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项目实行济南系统网上电子招投标。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 年 1 月 3 日 17 : 00 时前将以下资料原件扫描件 ( 要求图片清晰可辨 ) 制作为 PDF 文档上传至系统回执并将资料发送至指定邮箱 , 邮件须注明投标单位名称、项目名称、联系人姓名及电话: ( 1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 2 )项目负责人注册造价工程师证,须在本单位注册; ( 3 )投标人近三年度(自 2020 年至 2022 年,企业成立不足三年,提供企业成立至今的)财务状况表; ( 4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其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 ( 5 )投标人自 2020 年 12 月 29 日至 2023 年 12 月 29 日止( 3 年)投标人社会信誉自查承诺(盖公司公章); ( 6 )信用查询截图(加盖公章); 备注: 1. 潜在投标人须在规定的时间前提交以上证明资料,逾期不提交视为不符合投标条件。 2. 以上资料( 1 ) - ( 4 )须为原件的彩色扫描件,资料( 5 ) - ( 6 )可为复印件加盖公章。 3. 企业法人电子营业执照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投标人应优先全国统一标准的电子营业执照,并将的电子营业执照上传至企业主体信息中,注册方法参照《济南市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电子营业执照在招标投标领域试点应用工作的通知》,网址: .html ;如遇特殊情况无法上传电子营业执照,请提报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扫描件)。 注:投标人对其提报的企业及项目班子业绩的真实性负责,开标期间将对所提报的业绩进行公示,一旦查证有虚报和造假行为,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记录诚信档案。投标报名时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投标人的资格确认最终以评标委员会组织的资格后审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