秭归县人民医院金缸城院区园林乔木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湖北
-宜昌市
一 .招标条件
秭归县人民医院金缸城院区建设项目由秭归县发展和改革局以秭发改审批〔 2017〕18号、秭发改审批〔2021〕234号和秭发改审批〔2020〕340号文件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争取上级专项资金及单位自筹。 秭归县人民医院金缸城院区园林乔木采购项目 是秭归县人民医院金缸城院区建设项目的 子项目 ,现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秭归县健康产业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秭归县人民医院金缸城院区园林乔木采购项目
2、 工程概况 : 本项目采购绿化苗木(约 24个不同规格的品种),含苗木包装运输、栽种、养护等相关服务。详细工程内容见设计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 。
3、招标范围: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设计为准。。
4、 工程建设地点:秭归县金缸城新区。
5、 工期要求 :合同签订后 30 日内完成供货 和栽种 。
6、 质保期 (养护期) : 验收合格之日起 2 年。
7、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GB50300-2013)的合格等级。
8、安全生产要求:按照 CJJ/T 275-2018《市政工程施工安全检查标准》达到合格标准,杜绝发生安全事故。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如下(详细内容和要求以招标文件为准):
1、 具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投标人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
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4、拟派本工程人员配备要求:
( 1)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学会或行业协会)核发的城市园林绿化专业项目经理证书,证书上所记载的聘用单位应是该投标人。若提供注册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建造师注册证书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带有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
( 2)拟派本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未同时担任其它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并按招标文件要求作出承诺(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除外)。
( 3)拟派本工程技术负责人必须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
( 4)投标人 拟派本项目的现场关键岗位管理人员(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检员(质量员)、施工员、现场专职安全员)各 1人, 且 不得相互兼任;(施工员和质检员(质量员)须 上传 岗位证书原件清晰 扫描件 或带有二维码的职业培训合格证书信息截图,安全员须 上传 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清晰 扫描 件或带有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湖北省外企业相关人员岗位证书如不在有效期内的,应提供由企业法人注册地的颁证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出具的文件或证明原件清晰复印件,并能如实反映上述考核内容 ”。
( 5 )提供上述所有人员(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检员(质量员)、施工员、现场专职安全员)社会保险缴费证明;(提供所有人员 2023年9月以来连续三个月社会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原件(需加盖人社部门公章)清晰复印件或带电子章的参保单位缴费信息证明,且社保证明材料所记载的单位必须是该投标人)
5、 投标人在 “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湖北省公共资源招标投标信用信息平台”未被列入信用黑名单;( 开标结束后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所有投标人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做好记录,由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评审 );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并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
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人必须是独立法人身份。
8、 投标人必须为中小微企业,须出具对应的《中小企业(残疾人企业、监狱企业)声明函》,否则作废标处理。
只有符合以上所有标准的投标人才能通过资格审查。
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投标文件中上传的相关证件扫描件必须为原件彩色清晰扫描件,否则评标委员会和招标人将不予采信。 (提供虛假资料的,将取消该投标人的中标资格,并报请行业主管部门作列入黑名单处理)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1、 本项目实行网上招标文件。投标人须注册成为宜昌信息网网员后,方可登录会员专区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招标文件时间为 2023年 12 月 21 日 至 2023年 12 月 28 日 17时30分止。投标人未按规定在网上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具体操作参见:秭归县信息网( [] ) —办事指南—投标人和 投标人 系统操作手册。
2、 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通知将在本公告第 8条规定的媒介上发布,招标人在本公告第8条规定的媒介上发出澄清或修改通知即视为所有投标人收到该澄清或修改通知。投标人应每天自行登录本公告第8条规定的媒介查阅澄清或修改通知。
五 .投标担保金
本项目不收取投标担保金。
六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 4 年 01 月 11 日 0 8 时 30 分(北京时间),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 电子营业执照、 CA数字证书或手机CA证书(标证通) 登录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机构(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七 .开标会
1、 本工程的开标会将于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由招标机构通过互联网在秭归县中心(秭归县金缸城市民广场四楼)开标大厅组织网上开标。投标人通过宜昌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登录 “宜昌不见面开标大厅”选择相应标段,完成电子投标文件远程解密,具体解密开始时间由网上开标会现场通知时间为准,解密时间30分钟。投标人非因“宜昌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原因造成投标文件在规定时间未解密的,视为投标人自行放弃本次投标。
2、 投标人应当在能够保证设施设备可靠、互联网畅通的任意地点,通过互联网在线参加开标。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使用加密其投标文件的 电子营业执照、 CA数字证书或手机CA证书(标证通) 登录 “电子交易平台”,进入“开标大厅”选择所投标段参加开标,并实时在线关注招标人的操作情况。
八 .发布公告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在秭归县信息网( [] )上发布。
九 .联系方式
招标人:秭归县健康产业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秭归县金缸城新区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 秭归县平湖五路 5号403室
联系人:闫芳
联系电话:
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看投标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