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原县城市书房项目一标段、二标段
宁夏
-中卫市
海原县城市书房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原县城市书房项目已由海原县发展和改革局 以关于海原县城市书房项目 初步设计的批复 (海发改发[2023]28 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海原县文化旅游广电局,建 设资金来自国家和自治区专项建设资金,招标人为海原县文化旅游广电局。项目已具备招标
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宁夏分公司 (招标 代理机构 )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
标事宜。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新建防洪渠公园书房 194平方米,法治广场书房15 1.8平方米,人民广 场书房 155.96平方米,均为地上一层,钢框架结构;运动广场新华书店综合楼书房151平
方米,主体已建成,仅对室内进行装饰装修。
2.2建设地点: 海原县县城
2.3计划工期:90日历天
2.4招标范围: 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中的全部内容
2.5标段划分: 本项目共划分两个标段
一标段:新建及室内装修
二标段:设备及图书采购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 一标段 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 同时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 上资质证书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 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贰级 (含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建筑工程专业) (注册 建造师执业资格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 项目经理。 二标段要求投标单位具有出版物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有计算机设备经营内容。
3.2本次招标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接受联合体投标时填写)。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12-15 18:00至 2023-12-22 23:59 (北京时间,下同), 登录 “宁夏回族自治区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 免费电子
版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招标文件。
4.2 “电子交易平台” 实行 CA 数字证书安全登录管理。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01-05 09:00 ,投标人应在
截止时间前通过 “电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 “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宁夏回族自治区网”、 “中国”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 上发布。
7. 联 系方式
招标人: 海原县文化旅游广电局 招标代理机构:
宁夏分公司
地 址: 海原县县城 地 址: 银川市万达中心
联 系 人 : 崔正虎 联 系 人 : 康元春
电 话: 电 话:
2023-1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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