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市安州区水稻制种项目施工
四川
-绵阳市
第一章 招标公告(未进行资格预审,适用于公 开招标)
绵阳市安州区水稻制种项目 (项目名称)施工 / 标段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 本招标项目 绵阳市安州区水稻制种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 绵阳市安州区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 称)以 绵安发改【 2022】 147 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绵阳市安州区建投矿业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业主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绵阳市安州区建投矿业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2 本招标项目由 绵阳市安州区发展和改革局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绵安发改【 2022】 147 号 )的招标 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自行招标 委托招标 ) 。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任务
主要实施内容为土地平整、灌溉与排水工程田间道路、耕地整理、烘干仓储中心等。
2.2标段划分:
施工一个标段
2.3建设地点:
绵阳市安州区塔水镇、黄土镇、花荄镇
2.4计划工期:
480 日历天
2.5招标范围:
本项目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所包含的全部施工内容。(包含但不限于清单招标内容,需配合设备厂家完成成套设备基础建设及建筑红线外接电接天然气配合)。建安工程投资额约为 9818.6万元。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标 段投资额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 资质条件: 独立法人资格、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和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1.2 业绩要求:
□近年( 年 月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 3 年)(多项选择: □已完成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施工)不少于 ( 1 至 3 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
无业绩要求。
3.1.3 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
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资格: 水利水电工程专业 (或房屋建筑工程专业)二级 及以上建造师,具有 省级及以上水利 (或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证) , / (业绩要求),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园林绿化工程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资格: / (职称级别)专业技术 职称, / (业绩要求) ,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2 本次招标 接受 □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1)本项目的联合体牵头单位为:具有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或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2)联合体成员单位数量 不得超过两家 (含联合体牵头人)。(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4)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和义务。(5)投标报名、投标保证金等关于本次工程投标涉及到的相关事宜均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完成。(6)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 1个 (具体数量)标段投标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3 年 12 月 20 日 00 时 00分 至2023年 12 月 26 日 23 时 59 分 开始登录:全国平台 (四川省 ·绵阳市)—“用户注册登录 ”,通过数字证书免费招标资料(招标文件、技术资料等)。
4.2 招标人不提供招标文件获取的其他方式。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 年 01 月 09 日 09 时 50 分,地点为 绵阳市服务中心本项目开标厅【绵阳市三江西路北段 1号桃花岛商业街第 4 幢商业楼(过桥右转 200 米处)】。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国平台(四川省)》和 绵阳市服务中心网站 (公告发布的其它媒介名称)上发布。
招标人: | 招标代理机构: | ||
地址: | 四川省绵阳市安州区花荄镇大北街东侧(海珂 . 花郡) 4 幢 | 地址: | 四川省成都市天府新区华阳街道通济桥街 34-36号2栋1层 |
邮编: | 邮编: | ||
联系人: | 王老师 | 联 系 人: | |
电话: | 电话: | ||
传真: | / | 传真: | / |
电子邮件: | / | 电子邮件: | / |
网址: | / | 网 址: | / |
开户银行: | / | 开户银行: | / |
账号: | / | 账号: | / |
2023 年 12 月 14 日
注:
( 1)若划分标段,则填写标段序号;若划分为两个及以上标段,应分别明确各标段的具体内容、划分情况。
( 2)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应是国家对投标人资质的强制性规定。不是国家规定必须具备的资质,不得作为资质要求。
( 3)招标人对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要求,设置的投资额、面积、长度等规模量化指标不得高于本次招标工程相应指标,类似项目业绩的定义应明确,用语准确无歧义。
( 4)招标人要求投标人需具备的资质一个项目(标段)为一个,因特殊情况需要两个以上资质的,应当接受投标人组成联合体投标,且限定的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少于设定的资质个数。
( 5)《招标投标法》第二十四条规定,“招标人应当确定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所需要的合理时间;但是,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最短不得少于二十日。” 期间 20 日的计算方法为:从招标公告发布的次日起算并以全国平台(四川省)审核发布的时间为准(发布招标公告当日不算在期间内)。如某项目招标公告发布日期为 2008 年 12 月 1 日,期间届满的日期是 2008 年 12 月 21 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应该为 2008 年 12 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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