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渝高竹新区湿地建设及竹林利用示范园建设项目-竹苑生态综合治理配套工程
重庆
川渝高竹新区湿地建设及竹林利用示范园建设项目-竹苑生态综合治理配套工程(重新招标)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川渝高竹新区湿地建设及竹林利用示范园建设项目 -竹苑生态综合治理配套工程(重新招标) , 项目业主为 四川高竹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 建设资金来自 业主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 为 四川高竹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该项目的 施工 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本项目位于川渝高竹新区 。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 川渝高竹新区湿地建设及竹林利用示范园建设项目 -竹苑生态综合治理配套工程 位于邻水县高滩川渝合作范园 , 川渝高竹新区湿地建设及竹林利用示范园建设项目 -竹苑生态综合治理配套工程 主要建设内容为土石方工程、土建工程、装修工程、安装工程、给排水工程、强弱电工程、通风空调工程、消防工程、智能化工程、照明工程等内容 。
2.3 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 5854190.99元
2.4 招标范围 : 包括但不限于土石方工程、土建工程、装修工程、安装工程、给排水工程、强弱电工程、通风空调工程、消防工程、智能化工程、照明工程等内容, 具体以施工图和工程量清单为准。
2.5 工期要求: 70日历天 。
缺陷责任期要求: 24 个月。
2.6 标段划分(如有): /
2.7 其他: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
3.1. 2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 劳务 施工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1.4.1项内容。
3.2 本次招标 □接受 ?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招标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投标人在投标前可在重庆市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电子图纸等资料。参与投标的投标人需在重庆市完成市场主体信息登记以及CA数字证书办理,办理方式请参见重庆市导航栏“主体信息”页面中“市场主体信息登记”、“CA 数字证书办理”。若投标人未及时完成市场主体信息登记和CA数字证书办理导致无法完成全流程电子招投标的,责任自负。
4.2 投标人可在重庆市本项目招标公告网页下方“我要提问”栏提处疑问,提问时间从本公告发布至2023-12-26 16:59:59(北京时间)前。
4.3 招标人应于2023-12-27 17:59:59(北京时间)前在重庆市发布澄清。
5.投标文件递交的内容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01-16 11:00,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重庆市电子招投标系统,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
5.2 未按要求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将无法上传至重庆市电子招投标系统,逾期未完成投标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发布。[提示: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必须在重庆市监督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 四川高竹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 | |
地址: | 地址: | ||
联系人: | 潘老师 | 联系人: | 胡元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
邮编: | 邮编: | ||
联系电话: | 联系电话: | ||
传真: | 传真: |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
账号: | 账号: |
2023年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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