别注册监理工程师或一级注册建筑师或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或工程类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在本单位注册并有合法的劳动社保关系且未同时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经理(包括施工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负责人; 担任过至少一项单项合同建筑面积不少于60000 ㎡或总投资额不少于28000万元的建筑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设计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负责人或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且未同时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含施工总承包工程、专业承包工程)。 3.6.2项目施工负责人:具备不低于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未在其它在建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含施工总承包工程、专业承包工程)。 3.6.3项目设计负责人: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或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或工程类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 3.6.4其他人员:设计团队的专业人员配置应完整,至少应含建筑、结构、电气、暖通、给排水专业,各专业负责人均须具备相应的注册证书或职称证书;施工承包项目管理班子人员配置应完整,至少包含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资料员、标准员、机械员、劳务员和造价人员。其中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资料员、标准员、机械员、劳务员均须具备相应岗位证书,安全员须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且按规定配备专职,造价人员须具备注册造价工程师证。 注:所有项目管理专业人员均需为本单位职工,不得相互兼职(本项目项目经理满足相应条件可以兼任设计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其他人员不得相互兼任),均应当在投标人处注册执业或岗位登记,且社会保险缴费单位应是投标人,提供拟派项目管理班子投标截止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 3.6.5根据省住建厅(鄂建文【2015】83号)规定,投标人的企业资质人员资格相关信息一律以一体化平台数据为准(提供网页查询界面件);因在工程建设活动中违法违规受到相关监管部门不良记录或暂停执业,并在警示或整改期间的企业和人员不得参与投标。 |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荆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进行注册登记,并办理手机版CA(标证通)、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3年12月15日至2023年12月19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 |||||||||||||||||||||||||||||||||||||||||
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01月08日 09时0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 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 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 |||||||||||||||||||||||||||||||||||||||||
6.投标相关事宜 | |||||||||||||||||||||||||||||||||||||||||
6.1 本项目实行线上开标流程,招标人按招标公告第 5.1 款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在线上开标大厅公开进行开标,所有投标人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开标。 6.2 投标人需保证投标文件所有内容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若招标人发现且有充足的理由证明申请人提供的材料为虚假材料将报荆州市建设行政监督(主管)部门并取消其投标申请资格和追究其法律责任。 6.3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减少招标办事环节,确保“一网通投”顺利推进,依法进入荆州市中心交易项目,不再要求投标人法人代表签字,原招标文件示范文本中要求法人代表签字处既可以法人代表章替代,也可不签字。 6.4 荆州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拟开展“一网通投”项目实测,为确保项目顺利推进,本项目对招标公告中相关内容做以下修改: (一)“4.招标文件获取”修改方式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荆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进行注册登记,并办理CA数字证书、移动数字证书(标证通)(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或电子营业执照(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电子营业执照招投标相关功能使用手册)。 4.2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3年 12 月 15 日至2023年 12 月 19 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移动数字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招标文件的,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二)“5.投标文件的递交”修改方式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01月08日09时00分。5.2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移动数字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6.5 招标人通过互联网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组织开标,并在投标截止时间30分钟前,使用电子营业执照登录“电子交易平台”,进入“开标大厅”选择相应标段作在线开标的准备工作。投标人应当在能够保证设施设备可靠、互联网畅通的任意地点,通过互联网在线参加开标。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使用电子营业执照登录“电子交易平台”,进入“开标大厅”选择所投标段进行签到,并实时在线关注招标人的操作情况。 6.6 对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存在疑问的,请咨询国泰新点公司技术人员,电话:。对电子营业执照注册及使用存在疑问的,请咨询上海普华公司技术人员,电话:、。 6.7 本项目拟采用“评定分离”的方式开展评标定标。 | |||||||||||||||||||||||||||||||||||||||||
7.评标办法 | |||||||||||||||||||||||||||||||||||||||||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通用-综合评估法。 |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荆州市电子服务系统(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 |||||||||||||||||||||||||||||||||||||||||
9.行政监督 | |||||||||||||||||||||||||||||||||||||||||
本次招标行政监督部门为 荆州市监督管理局,电话 | |||||||||||||||||||||||||||||||||||||||||
10.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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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2月14日 |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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