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阳市前华村七组排洪港机耕桥维修等15个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湖北
-宜昌市
当阳市前华村七组排洪港机耕桥维修等15个项目(工程)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询价)公告
发布日期:2023-12-26 19:04 | 发布单位: | 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01-08 | 项目监管地:当阳市 | 阅读次数:
【项目概况】
当阳市前华村七组排洪港机耕桥维修等15个项目(工程)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当阳市信息网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年01月08日09点3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 DYZ1048-202301-01F
2、采购计划备案号: 420582-2023-01754
3、项目名称: 当阳市前华村七组排洪港机耕桥维修等15个项目(工程)
4、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5、预算金额: 101.257397 (万元)
6、最高限价: 101.257397 (万元)
7、采购需求:
当阳市前华村七组排洪港机耕桥维修等15个项目(工程)主要内容为:前华村七组排洪港等13条渠道维修25414米,丁场村堰塘等3口堰塘维修。(详见工程量清单)
8、合同履行期限: 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历天内完工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 否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 否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 是
13、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 中小微企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落实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等政策。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6.1供应商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磋商供应商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磋商,磋商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
6.2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提供资质证书彩色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6.3供应商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如证书在有效期内因办理延期手续应提交由企业法人注册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安全监督机构出具正在办理延期手续的证明。证书不在有效期内的,评委不予采信;
6.4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贰级或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不含临时执业证书),注册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证书上所记载的聘用单位应是该投标单位;且未在在建工程担任施工项目负责人,并按磋商文件要求作出承诺。另须具备相应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带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
6.5拟派技术负责人须具有工程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6.6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管理人员要求: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各不少于1人,不得相互兼任,须为该投标单位正式人员(提供近3个月﹝2023年10月~12月﹞中任意1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并均未在其他在建项目任职。施工员、质检员须具备上岗执业资格,安全员具备相应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带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
※重要提示:各供应商在制作磋商响应文件时,磋商响应文件中提供的相关证件必须为原件彩色扫描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需清晰可见),否则磋商小组和采购人将不予采信;
只有符合以上所有标准的供应商才能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作无效文件处理。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 2023年12月28日 至 2024年01月04日 ,每天上午 00:00 至 12:00 ,下午 12:00 至 24:0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 当阳市信息网
3、方式:
本项目实行网上竞争性磋商文件(以下简称“磋商文件”)。供应商须注册成为宜昌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网员后,方可登录至网员专区磋商文件及相关资料,因湖北系统发布时间默认设置原因,本项目磋商文件时间以当阳市信息网发布的竞争性磋商公告时间为准 ,供应商未按规定在网上磋商文件的,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收。(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供应商(供应商)操作指南》)
4、售价: 0 (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开始时间: 2024年01月08日08点30分 (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 2024年01月08日09点30分 (北京时间)
3、地点: 通过互联网使用电子营业执照(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办事指南—操作手册—电子营业执照交易主体操作手册)或CA数字证书或手机CA证书(标证通)登录“当阳市信息网”,将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上传到项目所属区域内的电子响应文件栏目。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拒收。
五、开启
1、时间: 2024年01月08日09点30分 (北京时间)
2、地点: 当阳市中心(当阳市雄风路91号市民之家三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与磋商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采购过程中发布的更正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2、本项目磋商公告于2023年12月27日在湖北省政府采购、当阳市信息、当阳市人民政府网上发布。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当阳市水利和湖泊局
地 址: 当阳市坝陵办事处锦屏大道75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 当阳市子龙路1号C栋5楼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刘园园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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