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国土变更及2024年日常变更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安徽
-安庆市
2023年度国土变更及2024年日常变更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一 、 项目编号 :CG-HN-2023-153 FS34082220230564号
二 、 项目名称: 2023年度国土变更及2024年日常变更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需解锁
供应商地址:江苏信息产业基地(扬州)内9号楼
成交金额:1400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 2023年度国土变更及2024年日常变更项目 服务范围: 怀宁县开展 2023年度变更调查及2024年度日常变更调查项目,全面掌握2023年度的地类、面积、属性及相关图层属性信息的变化情况,更新县级国土变更调查数据库。 服务要求: 符合采购需求及相关标准的要求。 服务时间:自签订合同之日起 187 日历天 。 服务标准: 符合采购需求及相关标准的要求。 |
五、评审专家名单:
谢学智、徐凤转、丁爱民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收费标准:按磋商文件规定收取。
2、收费金额:1.82 万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 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 或网络形式 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 8: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 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 提出质疑, 以书面形式提出 质疑 的,书面质疑材料递交地址为 安徽省安庆市怀宁县高河镇 育儿路 143号 ,联系电话: 0556- 4967801;以网络形式提出质疑的, 访问 安庆市服务网登录安庆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提出异议,联系电话:需解锁。
若供应商对异议答复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或网络形式向怀宁县财政局提出投诉,联系电话: 0556-4611330,其中以网络形式提交的,请访问安庆市服务网登录安庆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进行在线投诉。
2.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①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②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③被质疑人名称;
④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⑤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⑥必要的法律依据;
⑦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①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②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③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④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⑤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怀宁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地 址:怀宁县高河镇政和路22号
联系方式:需解锁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需解锁
地 址:怀宁县高河镇育儿路143号
联系方式:需解锁
3.项目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平
电 话:需解锁
十、
1.采购文件( 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
2.评标记录表
3.中小企业声明函
4.荣誉
5.业绩
6.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范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