荔城区北高镇埕头黄金府项目建设运营一体化施工监理
福建
-莆田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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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适用于公开招标)
荔城区北高镇埕头黄金府项目建设运营一体化施工监理 (项目名称) 监理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荔城区北高镇埕头黄金府项目建设运营一体化施工监理 (项目名称) 已由 莆田市荔城区发展和改革局 以 荔发改 [2023]48 号、荔发改 [2023]133 号 批 准建 设 , 项 目 业 主 为 莆田市荔城区荔隆置业有限公司 , 建 设 资 金 来 自 区财政统筹安排 , 招 标 人 为 莆田市荔城区荔隆置业有限公司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本项目 已 具 备招 标条件 , 现 对 该 项 目 的 监理进行 公 开 招 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 荔城区北高镇 。
2.2 工程建设规模: 项目规划用地面积41635.35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41186.70平方米,其中计容建筑面积104085.13平方米,不计容建筑面积37101.57平方米。新建10栋高层住宅,配建一层地下室,局部配建一~三层裙房作为零售商业、社区配套设施用房。本项目建设内容包括土建工程、装修工程、给排水工程、电气(含供配电系统)工程、绿化工程、综合管网工程及相关附属配套设施等 。
2. 3 招标范围和内容 : 工程范围内全过程监理,设计阶段、施工阶段、保修阶段全过程的建设工程监理与其他阶段相关服务;设计阶段、保修阶段的监理服务费用不另计;包括《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 ‐ 2013)规定的隶属于本招标工程图纸所载明的全部工程的施工准备期、施工期、工程竣工结算阶段的质量控制、投资控制、进度控制、组织协调、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安全文明的施工监理工作。主要内容具体以工程量清单、编制说明为准,施工图纸为依据
2.4 建筑安装工程费: 本项目建筑安装工程费暂定 52239.079 万元 。
2.5 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和建设工程其他阶段监理服务费
2.5.1 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可将 可将《国家发展改革委 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的通知》(发改价格 [2007]670 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 [2015]299 号)及结合市场行情(下浮系数为 60% ) 作为参考依据,本项目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 暂定 352.6021 万元。最终以区财政投资评审中心或委托人委托的第三方造价咨询单位审定的建筑安装工程结算价作为本项目的监理服务费的计费额并按照发改价格【 2007 】 670 号文件规定(其中:高程调整系数为 1.0 、专业调整系数为 1.0 、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为 1.0 ,下浮系数为 60% )调整本项目的监理服务费 元 。
2.5.2 建设工程其他阶段监理服务费包括:可将 / 作为参考依据,勘察阶段(若有) 监理服务费 / 元、 设计阶段 (若有) 监理服务费 / 元、保修阶段 (若有) 监理服务费 / 元 。
2.6 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 项目开始前 15 天 + 施工工期 +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且竣工资料存档备案完成 + 工程保修期,监理人监理总工期以外的善后服务须随时到位,监理服务期从合同签订之日起至保修期满为止。(备注:总工期或计划开(竣)工日期为 670 日历天;各投标人投标时施工阶段服务期统一按 670 日历天填写) 日历天,且不应超过施工合同工期。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不包括保修阶段服务期。
2.7 质量要求: 符合设计和国家及地方现行有关标准、规范的合格标准要求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资格审查办法
3.1 具备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法有效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不低于 甲 级 房屋建筑工程 监理资质。 要求 拟推荐中标候选 人注册人员应满足 其所持监理资质证书(综合资质或本项目所需专业工程类别) 对应的监理资质标准要求 。
3.3 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注册专业要求为 房屋建筑工程 。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必须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的本企业在岗人员,以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上的注册单位为准。
3.4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则由两个或两个以上法人单位组成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身份共同投标,联合体应由 / 为牵头人,且各方均应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资质条件;相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5 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工程监理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 60 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 / 监理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工程监理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下称 “ 评价系统 ” )查询。
3.6 投标人 “ 工程业绩 ” 要求: / 个; “ 工程业绩 ” 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已竣工验收合格的 / 中的 / ,等级为 级 。
3.7 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 “ 工程业绩 ” 要求: / 个; “ 工程业绩 ” 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已竣工验收合格的 / 中的 / ,等级为 / 级,工程业绩中的项目总监必须 与 拟派总监一致。
3.8 其他资格要求: / 。
3.9 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3-12-21 08:03:00 至 2024-01-12 08:30:00 通过 莆田市电子平台 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 恒瑞通(福建)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招投标文件制作软件(莆田最新版) 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 。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从招标公告发布开始时间到投标截止时间 。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人民币柒万元整 。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25 项 。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福建省电子公共服务平台( )、莆田市中心( 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 莆田市荔城区荔隆置业有限公司
地址: 莆田市荔城区 ,邮编: 351100
电子邮箱: /
电话: ,传真: /
联系人: 林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 莆田市荔城区拱辰街道东园东路新日财富A栋207 ,邮编: 351100
电子邮箱: /
电话: ,传真: /
联系人: 颜女士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 莆田市中心
网址:
联系电话: 400-998-0000 或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 莆田市荔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 莆田市荔城区
联系电话:
中心名称: 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
地址: 荔城中大道与东园西路交汇处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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