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县低碳近零碳县试点示范建设技术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陕西
-宝鸡市
项目概况
眉县低碳近零碳县试点示范建设技术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宝鸡市中心平台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年01月12日 09时3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WMFD-2023-ZC-050
项目名称:眉县低碳近零碳县试点示范建设技术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05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眉县低碳近零碳县试点示范建设技术服务项目一标段):
合同包预算金额: 290,0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1-1 | 其他服务 | 290000.00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290,000.00 | - |
本合同包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 无
合同包2(眉县低碳近零碳县试点示范建设技术服务项目二标段):
合同包预算金额: 760,0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2-1 | 其他服务 | 760000.00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760,000.00 | - |
本合同包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 无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眉县低碳近零碳县试点示范建设技术服务项目一标段)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3)《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4)《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5)《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7)《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8)《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
(9)《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 号);
(10)《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 号)。
合同包2(眉县低碳近零碳县试点示范建设技术服务项目二标段)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同上。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眉县低碳近零碳县试点示范建设技术服务项目一标段)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磋商,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的,须出具身份证,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被授权代表参加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3)供应商提供经审计的2022年度的财务报告或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其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务报表;
(4)供应商提供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5)供应商提供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凭据(时间以税款所属日期为准、税种至少包含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凭据应有税务机关或代收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免税或无须缴纳税收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6)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以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声明;本项目拒绝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投标人参与;
(7)供应商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说明及承诺;
(8)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书面承诺);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
合同包2(眉县低碳近零碳县试点示范建设技术服务项目二标段)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磋商,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的,须出具身份证,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被授权代表参加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3)供应商提供经审计的2022年度的财务报告或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其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务报表;
(4)供应商提供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5)供应商提供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凭据(时间以税款所属日期为准、税种至少包含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凭据应有税务机关或代收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免税或无须缴纳税收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6)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以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声明;本项目拒绝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投标人参与;
(7)供应商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说明及承诺;
(8)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书面承诺);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3年12月28日 至 2024年01月04日 ,每天上午 08: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18:00:00 (北京时间)
途径: 宝鸡市中心平台
方式: 在线获取
售价: 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4年01月12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 全国平台(陕西省·宝鸡市)线上提交
五、开启
时间: 2024年01月12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 全国平台(陕西省·宝鸡市)-不见面开标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3 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请潜在供应商务必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 ,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进行陕西政府采购统一身份认证注册登记。
2.开标地点:宝鸡市中心不见面开标室
3.本公告同时在陕西省、【全国平台(陕西省·宝鸡市)】 发布。
( 1)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化采购方式,实行不见面开标,请供应商在宝鸡市平台相关操作手册,了解具体操作程序和方法以及软硬件运行环境,也可向国泰新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咨询(技术支持,联系电话:400-998-0000/400-928-0095;驻场技术人员:)。
( 2)注册、CA认证和企业信息绑定
供应商初次登录宝鸡市平台的,应事先完成诚信入库登记、CA认证和企业信息绑定。详见宝鸡市平台〖首页·〉服务指南·〉专区〗中的《宝鸡市市级单位电子化政府采购项目投标指南》。
( 3)获取电子磋商文件
① 报名登记:供应商使用捆绑 CA 证书登录陕西省中心网( 陕西省·宝鸡市)选择宝鸡市中心,选择电子交易平台中的陕西政府采购交易系统:9002/TPBidder )进行登录,登录后选择“交易乙方”身份进入供应商界面进行报名。
② 须知 :打开【全国平台(陕西省 ·宝鸡市)】网站(简称宝鸡市平台,,从〖首页·〉电子交易平台·〉陕西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企业端〗登录后,首先在〖招标公告/出让公告〗模块中预览全部可供参与的项目,然后选择有意向的项目点击〖我要投标〗,成功后切换到〖我的项目〗模块,依次点选〖项目流程·〉项目管理·〉交易文件〗获取本项目电子招标文件(*.SXSZF)。
③ 信息确认 :报名成功后在磋商文件发售时间以内(节假日除外)将加盖原色鲜章的单位介绍信及法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政府采购投标回执单和经办人有效身份证原件,送至(地址:宝鸡市金台区鹏博财富中心5号楼B座1303室),采购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系统确认完毕后方可磋商文件;
④ 未完成网上投标成功的或未在交易平台系统磋商文件的 ,无法完成后续流程;
⑤ 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 ,相关操作流程详见全国平台(陕西省) 网站〖首页〉服务指南〉专区〗中的《陕西省中心政府采购项目远程不见面开标操作手册(供应商版)》 ;
⑥ 电子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技术支持热线:咨询电话 :400-636-9888、、。
(4)电子开标形式
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形式,供应商持CA锁在开标现场使用专用设备解密电子响应文件。
(5)供应商在网上填写的单位信息(单位名称、营业执照相关信息)应与招标文件要求及后期上传的电子投响应文件中相关信息一致,否则造成资格审查不通过的后果供应商自负。
(6)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应随时留意【陕西省】、【全国平台(陕西省·宝鸡市)】上可能发布的变更公告。若变更公告中明确注明本项目提供有变更文件的,供应商应登录企业端后,从〖项目流程·〉项目管理·〉答疑文件〗获取更新后的电子招标文件(*.SXSCF),使用旧版电子招标文件制作的电子投标文件(*.SXSTF),系统将拒绝接收。
(7)提交投标文件的方式:从宝鸡市平台〖首页·〉电子交易平台·〉陕西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企业端〗登录,登录后切换到〖我的项目〗模块,依次点选〖项目流程·〉项目管理·〉上传响应文件〗上传加密后的电子投标文件(*.SXSTF)。
(8)逾期未在宝鸡市平台上传电子版投标文件的,采购人不予受理,系统将拒绝接收。
(9)为了保证远程不见面开标顺利进行,供应商需使用配备相关设备的电脑提前一小时登录网络开 标大厅。因供应商自身设施故障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后果(建议使用IE11 或者 360 极速浏览器兼容模式,投标单位电脑需配备耳麦)。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宝鸡市生态环境局眉县分局
地址: 眉县安阳街东段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 陕西省西安市未央区陕西省西安市凤城十二路北侧文景路西侧富尔顿国际财富中心C座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冯工
电话:
2023年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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