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师范大学重庆科学城实验学校施工监测
重庆
北京师范大学重庆科学城实验学校施工监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北京师范大学重庆科学城实验学校 已由 重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改革发展局 以 渝高新改投【 2022】611号文、渝高新改投【2023】84号文 批准建设, 项目业主为 重庆高新区公共服务局 , 代理业主为 重庆科学城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业主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重庆科学城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对 该项目 施工监测 进行公开招标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重庆高新区 。
2.2 建设规模: 该项目占地面积约 23.39万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27万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23万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4万平方米。建设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土石方平场、建筑、结构、岩土、给排水、强弱电、消防工程、暖通工程、人防工程、绿建节能、海绵、装配式建筑、环境景观、装修、跨街上盖、地下通道等,以及与工程不可分割的专项工程等 。
2.3 本次招标项目监测合同估算金额: 约 125.77万元 。
2.4 招标范围: 包含但不限于施工期间、竣完工验收及缺陷责任期间的:边坡监测、深基坑水平位移监测、深基坑竖向位移监测、周边位移(水平净空收敛)监测、地表下沉监测、墙(坡)顶水平位移监测、墙(坡)顶垂直位移监测、拱顶下沉、变形点监测,及国家标准和地方规范要求开展的全部相关工程监测等服务内容(注:中标单位以实现监测效果,确保工程施工安全为目的,根据相关文件要求自行编制监测方案,实施、完善监测点设置,合理调整监测频率和监测期数,满足相关规范要求,并按实结算)。具体包含按国家相关规范及设计要求完成施工图范围内的所有内容、招标文件、招标文件补遗、答疑、澄清中补充的全部工程内容及其它保证施工顺利进行的各种协调工作等 。
2.5 监测服务期: 完成项目施工阶段、竣工验收阶段、缺陷责任期阶段的全过程监测服务。本项目暂定施工计划工期为 600日历天,如实际施工工期与计划施工工期不符的,服务期以实际施工工期为准。缺陷责任期24个月,监测开始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格条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 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资质 或测绘主管部门颁发的 测绘乙级(专业范围必须包含工程测量)及以上 资质。
3.1.2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业绩、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条内容。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招标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投标人在投标前可在重庆市招标文件、电子图纸等资料。参与投标的投标人需在重庆市完成市场主体信息登记以及 CA 数字证书办理,办理方式请参见重庆市导航栏“主体信息”页面中“市场主体信息登记”“CA 数字证书办理”。若投标人未及时完成市场主体信息登记和 CA 数字证书办理导致无法完成全流程电子招投标的,责任自负。
4.2 投标人可在重庆市本项目招标公告网页下方“我要提问”栏提处疑问,提问时间从本公告发布至2023-12-24 18:00:00(北京时间)前。
4.3 招标人应于2023-12-27 18:00:00(北京时间)前在重庆市发布澄清。
5.投标文件递交的内容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01-12 09:30,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重庆市电子招投标系统,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
5.2 未按要求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将无法上传至重庆市电子招投标系统,逾期未完成投标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上发布。[提示: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必须在重庆市监督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 重庆科学城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 | |
地址: | 重庆高新区高新大道6号 | 地址: | 重庆高新区含谷镇高龙大道337号 |
联系人: | 张老师 | 联系人: | 马老师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
邮编: | 邮编: | ||
联系电话: | 联系电话: | ||
传真: | 传真: |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
账号: | 账号: |
2023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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