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河干流正阳关至峡山口段行洪区调整和建设工程消防及供水工程
安徽
-淮南市
淮河干流正阳关至峡山口段行洪区调整和建设工程消防及供水工程 中标候选人公示
一、 标段 名称: 淮河干流正阳关至峡山口段行洪区调整和建设工程消防及供水工程
二、标段编号: 2023GCHNG0493 -1
三 、项目编号: 2023GCHNG0493
四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五 、开标时间: 2024 年 1 月 2 日
六 、公示时间: 2024 年 1 月 3 日至 2024 年 1 月 8 日
七 、 中标候选人排序:
( 一 ) 第一中标候选人: 需解锁 。
( 1)地址:安徽省淮北市相山区长山中路55号首府写字楼18栋502室。
( 2)投标报价: 5478636 元,得分: 58.28 分。
( 3)工期: 100日历天 。
( 4)工程质量: 合格
( 5)项目经理 姓名和证书编 号: 张顺利 , 皖 234222216025 。
( 6) 企业 业绩: / 。
( 7) 项目 经理业绩: / 。
( 8)获奖项: / 。
( 9)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
( 二 ) 第 二 中标候选人: 需解锁 。
( 1)地址:5518648.41。
( 2)投标报价: 5518648.41 元,得分: 57.54 分。
( 3)工期: 100日历天 。
( 4)工程质量: 合格
( 5)项目经理 姓名和证书编 号: 何瑞卿,皖 234212123149 。
( 6)企业业绩: / 。
( 7)项目经理业绩: / 。
( 8)获奖项: / 。
( 9)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
( 三 ) 第 三 中标候选人: 需解锁 。
( 1)地址:安徽省安庆市加宝工业园研发楼4楼。
( 2)投标报价: 5520462.13 元,得分: 57.5 分。
( 3)工期: 100日历天 。
( 4)工程质量: 合格
( 5)项目经理 姓名和证书编 号: 吴姣姣(证书编号:皖 234191910294) 。
( 6)企业业绩: / 。
( 7)项目经理业绩: / 。
( 8)获奖项: / 。
( 9)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
八、项目被否决的投标人名称、否决依据和原因: 广德市林宏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未见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 合肥东淼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拟投入本 项目经理安全生产 B证已过期 , 宣城龙巨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安徽咏楷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安徽派恩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安徽峻熙建设有限公司 、 安徽金焱建设有限公司 、 安徽洲皖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池州市九洲建筑安装有限公司 、 安徽安天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安徽吉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安徽智顺建设有限公司 、 安徽亿恒建设工程有限 公司、 安徽富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安徽舜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安徽邦桀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安徽凡威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安徽钦大建筑工程有限公 司、 安徽和远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君行天下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安徽傲阳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安徽楚之韵水利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安徽中安华宇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安徽兴宏建筑有限公司 、 安徽双宇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百鲸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安徽蓝坤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安徽浩宸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 安徽蚁工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安徽若森生态建设有限公司 、 安徽徽嘉生态建设有限公司 、 合肥禹兴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四达路桥工程有限公司 、 安徽坤裕园林建设有限公司 、 安徽禹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安徽天宜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安徽天乾建设有限公司 、 安徽丰蓼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安徽省创晟建设工程有限 公 司 、 安徽思宇水利建设工程有限 公 司 、 安徽鸿诚建筑有限公司未见投标人基本账户开户行出具的见索即付无条件银行保函。
九 、招标人:淮南市治淮工程建设管理局。
十 、招标人地址:安徽省淮南市田家庵区舜耕中路 128号。
十一、招标人联系人:需解锁;联系方式: 需解锁
十 二 、招标代理机构: 需解锁
十 三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 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海棠路 185号
十 四 、招 标代理机构项目责任人:朱 工 、 田工 ;联系方式 : 0551―65738036/8 138 、 需解锁
十 五 、淮南市平台已实现投标人在线提出异议(质疑)和处理的功能。投标人(供应商)有异议(质疑)的可选择通过平台在线依法提出,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线依法作出答复。
异 议(质疑)联系人:张 工 、朱 工 、田 工
异 议(质疑)联系电话: 需解锁、0551―65738036/8138、需解锁
十 六 、对异议(质疑)不满意的投标人(供应商)可在线依法向监管部门提交投诉,监管部门可在线依法受理投诉并作出投诉处理决定。
十 七 、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按《淮南市质疑处理暂行办法》进行处理。
特此公告。