泾县医院医防结合能力建设项目-信息系统支撑及保护平台扩容项目二次成交结果公告
安徽
-宣城市
泾县医院医防结合能力建设项目 -信息系统支撑及保护平台扩容项目二次成交结果公告
一、 项目编号: JX-CG-XJ-2023028
二、项目名称: 泾县医院医防结合能力建设项目 -信息系统支撑及保护平台扩容项目二次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需解锁
供应商地址:合肥市蜀山区金寨路 155号黄金广场6幢1518室
成交金额:肆拾叁万肆仟玖佰元整( ¥ 434900.00元 )
供应商的评审报价: 肆拾叁万肆仟玖佰元整( ¥4349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
名称:超融合一体机 品牌:神州云科 规格型号: YK1570S 数量: 1套 单价: 434900.00元 |
五、评审专家名单: 陈锋、朱远清、石昱(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参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标准的44%收取,由成交单位支付。
2.金额:2870.34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 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材料递交地址:泾县泾川镇学业路、泾县泾川镇桃花潭东路南侧商业综合楼,联系电话:石先生需解锁、需解锁需解锁。也可在宣城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提出质疑(具体操作步骤和程序详见服务指南-政府采购在线质疑操作手册)。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不满意,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泾县财政局(地址:泾县泾川镇桃花潭西路 296号、电话:需解锁)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泾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地址: 泾县泾川镇学业路
联系方式: 需解锁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需解锁
地址: 泾县泾川镇桃花潭东路南侧商业综合楼
联系方式: 需解锁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石 先生、需解锁
电话: 需解锁 、 需解锁
十、
1、采购文件: )
2、主要标的信息: )
泾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需解锁
2023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