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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营、永明敬老院提升改扩建项目施工一标段、施工二标段

四川

-

绵阳市

发布时间:2023-12-26
招标公告

刘营、永明(含建设)敬老院提升改扩建项目施工一标段、施工二标段(第二次)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 刘营、永明(含建设)敬老院提升改扩建项目(第二次) 已由 三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以三住建初设审【 2023】11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三台县民政局 ,建设资金来自央 省福彩资金及地方配套资金,其中,央省福彩资金 601.6万,地方配套资金150.4万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三台县民政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组织形式为( □ 自行招标 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标段划分:

施工一标段、施工二标段

2.2建设地点:

三台县刘营镇敬老院、永明(含建设)敬老院

2.3建设内容及规模:

1、 刘营镇敬老院:建筑层高两层总高 7米,适老化装饰装修提升改造建筑面积5700m2,室内装饰装修提升改造房间数量105间,改造床位数量108张等。2、永明镇敬老院:建筑层高一层总高 5 米,适老化装饰装修提升改造建筑面积 5200m2,室内装饰装修提升改造房间数量 60 间,改造床位数量 105 张等。 3、永明镇建设敬老院:建筑层高一层总高 5 米,适老化装饰装修提升改造建筑面积 3136m2,室内装饰装修提升改造房间数量 40 间,改造床位数量 8 张等。

2、 2.4计划工期:

????150日历天

2.5招标范围:

本项目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示范围内全部工作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

3.1.1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1.2资质等级要求:投标人最低 不低于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 资质;

3.1.3 信誉要求: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且未处于投标禁入期内;

3.1.4企业注册地不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外地企业,必须办理《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或《四川省省外施工、监理入川承揽业务信息录入证》。

3.2本次招标( □ 接受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多个标段的,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投标,但可以中标的合同数量不超过(( 1 个 ; □ 2 个) 标段。

3.4有下列情形不得参加投标:

在 “信用中国”网站“信用四川”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在四川省住房城乡建设行业数据平台中( [] )企业或注册从业人员诚信分值低于 60分(含)的。

□ 在四川省交通运输厅信用等级评价中评为 D级的。

□ 有关信用的其他条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3-12-27 00:00至2024-01-02 23:59 ,登录全国平台(四川省 ?绵阳市) ,进行在线投标报名,并招标文件等资料。

企业未领取企业数字证书( CA)的,登陆全国平台(四川省?绵阳市),按注册流程领取企业数字证书(CA)后,方可获取招标文件,此为获取招标文件唯一途径。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01-17 09:20 ,网上递交网址为 ,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上传,逾期上传,投标无效。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国平台(四川省)、全国平台(四川省 ?绵阳市)发布。

7.联系方式

人:

三台县民政局

招标代理机构: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址:

四川省绵阳市三台县益寿路 47 号

址:

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银木街 505 号 4 栋 31 层 3107 号

编:

621100

编:

629000

人:

任琳

人:

杨女士

话:

话:

真:

/

真: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

址:

/

址:

/

绵阳市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

注:

( 1)招标人应对本招标公告不加修改地引用。招标人除在下划线空格处按规定和要求填写或选择外,不得有任何的增加或改动,否则无效。

( 2)因特殊情况 , 要求投标人 必须 要两个以上资质的,招标人应 当 允许(接受)投标人组成联合体投标。

( 3)对投标人的资质等级应当是最低且满足国家强制性规定。

( 4) 《招标投标法》第二十四条规定, “招标人应当确定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所需要的合理时间;但是,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最短不得少于二十日。” 期间20日的计算方法为:从招标公告发布的次日起算并以全国平台(四川省)审核发布的时间为准(发布招标公告当日不算在期间内)。如某项目招标公告发布日期为2008年12月1日,期间届满的日期是2008年12月21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应该为2008年12月22日。

( 5)《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十六条规定,“资格预审文件或者招标文件的发 放 期不得少于 5日。”《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工作的意见》(川府发[2014]62号)第(四)条规定:“资格预审文件或者招标文件的发 放 期不得少于 5日,其中必须含1个以上工作日。”

本招标项目仅供VIP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 注册 / 登录,联系业务经理办理会员入网事宜。
联系人:王帆电话:13522818748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QQ:3804756783邮箱:kefu@dlnyz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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